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租赁协议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一楼商务中心东墙柜台租给乙方从事 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租金每年为_______元(大写: )
第四条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交租金后使用,乙方须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给甲方。当期租金到期需提前一个月,交清下期租金。协议到期后双方如续约,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续签协议并应按首次付款方式结清下期租金。
第五条 甲方负责安排一位员工负责乙方日常业务,乙方需每 月向甲方支付一次员工工资,工资为 元/月。
第六条:租金及工资支付地点: 甲方财务部。支付方式:现金。
第七条: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冷热媒、水电费、网络使用费(限一台单机),若使用甲方提供的电话,话费按照国家标准由甲方收取。
第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收回柜台:
1.擅自将承租柜台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柜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严重违反有关部门的规定或甲方单位的管理制度;
4.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拖欠租金累计达一个月的。
第九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营情况,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经营的甲方有权制止。
(2)、甲方因商务中心整体经营性质发生变化,有义务为乙方在一楼提供同等面积的经营场所。
(3)对乙方人员经营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权;
(2)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利益及声誉;
(4)爱护柜台及其他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应负担全部修理费用或照价赔偿,租赁期满乙方应完好归还承租的柜台。
第十条:入住期间甲方确需收回柜台自用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除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支付剩余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协议期间,乙方确需提前退租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剩余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然中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期间,如遇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造成的协议中止,不构成违约,双方互不追究。
第十四条: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挂号信件、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着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历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23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柜台租赁合同范本探讨与研究
柜台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柜台方:____商店(商场),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柜台方:____(个体工商户或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担保方:____。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 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 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 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 1
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 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 、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 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 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 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 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
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