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矿产资源开采的法律法规,经自愿协商,本着公平、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承包开采甲方拥有采矿许可证的矿山瓷砂等矿产资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遵照履行。
一、承包开采的矿山范围及现状
甲方拥有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记载矿区面积约150亩,并且已经经相关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许可,允许对该矿区的矿产资源进行开采(矿区地址及面积等详见采矿许可证)。
二、承包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上述矿山的陶瓷泥等矿产资源由乙方独家承包开采,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不能自行开采或承包给第三方开采。承包期限为伍年,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1日止。期满后,双方可重新商定承包条款,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三、履约及结算条款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二天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万元)。承包期满,若没有续约,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后二天内,把该保证金退还乙方。
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应在60日内安排乙方进场开采,到期后因故未能进场开采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延长该期限;乙方也可要求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返还保证金予乙方,并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3.乙方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乙方自行销售,扣除开采成本及人工等费用后,所得净的利润按甲乙双方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分配,每月十五日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分配利润。另外,乙方还需按月向甲方支付管理费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万元)。
4.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或生产由乙方负责,其所产生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但该费用可以列入生产成本给予抵扣。
5.本合同项下的矿产资源开采所涉及的一切纳税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其税费也由甲方承担。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和实施条款
1. 甲方按合同约定安排乙方进场开采,并应积极协调当地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的顺利开采。如因甲方或当地居民阻拦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顺利进场开采或停工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意外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2.甲方应委派结算人员驻场点算,每日产值由双方签字确认。
3.乙方承包期内,甲方不得自行开采或发包给第三方开采本合同项下矿区的矿产资源。
4.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矿山的陶瓷泥类等矿产资源开采的全部开采资金、设备投入以及符合资质的施工人员配备,并聘请具备具备 第 2 页 共 2 页
采矿工程施工经验和安全生产知识采矿施工人员,负责一切开采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检查、监督等事务,负责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采盗挖,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对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规作业和不符合安全操作、偷盗矿石等问题,可以要求乙方停工整顿,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须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员购买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若发生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赔付金之外的其他法定责任及费用。
7.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8.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为本合同附件。
9.乙方必须做好矿山及周边山林、水库的防火、防污染工作,如其实施破坏性开采行为,后果自负。
10.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承包甲方的陶瓷泥类等资源矿山开采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若因乙方原因连续或累计3个月不能缴纳管理费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意外或不可抗力原因的除外。
六、附项说明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补充书面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矿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乙方缴纳保证金后生效。
(以下签字)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肇庆工商银行伴月湖支行 账号:
账号:苏德勤
6222082017000037431
见证人:
20xx年 6月 日 20xx年 6月 日 第 4 页 共 4 页
第二篇:多金属矿开采承包协议
多金属矿开采承包协议
甲方:承德金双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刘建华 刘福林
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将甲方拐点1-14 x:457660 1.y:39592389 x:4576430 y:39592389之内多金属矿山开采承包给乙方,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概括
(一)承包项目:甲方主矿体及连采矿资源范围的开采。
(二)承包地点:承德县两家乡横道子村小东沟周边区域。
(三)承包内容(1)主矿体以内四口竖井,两口斜井和其它有待开采设计的矿体开采和工程。竖井直径3.5m,混凝土注圈,斜井4*4m,井口拔拱,岩石结构不稳固地方喷浆支护,井口巷道4*3m,洞口拔拱。(2)开采矿石。
二、承包方式
甲方具备完整“三同时”“普查探”开矿资源范围,场所设计要求,生产条件,承包给乙方,即大包方式。如井下的水源超出5立方木,价格再议。
三、承包价格:
乙方将开采矿石交到甲方指定料场,每吨_____元。做工程竖井每米_____元,斜井每米_____元,井中巷道每米_____元,遇特殊地址结构(如:流沙、阴河等)另协商承
采价格,协商计价。
四、双方各自权利义务
(一)甲方负责:
1、达到无限延期开采矿山的一切手续,保证正常生产。
2、负责乙方施工场所周边关系。包括所占林、山、地、排水管道,矿山道路畅通,存放矿石料场排废岩场地等。
3、按设计、计划足够的电力设施,配电室、电气装置,工房等。
4、炸药、供、取、运管程序和许可。价格为平价。
5、矿石销化,一切税收,上缴所需费用,包括上级主管业务接洽面对。
6、特殊工种培训,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标志设立及费用。
7、工程第一次结账工程达30米,以后50米,段落性借工程款80%给乙方支持生产,待工程完毕一并结清,矿石款每月25日止账,5日以前结清,如若结账障碍,允许乙方监督卖矿石扣除乙方所得。
8、误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超过3天不能正常生产,甲方补助乙方停工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
9、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承包项目,地点、内容、设计要求,规定进
行生产。
2、自行承包所承担工程,矿石开采生产费用。
3、炸药安全使用,加强管理。
4、矿石发生意外事故,组织工人第一时间救援,协助甲方做好善后处理。
5、提供特殊工种,设立自身和安全生产措施,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系统组织机构。
6、配合甲方以安全生产为主的第一原则,定期发放岗位工人劳动保护用品。
7、按时发放岗位工人工资,只要甲方按时结给承包款,出现工人纠纷自己处理,向甲方承诺与甲方无关。
8、在开采生产时,按甲方提供要求生产,提高产品质量。
9、乙方生产服从甲方指挥,如出现甲方指挥有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协议日期
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开完或双方自愿解除为止。三年之内,甲方单方变更协议解除(如转让等),偿还乙方一切费用、损失、利润所得。
六、协议执行责任
(一)自签字之日起前债券债务,执行时出现责任费用,按规定各负其责,出现纠纷按行业规定,上级规定追究连带
责任,在乙方进行之日起造成不能生产或在生产又停下来达三个月不能生产,甲方除赔偿乙方因而所属投入等一切费用,另赔付乙方每口井违约金100万元损失。无力或中途无故退出不能继续生产,乙方投资金一次性付清走人。生产设备按甲方规定要求由乙方购买工程竖井、斜井100米以下价格另议。竖井下水仓码头门10米以内和竖井一个价格,斜井下面水仓错车道、安全洞和斜井一个价格。
(二)遇到不可抗拒条件承采协议不能执行,双方协商协议解除。
(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做补充协议及一切文本资料与本协议同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