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TOP动漫游戏嘉年华
暨重庆首届痛车文化艺术节
宣传资源置换协议书
一、合作双方
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企业名称):
工商注册号: 工商注册号:
地址: 地址:
法人: 法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开展合作,甲乙双方各自利用资源,服务达到双赢的效果。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2011TOP动漫游戏嘉年华暨重庆首届痛车文化艺术节活动宣传推广资源置换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三、置换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
1、在主城商圈和高校发放的活动宣传彩页DM单(20000份)上,以协办单位的身份,出现乙方单位名称;
2、在重庆各大高校张贴的宣传海报(5000份),以协办单位的身份,出现乙方单位名称;
3、在场馆活动主背景板上,以协办单位和主力支持媒体的身份,出现乙方单位名称;
4、主持人在各个活动现场口播中提到乙方单位名称;
5、甲方在活动现场,为乙方提供一块18平方米的空地;
6、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广告位一个。
7、在重庆晚报硬广上(不含已发布硬广),以协办单位的身份,出现乙方单位名称。
乙方为甲方提供:
1、乙方负责在“新浪重庆”提供2011TOP动漫游戏嘉年华暨重庆首届痛车文化艺术节的活动专题网页,为甲方活动进行新闻宣传推广,专题网页持续时间为20##年11月28日-20##年12月26日。新闻及相关图片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更新。
2、在新浪重庆首页的重庆车市板块的焦点图、访谈专题显示2011TOP动漫游戏嘉年华暨重庆首届痛车文化艺术节的相关活动新闻、图片和访谈。
3、在新浪重庆汽车板块的首页的焦点图、头条文字链接第二条和访谈专题第三栏展示2011TOP动漫游戏嘉年华暨重庆首届痛车文化艺术节的相关活动新闻、图片和访谈。
4、第2、3条所提及的活动新闻、图片和访谈均链接至“新浪重庆”的2011TOP动漫游戏嘉年华暨重庆首届痛车文化艺术节活动专题网页。
5、根据活动进程发展和网站内容安排,第2、3条所提及的活动新闻、图片和访谈的位置,保证同一时间内至少有两处内容为2011TOP动漫游戏嘉年华暨重庆首届痛车文化艺术节的相关活动新闻、图片和访谈,活动新闻或图片更新的第一时间,即展现在乙方承诺的位置。
6、乙方的新浪重庆汽车、渝小新、渝小浪三大重庆地区新浪官方微博账号转发2011TOP动漫游戏嘉年华暨重庆首届痛车文化艺术节官方微博发布的所有信息。
7、乙方的新浪重庆汽车、渝小新、渝小浪三大重庆地区新浪官方微博账号关注、转发并推广2011TOP动漫游戏嘉年华暨重庆首届痛车文化艺术节官方微博发起的“有奖转发”、微博投票活动。
四、责任归属及纠纷解决方案
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2011TOP动漫游戏嘉年华暨重庆首届痛车文化艺术节活动专题网页所需要的新闻稿件、图片等资料,以及微博信息更新,如因甲方提供信息不及时而导致网页新闻、微博推广更新延误,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所引起的后果和责任。
乙方负责及时更新2011TOP动漫游戏嘉年华暨重庆首届痛车文化艺术节活动专题网页上的活动新闻、访谈,以及推广2011TOP动漫游戏嘉年华暨重庆首届痛车文化艺术节官方微博。乙方需安排专人,就网页更新和微博推广事宜与甲方进行联系,如因乙方联系不畅而导致网页新闻、微博推广更新延误,由乙方承担由此所引起的后果和责任。
五、协议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出现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六、其 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书面修改,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资源置换协议
资源置换协议
甲方:常州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乙方:常州奥体少体校场馆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常州市地方文化研究会青少年委员会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多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资源置换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置换物品
甲方免费提供常体训练馆顶楼约50M2办公用房给丙方日常办公使用(具体位置附图纸)。
乙方为丙方提供免费物业管理,提供相关宣传素材。
丙方为甲方每年免费制作电视宣传片 分钟;利用媒体资源免费为甲方及乙方进行宣传、推广,小记者协会每月宣传 次,江苏广电媒体每月免费播放相关视频资料 次、常州晚报每月 次报道。
二﹑广告制作
丙方如承接甲方及乙方对外宣传的媒体制作,按市场价的 %收取成本费用。(附丙方报价单)
三﹑三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完成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内容;
2、协助丙方取得开业所必须的在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手续;
3、给予乙方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乙方行使乙方经营权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完成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内容;
2、协助丙方处理装修期间的相关事宜,提醒丙方用电安全;
3、免费为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方便丙方经营活动的开展;
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完成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内容;
2、装修期间服从乙方安排,避免对房屋、设施造成损坏,造成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
3、经营期间产生的能源费用装表按实计量结算;
4、如撤场,相关装修设施设备均予以保留。
四、三方的承诺和保证
1、三方均保证出示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2、三方均保证其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全部权利和资格。
3、甲乙双方均保证本协议所表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不存在隐瞒、欺骗情形。
五、不可抗力:
如果由于法律规定的任何天灾、自然因素或公敌行为等原因,或其它不受双方控制的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原因(不可抗力)的出现,使得本协议终止执行或无法执行,受阻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六、法律使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形成、效力、解释、签署、修订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一旦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执,双方可先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则提交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丙方: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