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东 莞 市 职 工
用人单位
地
职 工
身 份 证
劳 动 合 同 (甲方): 址: (乙方): 号 码:
用人单位: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劳动者: (以下称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户籍地: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紧急联络人(姓名及电话):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同意招用乙方到本单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期限:
(1) 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 完成工作(生产)任务期限的合同: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
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 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
出现时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
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
止。
二、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制造部门经培训后确定
的岗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以甲方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其或经培训后或在该岗位上工作满6个月或因甲方工作需
要,甲方有权临时调动(三个月内)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如不服从,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如甲方需长期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确认。
第五条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派出协议。
三、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实行定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实行每天不多于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1天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常工时制度。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取得劳动部门批准,安排乙方工种实行不定时
工作,即以完成工作任务所需为工作时间,不存在意义上的加班。
(3)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甲方取得劳动部门批准,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实行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以 (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
在实行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情况下,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安排乙方进行加班。甲方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可以安排加班工作。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工资报酬,但乙方申请要求加班的,甲方可按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
第七条 甲方执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东莞当年公布生效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乙方工资以法定人民币通过本单位财会部门支付。按下列( )( )种方式计算工资:
(1)试用期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2)计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规定执行,正常时间工资为 元/月,不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福利等项目。
(3)计件工资:甲方公布的本单位制定计件单价制度,来确定乙方的计件工
价及计付乙方的工资。
(4)其他形式: 。
第九条 甲方按本单位规章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资、劳动保护费用和福利费用等的数额,并根据生产经营效益,参照当地物价指数的变化结合乙的所作的贡献和工种、职务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待遇。
第十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甲方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上月工资。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的,甲方应通知乙方。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一条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设施,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贴。
第十三条 甲方可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法律、法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
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十四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执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伤亡的待遇按国家和东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乙方所从事工种的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可向乙方支付和暂停支付以下费用:
职工福利费、合理化建议奖、技术进步奖、出差补助、计划生育补贴等等。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乙方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的财产,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合同变更
第二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 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2、 乙方有侵占、盗窃、营私舞弊、打架斗殴、赌博、罢工及怠工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的;
3、 乙方擅自离职1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
4、 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有过一次处罚记录又再犯的;
5、 违纪、违章或失职,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6、 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所指的重大损失是指1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名誉、商业信誉
损失。
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 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甲方又无法调剂安排乙方的,或因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及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5、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严重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开除或辞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需解除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否则甲方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向甲方赔偿:
1、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如下法定终止条件之一出现,即终止:
(1)本合同期已满,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内;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3)、(4)项终止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九、违反合同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情形:甲方违反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情形:
1、乙方保证入职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均真实有效,如有欺诈,
甲方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作任何补偿,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本合同及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给予相应处分(包括警告、扣薪、记过、记大过、开除、辞退)和要求赔偿损失。乙方同意其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赔偿责任为: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为乙方当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倍;损失赔偿金为乙方当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倍以上,同意从本人的工资报酬中扣除上述费用。
3、乙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甲方可要求支付甲方为招录、培训乙方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损失赔偿金,招录、培训费为乙方当年度月平均工资 倍,赔偿额为乙方当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倍。
4、乙方在离职前应当办理好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合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乙方不办好工作交接就离职的,甲方可从应付费用中扣下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金 元。
5、在签订本劳动合同前,乙方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有任何劳动关系及签订了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等协议所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有隐瞒上述情形的,视为欺诈,甲方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第三十条: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是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均无任何欺诈、强迫行为。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第二篇:临时工作人员劳动合同书
编号: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劳 动 合 同 书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制
(200年月日)
乙方(临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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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全年使用)
B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假期不使用)
C 、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方要根据岗位提出相应的育人要求,乙方应按照“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 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 、甲方实行每天 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每周周 为休息日。
B 、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 班运转工作制。
C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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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10日为发薪日(遇节假日顺延)。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条款: 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元。工资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1、由用人部门对临时教育教学人员进行工作质量、工作数量等的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2、月酬金根据工作考核结果发放,A等发给月酬金的100% ,B等发给月酬金的95%,C等发给月酬金的90%。
(四)甲方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_____。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 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 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七、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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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 条约定条款。
A、寒暑假期间,甲方应尽可能安排乙方正常工作按常规发给乙方工资;甲方确实没有工作可安排的,其间甲方和乙方按常规缴纳保险,甲方按低保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B、甲方安排乙方工作时间每周超过40小时的部分应按规定作加班处理,或累计后充作寒暑假的工作时间。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甲方不按时发放工资的 ;
3 、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 5
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附件
劳动合同变更记录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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