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为 的 型汽车下列业务(委托代理的业务在相应栏“□”中划“√”,未委托代理的业务在相应栏“□”中划“×”): □注册登记 □变更登记 □转移登记 □注销登记 申
请
业
务 □抵押登记 □解除抵押 □质押备案 □解除质押 □补/换领号牌 □补/换领行驶证 □换领登记证书 □临时入境号牌
□申/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 □委托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临时号牌
委托人和代理人(被委托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代理人(被委托人)在上述受委托代理的业务项目内所提供和签署的有关申请材料,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委托人(个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代理人(个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被委托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属于单位车辆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在被委托人栏签字,其他情形代理的在代理人栏签字或盖章。
第二篇:机动车车辆异地委托年检表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车辆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在上述业务事项内,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向贵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签署有关文件资料以完成相关手续,本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个人身份证: 个人身份证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的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已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