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劳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主管部门: 地址: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学历: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何时获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何时获何技工等级任职资格: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温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市级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1、试用期内每月工资 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 元。
2、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
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
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在第九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
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
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
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未能过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
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年 月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 乙方(签章): 日
第二篇: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书
山 西 倍 佳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Shanxi Beijia cultural & Communication Co., Ltd.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
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① 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② 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2、试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② 无试用期。
②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 部门担任 工作,工作地点为 。
2、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
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与任务。
3、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
定以外的地点工作的,应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并按变更劳动合同办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① 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制,即平均每周40小时工作制。
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每月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工作时间计为延长工作时间加班。
③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乙方
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乙方在生产或工作过程中的安
全和健康。
2、乙方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
道德。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劳动报酬
1、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制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其标准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即 元/月),详见本单位工资分配制度。
2、乙方工资待遇按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并遵循岗动薪动原则,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作出明确说明。
3、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甲方规章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
期待遇。
3、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执行。
七、规章制度和民主管理
1、甲方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对乙
方的过错,甲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予以必要的行政处理
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制定规章制度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
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有权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民
主管理或就保护乙方合法权益与甲方进行平等协商。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
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
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7、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以及经济补偿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
国家及山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8、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九、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合同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公司注册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公司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其他约定
1、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约定
(1)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2)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员工保密合同》、《计划生育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违反这些承诺书、协定书中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反合同,故均应按违反本合同
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承诺愿意自觉遵守甲方依法订立的规章制度。
(4)任何一方未按规定提前通知对方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
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对方1日工资额的赔偿金。
(5)解除劳动合同,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后方可结算工资。
(6)乙方系甲方出资培训或引进的,违约后还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具体标准按甲方有
关规定执行。
(7)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如数交还甲方交由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和工具,如有
遗失如数赔偿。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或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单位:山西倍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员工: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后三年之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两年之内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六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七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两年之内,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八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九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在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注册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三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计划生育承诺书
为实现计划生育这一国策,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姓名:
出生年月: ,配偶姓名: 配偶出生年月: ,住 )
作为山西倍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聘用的员工,谨在此同意对执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和节育方面的以下条款承担义务:
一、晚婚晚育方面
1、自觉承担国家计划生育的义务,自觉遵守晚婚(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
晚育(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生育)、优生优育和只生一胎的规定。
2、自觉做好婚前检查,如确实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女方应立即终
止妊娠,施行绝育手术。
二、计划生育和节育方面
1、自觉接受国家生育计划的指导,在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2、女方生育后,在法定产假期间落实以放置宫内节育器为主的综合避孕节育措施。
3、每年自觉进行一次环透检查,发现节育环脱落,立即去医院采取其他避孕措施。
4、发现有计划外孕情况,自觉在两个月内施行人流手术,同时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5、如因无措施而造成计划外怀孕,应自觉终止妊娠并落实节育措施。但其终止妊娠及
落实节育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有关计划生育假期不予享受。
三、本承诺书未尽事宜,按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执行。在履行中若与国
家有关计划生育新规定不符时,按新规定执行。
本人郑重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劳动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所给予的相关处罚。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