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框架协议
协议号:
FX20150827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 本合同。
1 定义
1.1 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以及与其相关的生效订单和补充规定等。
1.2 合同附件: 指附属本合同的有效文件,用来对产品和服务进行说明,包括《供货保证协议》、《保
密协议 》、《廉洁承诺书》《物料环保(欧盟RoHS指令要求)问题赔偿协定》及由甲方品质部门与乙方另行签署的《品质保证协议》等。
1.3 价格:是指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并在订单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金额及币种。除双方另有约
定,价格已包含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增值税及服务等费用,甲方无须另付费。
1.4 货物:是指乙方按照本合同、订单的规定为甲方准备或者提供的各种物品。
1.5 服务:指合同内规定和订单所列的服务.
1.6 订单: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包含订单编号、物料编号、产品名称、产品规格、订购数量、订货价
格、交货条款、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正式有效的订货要约,是乙方按照本协议履行交货义务的文件。
1.7 不合格产品:指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及其包装存在瑕疵、缺陷或其它与双方约定不符的情形。
1.8 保密信息:一方向另一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任何其专有的技术成果和/或非技术信息或数据,这些
信息在其本质上被认为是专有的/或机密的,或在交付时以口头或书面告知或标示为机密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研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1.9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等
自然灾害,新法律的实施,政府颁布新政策、采取行政措施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政府行为,罢工、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
2 需求预测 甲方依据其需求情况,可以向乙方提供后续阶段的采购预测,此采购预测供乙方了解甲方后续需求情况之用。乙方应依据需求预测保障一定的供应弹性,进行合理备料,以满足甲方的需求预测。
3 定价与竞争性定价
3.1 除非双方另有协议,订单中规定价即乙方报价单的金额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唯一金额。
3.2 定价与竞争性定价:甲方按照招标定价或比价定价或双方协商进行定价,同时乙方应本着诚实信
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降低乙方的供货比例直至取消乙方供货资格。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同一时期及与本合同类似的供货数量条件下,如果乙方以更低的价格向产品需求量不大于需方的其他客户提供同类产品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该价格对相关客户生效之日起,甲方亦开始自动适用该价格。如果甲方在不知悉前述事实的情况下仍然按原价格付款,则乙方因返还差价部分。随着甲方采购数量(金额)的增加,乙方应相应降低价格或给予其他优惠。
3.3 价格管理: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报价单”,报价单中应填写上相应的价格及成本内容。
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料,采用_______定价法定价,具体定价方法见附件“报价单”。
3.4 双方可按季(或月)、交货数量对货物价格进行定期磋商。但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甲方可即时
对货物价格进行磋商,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如原材料降价、厂家降价、甲方采购量增加等,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降价要求,经双方确认后按新价格执行。
4 订单
4.1 甲方将根据其需求,向乙方发出订单,并在订单上注明所需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币种、
价格、国际贸易术语、付款条件、交货期限和交货地点等。订单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4.2 订单发出后,乙方应在24小时(如该订单另有规定时效,则以订单规定时效为准)内向甲方确认
接受订单,接受的形式为对订单内容不做任何修改,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将扫描的订单发给甲方。如乙方不接受该订单,应在前述期间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则视为乙方接受该订单。
4.3 甲方认为需中止或变更订单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即停止该订单生产,
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4 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且此问题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甲方可考虑取消向乙方发出的有关该产
品的订单,待乙方将货物质量问题解决后,再下新订单。
4.5 订单转包: 乙方接到甲方的订单后原则上不得将订单转包给第三方,如因特殊原因必须转包给第
三方执行的,必须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订单(或拒收货物),同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的损失(包括因第三方的原因所造成甲方的损失)。
5 包装、仓储、运输和贸易方式
5.1 包装 5.1.1 乙方应当采用适当的、安全的包装,能够防潮、防湿、防震、防尘等并符合甲方的要求,使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和到货后能够妥善地被保护和保存,乙方应对因未采取适当充分的包装保
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请参考质量管理手册]
5.1.2 所有的货物包装、标识及标签等,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妥善操作,同时也应该完全符合相应的
法律、规则和规章的规定。如甲方无特殊要求时,乙方应依行业标准规定或货物的性质保证
产品运输与存放安全,如产品对人体有危险时,乙方应明确标识,同时也应该完全符合相应
的法律、规则和规章的规定。
5.1.3 对运输或贮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货物,乙方需在外包装上有明显标识,并出具正确及完整的
出货资料,以便指示货运公司、海关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运输、查验等环节的操作。
5.2 仓储和运输 5.2.1 货物在发货和装运时,必须按照订单中相关的运输条款规定进行,据甲乙双方约定的运输条
款,乙方应选择知名的承运人或甲方指定承运人以便能够提供优良的服务。所有因乙方的问
题导致的额外运输费用,都应当按照规定由乙方全额支付。
6.2.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相应资料进行传递。
6.2.3乙方应及时提供完整、正确的出货文件。 5.3 货物进出口
5.3.1甲乙双方应按照谈定好的贸易方式进行交易,贸易条款解释参照《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6 交付
6.1 交货如无其他约定,是指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人员或机构将货物交到交货地点,与甲方或甲方书
面指定的收货人办理交货手续,并同时提供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承担相应费用,取得甲方出具的收货单据。
6.2 如甲方需要更改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交货数量和收货人,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应在合理的时
间内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知会乙方,是否按时交货根据货物实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日期来判断。
6.3 当甲方要求提前交货时,乙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努力满足交货要求,若确实无法满足,应以书
面形式告知甲方最早的交货时间和数量。
6.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交货,否则视为不按时交货,甲方有权在以下方式中选择:
6.4.1 拒收;
6.4.2 甲方提前收货后,由乙方支付收货后至规定的交货时间的仓储费用及甲方为此而支出的其它
费用。
6.5 对于任何可预见的延期交付,乙方都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
方承担。
6.6 乙方迟延交付,甲方有权在货款中予以直接扣除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因交货延迟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支付违约金后,其继续交货的责任不能解除。如迟延交货导致甲方认为继续履行该订单已没有意义,则甲方有权解除该订单,并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的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损失,合理的利润,甲方为处理该事件所花费的费用;如
因此使甲方遭受其客户索赔的,还应包括甲方支付给其客户的相关赔偿费用等。
7 所有权和风险
7.1 货物的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货后从乙方转移给甲方,但所有权和风险责任转移并
不免除乙方对由于其自身原因或货物固有缺陷导致的货物故障、损坏或灭失所应承担的责任。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7.2 如甲方依本协议退货或甲方对货物的接受被依法撤销,在乙方未依照该订单、本协议的规定将已
收取的货款退还给甲方之前,甲方保留这些货物的所有权(而非风险),乙方自确认被退货、对货物的接受被依法撤销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或灭失的风险。乙方应当承担货物的所有责任以及基于相关的环境法规而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因处置货物而产生的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8 验收
8.1 货物检验及品质标准、期限、方法等依双方的《品质保证协议》或者其他双方认可的协议内容作
为检验的标准。除非另有约定,乙方对货物的保质期为二十四个月,从实际交货日期起开始计算。
8.2 对出现不合格货物的情况,甲方有权按照《品质保证协议》的规定处理。
8.3 如双方在货物品质等方面产生异议,首先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权
威机构检测的意见为准,检测费用由检测结果对其不利的一方承担。
8.4 即使甲方向乙方出具了验收合格报告,乙方仍应对其交付货物的质量在货物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
担担保及第13条所列明的保证义务。
8.5 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
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
8.6 甲方在每次向乙方下《采购订单》时应一同提供所需产品的具体质量要求。乙方每次在正式生产
大货之前,需免费生产样品给甲方在样品上签字确认,方可生产大货。乙方需严格按甲方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
9 赔偿
9.1 如货物是因包装不善或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表面的损坏或不影响货物使用质量的瑕疵,甲方同意降
价接收的,乙方应先对货物进行修理或复原,修复效果经甲方确认后可降价接收。如上述的问题在货物上批量性出现或多次出现,并且甲方不同意降价接收的,甲方可要求退换货物,由此发生的筛选、挑拣、报关、运输、仓储、检验、误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货物是甲方用于销售的,乙方还应赔偿货物因延误造成的市场差价;如货物是甲方销售给其客户的,对于甲方的客户向甲方提出的合理的索赔,乙方还应进行赔偿。
9.2 如货物的质量、性能存在缺陷,甲方将视其情况严重程度要求换货或退货,同时可减少订单、解
除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9.3 甲方要求换货的,由此发生的筛选、挑拣、报关、运输、仓储、检验、误工、重工等费用由乙方
承担。如货物是甲方用于销售的,乙方还应赔偿货物因延误造成的市场差价;如货物是甲方销售给其客户的,对于甲方的客户向甲方提出的合理的索赔,乙方还应进行赔偿。
9.4 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需承担筛选、挑拣、报关、运输、仓储、检验、误工、重工等费用外,
还需承担甲方向第三方重新采购而产生的合理的费用和差价。乙方还应赔偿货物因延误造成的市场差价;如货物是甲方销售给其客户的,对于甲方的客户向甲方提出的合理的索赔,乙方还应进行赔偿。
9.5 如发生以上的情形,甲方可同时要求对乙方的工厂和生产情况进行审核,乙方应最大努力的进行
配合。
9.6 若乙方提供不合格货物,甲方有权依据《品质保证协议》的相关约定,对乙方采取罚款等惩罚措
施。
10 结算、付款
10.1 甲方于上个月26号至本月25号核对验收合格入库数量。乙方必须在每月 25 日前将当月的#5@p
正本送达甲方,如未及时送达则对账时间顺延一个月。对账完毕后待甲方收到乙方开立的的票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甲方财务系统入账,开始计算账期.#5@p的开出者必须是乙方本身,#5@p上须注明订单号。乙方#5@p上的乙方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账号、增值税税号等信息须与在甲方备案时的信息相一致。若要修改,乙方应提前 30 天发出书面通知(附变更证明文件),并得到甲方同意。乙方名称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提交工商变更登记证明。 一般情况下,采用货到验收合格,乙方开具17%增值税#5@p挂账后付款,付款方式
1、□货物验收合格,#5@p过账后(□30天 □ 45天 □ 60天 □ 90天付电汇)
2、□货物验收合格,#5@p过账后付6个月承兑;
3、□月结(□30天 □ 45天 □ 60天 □ 90天)
4、□货物验收合格,#5@p过账后付款;
5、□其它付款方式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特殊情况或特殊物料,根据双方约定付款。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
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双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10.3 甲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
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
10.4 甲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
上述索赔金额,则乙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11 保险
除非甲方另有要求,乙方应当承担取得和维持足够产品责任保险的费用,这些保险应该涵盖乙方作为生产或供应者所应当承担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包括货物带来的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包括死
亡――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也应该能够使甲方免予承担货物最终使用者的索赔要求。
12 保证
12.1 乙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协议,且其对本协议的履行不会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条款、义务、
法律、规章或者法令;
12.2 乙方保证不存在针对或危及本协议下甲方权利的索赔、留置或者诉讼;
12.3 乙方保证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12.4 乙方保证货物完全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订单及相关规格书或其他资料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设计
上、材料上、技术上和制造上的缺陷;
12.5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包括其零部件是全新的原厂正品,确保其符合甲方的要求。如甲方发
现乙方有违反前述行为的,如向甲方销售假货、劣质商品、冒牌商品等,甲方可重新评估供应商地位,同时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2.6 乙方向甲方做出的以上保证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3 知识产权
13.1 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数据、图纸、作品、设计、商标、原型机、样品、材料、工具、
计划、文件和/或规范(以下统称“规范”)均仍由甲方所有。
13.1.1 规范中任何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所有其他的知识产权均仍归属于甲方。
13.1.2 乙方不能将任何规范泄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事先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13.1.3 所有的规范都仅能被用于相应的甲方订单或协议的履行,而不能用于其他的用途,
除非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使用规范以便履行乙方在
本协议下的非独家许可。
13.1.4 一经甲方做出要求,所有的规范均应被立即返还给甲方。
13.2 对于在合作中甲方给予乙方资金、技术等重点扶持,且对乙方企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乙方不
得为第三方提供类似的加工业务
13.3 对因乙方的货物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物权而引起的任何针对甲方的抗辩、仲裁、诉讼,乙方
应负责应诉、并为甲方抗辩,或在甲方的要求下合作抗辩,保障甲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并赔偿甲方因此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13.4 在前述事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采取下列补救措施中最先可行的:
(1)使甲方得到继续使用和销售符合本协议的货物的权利;
(2)修改货物,使其不侵权并符合本协议;
(3)用不侵权且符合本协议的货物替换该货物;
(4)如甲方要求退货,乙方应同意该要求,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4 保密条款
14.1 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对方、对方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
方但对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1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不管这些商业秘密是口头的或是书面的,还是以磁盘、胶片或电子件等形式存在的。任何一方应以保护本公司商业秘密的态度对待对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且不低于合理的注意。禁止放任不管、遗弃。
14.3 当一方提出收回包含对方商业秘密的有关资料时,另一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给对方,
或应对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
14.4 一方工作人员在对方公司内活动时,应听从对方接待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对方允许不得进入
对方实验室、办公室等工作环境,不与对方工作人员就非本协议工作事项进行私下交流。
14.5 如乙方的员工因双方合作关系而需要在甲方办公的,则乙方应当保证其前述员工遵守本保密协议
的规定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同时,对于前述乙方员工在甲方的一切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14.6 本协议下双方的保密义务在一方向另一方或披露方认可的第三方透露商业秘密后的5年内保持有
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的终止及其它任何期限届满或终结的影响。
15 违约条款
16.1乙方若不能按采购订单交货期准时交货,或者不能按商定的价格保证供货,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或同时选择多种方式补救和解决:
(a) 拒收或取消未执行完的采购订单,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b) 在其它渠道采购同类产品,并由乙方承担多出的采购差价和费用;
(c) 甲方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d) 采取其它合法、公平和符合本协议的补救方法;
16.2质量事故违约责任:若甲方产品发生质量事故,从而被第三方索赔,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直接与间接的损失。
16.3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乙方应按照所涉及的金额的百分之三十或十万元/项/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要求赔偿。
16.4侵权时的违约责任;出现违反任何一款知识产权约定的情形,除按该条款约定承担相应的费用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十万元的违约金。
16.5擅自转委托订单: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后,没有经过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将该订单物资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加工,否则属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接受的,乙方应按该批货物总值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接受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及支付违约金RMB10000.除此之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6.6取消或变更订单:甲方取消或变更乙方已经接受的订单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在甲方取消或变更订单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并提交相关损失证据,逾期视为乙方放弃赔偿要求。甲方对乙方赔偿要求审核无误后,应在六个月或双方协商的时间内购买已经生产出的专供甲方的货物,或者按照取消或变更部分货物成本价格的百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作为乙方全部损失的赔偿。
16 协议的期限、终止及解除
16.1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但其效力将追溯至双方发生业务关系之时,本协议自签署之日满一
年,双方根据业务情况重新签订基本供货协议,如本协议生效满一年而且双方业务关系终止,则
本协议也自动失效。
16.2 在发生以下事项时,任何一方可以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
16.2.1 因不可抗力的情形持续存在,致使该方认为合同履行已无意义;
16.2.2 一方停止经营,或无力偿还债务,或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申请破产并且这种情况发生后
20日内仍未消除,则另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对方而终止本协议。
16.3 发生以下事项时,经通知后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6.3.1 乙方有连续两次以上(含两次)拒绝接受订单;
16.3.2 乙方迟延交付致甲方认为继续履行已没有意义;
16.3.3 乙方提供的货物为不合格货物,在进行补救措施后仍不能满足甲方的需求;
16.3.4 乙方违反知识产权条款的规定;
16.3.5 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的规定;
16.3.6 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16.4 出现17.3所列情况时,且订单存在余额或者正在被执行的,如甲方认为必要,本协议仍然有效,
直至订单被解除、余额用尽或被执行完毕。
16.5 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索赔权利。
17 协议的适用
本协议与之后签订的订单、生产性物料供货保证协议等构成一套完整的采购体系协议,双方应遵守采购体系协议中各文件的内容,各文件效力优先顺序为交货通知、订单、生产性物料供货保证协议、本协议,内容出现冲突时,效力较高的文件优先适用。
18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发生纠纷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45天内,争议仍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 不可抗力
19.1 当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有关详细情况,并尽
合理的努力减少双方的损失。因其怠于采取相应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主张免
责。
19.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结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事故发生地的公证部门或政府
机关对不可抗力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及影响力的证明文件,双方应积极协商有关协议继续履行或
终止的有关事宜。
19.3 如不可抗力情形持续存在,致一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无意义,该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0 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出现以下任一情形:
19.1乙方自己或通过任何第三方对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请客、送礼.
19.2乙方自己或通过任何第三方给予甲方人员以及其近亲属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好处。
乙方违反以上任何一项禁止性约定,应按已经发生的业务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乙方主动向甲方检举有索贿行为的人员或者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全部违约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则甲方可免予追究乙方以上违约责任。
21 环境与社会责任
21.1 乙方承诺应用并推进符合ISO9001/ISO14001的环境管理体系;
21.2 乙方应系统地确认货物不含有环境禁止物质,确保产品符合规定;
21.3 任何情况下,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相关的环境、健康、安全法规,并遵守相关环境法规进行标识
与资源重复利用;
21.4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其它适用法律、其它规章,反对雇佣童工、胁迫性劳动、歧视、惩戒性措施;
保证员工健康和安全,遵守法定工作时间、报酬等。
22 其他条款
22.1 协议的可分性: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约定或者条件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是无效的、无
用的或者不可实施的,其他的条款应当仍旧具有完全的效力而不受无效条款的影响。
22.2 协议的完整性:本协议和任何后续签订的文件如存在矛盾,应以后续签订文件为准。对本协议任
何条款的放弃、变更和改正,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且由双方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情况下才有效。
22.3 转让: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将本协议或者由本协议约定的任何权利或者义务转让、
转移、分包(无论是通过明示的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操作或其他形式)给其附属机构或任何第三方。如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的,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为承担转包或分包义务的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22.4 双方的关系: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在双方之间建立了一种基于税务或其他方面的目的而存在
的代理、合伙、联合经营或者其他形式的关系,协议的双方在任何时候都存在和保持独立订约人的身份。除非双方以书面的形式明确约定,否则任何一方均不享有任何权利或职权(不管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去为了另一方的利益或不利而承担或创设任何形式的责任,或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22.5 乙方须确保乙方人员在甲方场所进行服务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22.6 通知:一方的营业地址、银行帐户、联系人员、业务人员、供货能力等所有相关协议涉及的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回执。因一方未通知或通知不及时,造成瑕疵履行
或对方损失的,后果由该方承担。如乙方所供货物停产或其他原因致使其无法继续向甲方供货的,乙方应当在供货终止前6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
24 合同附件
24.1附件1 《品质保证协议》
24.2附件2 《保密协议》
24.3附件3 《廉洁承诺书》
24.4附件4 《供应商质量问题赔偿协议》
24.5附件5 《物料环保(欧盟RoHS指令要求)问题赔偿协定》
24.6附件6 《供货保证协议》
上述附件经签署后,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签约,组成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当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相矛盾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甲乙双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含义。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签 字: (签名) 签 字: (签名)
职 务: 职 务: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