1、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报材料:
对于新申#b@2书和需要做延期申请的企业,各地级市主管部门受理审核时要核对原件与扫描
件,合格上报省厅的企业名单,应以正式文件上报(文件需扫描)。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打印出带条形码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证书;
3、本企业颁发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和机械设备安全技
术操作规程文件;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
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明细表);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9、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证明;
10、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文件、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
预防措施);
11、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
急预案(文件、相关资料);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件、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人员名
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14、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相关规定地市(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在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含首次申请、延期申请)时,须提供“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监控运行信息资料”(即在网上申报系统
的企业电子文档中传):
1).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企业基本信息相关截图
2).企业重大危险源清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编制,重大危险源目录(有哪些分项工程是
属于重大危险源序列的),比如;高大模板、大型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工程等);
15、相关行业企业要求。
第二篇: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说明及要求
附件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说明及要求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填表说明
申请栏中的名称、地址以及经济类型与工商营业执照应对应;意见栏有签字和公章。申请的许可范围中的产品名称应是危化品,生产能力应与《评价报告》中相应并有危货编号,备注中应当填写消防和安全验收文号以及投产日期,02年11月1日以后投产的项目必须有安全验收文号,若没有消防验收可不填写,要由评价机构评价合格。
二、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应提供以上各种责任制文件或其复印件。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如果较多,应提供清单。
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保健品,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
2、应提供以上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2、应提供明确上述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企业正式文件或其复印件。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考核工作应按《辽宁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安监发[2003]33号)要求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操作工暂时不作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应提供以上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如人员较多,也可列出清单,清单须注明姓名、证号、作业类别、操作项目、领证日期等。
六、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企业应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费。
应提供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或有工伤保险费用收缴单位出具的正在办理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
七、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字
[2004]127号)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报告必须做出明确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可接受的结论。如果评价结论为采取措施或实施整改后可接受的,企业必须予以落实。整改完成后,评价单位应进行确认并出具《整改确认报告》,重新给出明确的评价结论。《安全评价报告》连同《整改确认报告》一并提交。
2、在导则试行前,已经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并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的,请按照导则完善并形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报告。
3、注:《评价报告》应当附有资质证明,评价报告应有明确的评价范围、评价结论。
《整改确认报告》要与《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一一对应。 《安全评价结论汇总表》对当前的情况给出最终评价结论:符合安全要求或是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八、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要求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应提供企业发布实施预案的正式文件或复印件。
九、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应当统一,以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名通知中载明内容为准,如有不同,必须出具相关证明;申报材料中危险化学品名称应当规范,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所列名称填写。
2、由企业出具的申报材料,每种材料均应编制页码,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文件原件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3、申报材料应使用A4纸,并按前款“申报材料说明”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安全评价报告》和《整改确认报告》可另行装订。
4、所有上报省许可办的材料均应统一装入档案袋中,这些材料应包括:
(1)《申请书》及申报软盘(申报软件另行发布);
(2)《安全评价报告》(包括《整改确认报告》及其他申报材料);
(3)《审查意见表》;
(4)《审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