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方案设计咨询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顾问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技术咨询任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乙方表示接受,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更好地完成其任务,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2)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
(3)地址:项目位于 ;
二、 咨询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1)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建筑方案、形态规划及相关案例研究,包括总体规划建议、 景观设计建议、建筑产品设计建议;
(2)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总平面图及分析图、相关空间分析图、经济技术指 标、案例分析及建议。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商定的设计进度和深度要求完成本合同所列的设计工作,并达到甲方要求。
三、 履行形式、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本合同自签订且首付款支付之日起 天,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成果的完成时间,以甲方签收的日期为准。
(2)付款时间:在乙方提交正式设计成果且获得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应当在申请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正式等额#5@p,如因乙方延迟提供#5@p导致甲方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汇报及提交设计成果地点:位于昆明市的甲方公司所在地
四、 验收、评价方法
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为要求,采用图片、模型、光盘及参照本 1
条后“乙方提交的成果内容”验收,乙方所提供的成果应合理、精细、美观、充分体现时代感和文化品位;文图要清晰、美观,装订成册要正规,达到甲方要求。
成果的具体交付为:图文并茂、装订成册的文本 本;效果图展板≥ 张;实体模型;多媒体三维动画;电子光盘。
乙方提交的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规划建筑建议
2、总平面图、初步分析图以及初步经济指标
3、总体鸟瞰图、主要节点透视图
4、案例介绍及产品建议
5、项目规划设计操作模式建议
6、建筑产品建议
7、景观设计建议
五、 报酬及付款方式
(1)根据项目的规模及设计要求,乙方经过详细测算并经双方协商后,双方确定的
本合同最终总价报价为:(小写) 万元RMB人民币(大写) 万元正。该总价已包含乙方的设计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以及到甲方或项目现场讨论汇报的差旅食宿费、服务费、咨询费和其他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费用及应缴纳税费。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 :(分期二期支付)
第一期为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设计费 %,计 万元RMB;
第二期为乙方交付全部设计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计 万元RMB;
(3)除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以外,甲方如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时,应支付迟延违约金,每拖延一日按该项设计费迟延支付部分的 ‰计算;反之,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设计成果,每拖延一日按该阶段设计费用 ‰减收项目设计费用。因甲方原因引起的乙方设计延误不在此限。
六、 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乙方如认为甲方提供的 2
资料有疑义或不完善,应及时将意见书面提交甲方,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完善。
(1)设计任务书
(2)有关图纸资料
(3)其它有关材料(政府规划指标及红线图)
七、 受托方的义务
(1) 乙方应保证其具有充分的公司资质及授权以签署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所涉 及的服务内容。
(2) 乙方应按中国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项目的文件 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当甲方或政府审批部门依据规划文件、政府决定或有关标准、规范对设计成果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及时、负责地对所涉设计成果及相关文件作出修改(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修改,双方友好协商酌情收取相应费用)。
(3) 乙方必须为本项目配备胜任的设计团队,并事先报甲方备案。乙方项目经理 及主要设计人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进行调动或更换。如需调换,须事先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认可。对其中不称职的设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调换。
(4) 乙方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目的所使用的图纸文件及所交付的设计成果没有 任何第三方以涉及侵犯专利或版权,盗用商业机密为由提出任何索赔。如甲方因使用乙方设计成果而导致对甲方由于涉及侵犯专利或版权的诉讼或索赔以及由此引起的施工延误或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并确保甲方免于承担诉讼和赔偿。
八、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如果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设 计延误及重新制作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完善。若由于乙方设计 人员的设计错误或遗漏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采取补救措施以外,还应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均有责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将有关已完成的设计文件及电子文档移交甲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及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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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保密和知识产权
(1) 双方当事人对技术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露技术秘密应承担相应的 责任。乙方应令其聘用的顾问、雇员、代表及/或代理同意不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甲方信息,除非该种披露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遵守法律而必须进行。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2) 本合同下乙方所有设计成果的版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具有署名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复制、使用其交付的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或向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展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甲方可根据需要使用和复制乙方在本合同义务中已经或将会制成的文件、图纸、图片或说明书,并有权将这些资料用于广告宣传。
十、 争议的解决方法
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如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未尽事宜
对于本项目后续设计事宜,可通过其他协议另行规定。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定,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连同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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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赛美国际设计个旧住宅小区建筑方案设计合同
云南个旧半山印象住宅小区
建筑方案设计合同
甲方:
乙方:Citymark Architectural Design Consultants Intl.
(赛美国际建筑设计顾问公司)
深圳市赛美德勒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个旧半山印象住宅小区 项目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项目委托设计工作内容、成果要求及各阶段完成的时间、合同价款等事宜进行约定,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诚信遵守。
一、合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4、主要技术标准:
⑴国家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规程;
⑵地方有关建筑设计规定。
5、建设用地红线图及政府批准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二、项目名称
个旧半山印象住宅小区 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项目规模:建设用地面积:约 147,000 ㎡
总建筑面积: 约 地上 30万 ㎡,地下 7万 ㎡
三、设计项目的内容及深度
3.1本设计项目内容包括
⑴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
⑵单体建筑方案设计;
⑶建筑专业扩初及立面细部深化设计图。
3.2方案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除透视图单列外,其他文件的编排顺序为:封面、扉页、方案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其他。
四、设计原则
1、遵循“适用、安全、经济、美观”原则,体现和适应现代生活标准、社会文明意识和经科发展,并兼顾近期与发展;
2、以设计任务书及甲方要求为核心开展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
3、满足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4、以甲方提供的红线图为准,满足本地块所限定的经济技术指标;
5、功能分区合理,交通流畅,创造良好采光、通风和视线条件;
6、建筑风格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打造优美景观环境;
7、在考虑合理降低建筑成本的前提下,追求完美的建筑造型及立面,高尚的小区环境。
8、应根据条件积极采用成熟先进的可持续的技术、设备和材料。
五、设计阶段、进度、设计成果
5.1第一阶段:概念规划方案设计阶段
概念草图: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后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2个思路的总平面规划概念草图,供双方讨论,通过比较和优化选定本项目规划设计的方向。乙方于本项目的概念规划方案设计阶段提交予甲方的设计成果内包括:
⑴开发用地规划总平面草图
⑵地块分析图
⑶地形地貌分析图
⑷用地分析图
⑸规划结构分析图
⑹住宅产品分布示意图
⑺水体及绿化系统示意图
⑻交通分析图
⑼地块建筑意象图
⑽3D电脑模型
⑾各种单体的效果图或立面意象图片3张
⑿单体平面图
⒀项目开发土方量分析表
5.2第二阶段:规划方案设计阶段
⑴定稿方案:按照确立的规划方案的修改方向,对方案草图加以完善形成定稿方案。乙方在规划方案修改方向确定后10日内完成定稿方案。设计成果包括总平面图、分析图、反映小区建筑与景观风格的图片和草图(每种类型至少推荐3个可选方案)。
⑵住宅户型与产品选择:根据项目的市场定位进行基本户型设计,
每种类型至少推荐2-3个可选方案,通过与甲方及策划公司讨论优化选择后确定基本住宅户型。该阶段设计成果包括主要住宅户型平面,乙方在15天内完成推荐户型设计,15天作为三方沟通后修改设计时间。
⑶规划报建方案:定稿方案及户型设计由甲方确认后25日内完成详细规划设计全套图纸至报建深度。设计成果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图、分析图(含交通、功能、空间及景观等方面)主要住宅户型平面、立、剖面图、效果图5-6张(含鸟瞰图、主要街景及其它效果图等,份数以能满足项目全过程报送政府所有有关主管部门所需和甲方实施项目评审与报建需要、包括存档的需要为限)、规划报建所需的设计说明、面积指标、管线规划图等。份数以能满足项目全过程报送政府所有有关主管部门所需和甲方实施项目评审与报建需要、包括存档的需要为限,报批方案具体要求(申报材料内容、图纸、文本、电子文件格式等)按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5.3第三阶段:一期单体建筑设计阶段
⑴对一期每个建筑单体进行设计,对主要住宅类型的单元平面进行多方案优化选择,对各栋建筑平面进行深化设计。
⑵对主要住宅类型的单元平面深化调整、主要单体沿街立面及重要建筑立面,提出2-3个可选择的立面设计方案草图,经与甲方讨论选定一个进行深化设计。一期单体建筑设计成果包括一期规划总平面图、各单体平、立、剖面图、技术指标及重点部位的效果图,鸟瞰图。该阶段工作在一期详细规划获得报批通过后45天内完成。
5.4第四阶段:二期单体建筑设计阶段
⑴对二期每个建筑单体进行设计,对主要住宅类型的单元平面进行多方案优化选择,对各栋建筑平面进行深化设计。
⑵对主要住宅类型的单元平面深化调整、主要单体沿街立面及重要建筑立面,提出2-3个可选择的立面设计方案草图,经与甲方讨论选定一个进行深化设计。二期单体建筑设计成果包括二期总平面图、各单体平、立、剖面图、技术指标及重点部位的效果图,鸟瞰图。该阶段工作在二期设计完成后45天内完成。
5.5第五阶段:三期单体建筑设计阶段
⑴对三期每个建筑单体进行设计,对主要住宅类型的单元平面进行多方案优化选择,对各栋建筑平面进行深化设计。
⑵对主要住宅类型的单元平面深化调整、主要单体沿街立面及重要建筑立面,提出2-3个可选择的立面设计方案草图,经与甲方讨论选定一个进行深化设计。三期单体建筑设计成果包括三期总平面图、各单体平、立、剖面图、技术指标及重点部位的效果图,鸟瞰图。该阶段工作在三期设计完成后45天内完成。
5.6第六阶段:建筑专业扩初及立面细部深化设计
⑴乙方在各期单体方案审批通过后15至20天内完成该期建筑专业扩初设计。
⑵乙方对建筑立面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内容包括屋顶檐口、立面装饰构件、浅角、主要门窗分格、百叶、住宅入口、阳台栏杆、雨篷等造型的立面放大图及指导性剖面大样。
上述项目设计阶段、进度、设计成果需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法规和设计规范要求,需满足甲方、当地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
六、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经甲方审批通过的本合同项目设计组(主要设计师专家团队)和设计工作计划方案、具体措施等,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项目设计人员变动需经甲方同
意。
七、项目设计(服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7.1本项目设计(服务)收费标准:
⑴项目整体地块总体详细规划: 2万 元/公顷;
⑵多层、高层、小高层及洋房住宅建筑方案设计: 13 元/ ㎡; ⑶连排别墅、叠拼别墅及商业街建筑方案设计: 18 元/ ㎡(地下建筑部分按 12 元/㎡计费);
⑷独栋别墅及双拼别墅建筑方案设计: 40 元/ ㎡(地下建筑部分按 14 元/㎡计费)。
7.2若该项目每期开发面积比例中高层住宅配比不低于60%,则每期开发面积内所有住宅户型均可按最优惠综合单价 14 元/ ㎡计费;甲方同意委托单体设计的每期开发面积比例可满足上述要求,因此乙方对本项目单体设计按优惠价 14 元/ ㎡计费。总体规划按2万 元/公顷。
总建筑面积按 37万 ㎡建筑面积计入收费基数,其中:
地上部分为 30 ㎡,地下部分为 7 ㎡。总设计费为 547.40 万元(其中包括规划设计费 29.40 万元,单体设计费 518 万元)。
7.3付款方式:
⑴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乙方于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阶段的2个概念规划方案草图及设计成果并提交甲方评审。若甲方认同乙方的概念规划方案,并选择乙方的概念规划方案作为实施方案,则甲方向乙方支付5%的设计费定金,即人民币 27.37万元。
若乙方2个概念规划方案草图均不能被甲方认同,且甲方不认同乙方设计理念,乙方不能继续下一步设计工作,甲方应在收到乙方
概念规划方案草图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成本补偿费总额人民币
5 万元,作为乙方设计费用成本补偿。
乙方完成规划定稿方案草图并通过甲方评审确认后5天内,甲方需再支付乙方5%设计费定金,即人民币 27.37万元;
⑵乙方完成第二阶段设计成果并提交甲方规划报建方案后5天内,甲方需再支付乙方5%的设计费进度款,即人民币 27.37万元;
⑶乙方完成一期户型平面设计并交付甲方5天内,甲方需再支付乙方10%设计费进度款,即人民币 54.74 万元; 乙方完成一期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文本5天内,甲方应再付乙方人民币10%设计费进度款,计人民币 54.74 万元。乙方完成一期单体建筑专业扩初设计及立面细部深化设计,并向施工图设计单位交底后5天内甲方应再付乙方人民币8%设计费进度款,计人民币 43.8 万元。
⑷乙方完成二期户型平面设计并交付甲方5天内,甲方需再支付乙方10%设计费进度款,即人民币 54.74 万元; 乙方完成二期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文本5天内,甲方应再付乙方人民币10%设计费进度款,计人民币 54.74 万元。乙方完成二期单体建筑专业扩初设计及立面细部深化设计,并向施工图设计单位交底后5天内甲方应再付乙方人民币8%设计费进度款,计人民币 43.8 万元。
⑸乙方完成三期户型平面设计并交付甲方5天内,甲方需再支付乙方10%设计费进度款,即人民币 54.74 万元; 乙方完成三期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文本5天内,甲方应再付乙方人民币10%设计费进度款,计人民币 54.74 万元。乙方完成三期单体建筑专业扩初设计及立面细部深化设计,并向施工图设计单位交底后5天内甲方应再付乙方人民币9%设计费进度款,计人民币 49.25 万元。
7.4以上分期付款比例是暂按三期各占整个项目面积比例为33.3%的情况设定的,如甲方对小区项目整体或分期开发量发生变化,
双方可将当期单体方案设计费按实际的比例和面积进行调整。
7.5 设计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合法税票。
八、甲方权利、责任义务
8.1权利
⑴督促乙方及时、全面、认真、负责地履行合同义务。
⑵检查、审核乙方工作进展及质量状况。
⑶对乙方任一阶段结果进行审核、质询、提出改进意见,直至达到设计意图和规范性标准。
⑷最终审定项目设计方案。
⑸甲方如果发现乙方的设计服务存在明显缺陷,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弥补,直到符合要求。
⑹如果甲方有足以证明乙方设计人员专业水平、工作质量、工作进度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事实,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相应的设计人员。
⑺甲方如果发现乙方设计服务过程中有严重违约并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必须按法律规定返还已付的定金。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赔偿的权利。
8.2责任义务
⑴甲方负责及时提供有关设计所需的红线、场地等技术资料及设计委托要求资料、地方职能部门有关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交的资料的正确性负责。若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设计所需的资料,或没有按照计划规定的时间对乙方上阶段成果进行评审或确认,或因与政府沟通等原因导致工作的延误,合同期限相应顺延,按照双方另行约定的计划进行。
⑵甲方负责跟进乙方工程设计进度,及时提出有关设计要求,及时评议并确认各阶段设计图纸及相关的设计文件,每阶段设计文件由甲方签收并确认,乙方在提交上一阶段设计文件时,需提前准备、筹划下阶段的工作。
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与时间支付乙方设计费。
⑷乙方需赴现场工作或考察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⑸甲方指定 负责与乙方进行沟通协调.
⑹由于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不准确,或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或市场定位发生变化而导致乙方引起5%以上图纸返工修改或延迟出图,甲方应补偿乙方修改费用,并延迟出图时间。
⑺甲方应负责安排具有本地工程设计的施工图设计单位配合乙方设计图纸的出图及报建手续,该部份不应向乙方另行收取费用。
九、乙方权利、责任义务
9.1权利
⑴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支付乙方应收设计费用。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的,在15个工作日内协商未果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暂停工作,并向甲方追索应付未付费用。
⑵就项目策划与设计实现良好对接,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意见,通过甲方要求策划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充分的合作和沟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对策划及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存在的可能有悖设计规范的情况,乙方从专业角度负责任地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
⑶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设计成果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如确需进行修改,需与乙方进行协商,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工作的延误,合同期限相应顺延,按照双方另行约定的计划进行。若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设计所需的资料,或没有按照计划规定的时间对乙方上阶段成果进
行评审或确认,或因与政府沟通等原因导致工作的延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合同期限相应顺延,按照双方另行约定的计划进行。
⑷参与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
⑸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⑹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无需赔偿,所收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已完成的达到合同要求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及合同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应支付的服务费标准,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设计费。
9.2责任义务
⑴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进度延迟,以双方另行约定的时间为准。
⑵乙方负责提供设计范围所指定的服务,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准确、完整、及时、高质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确保设计深度和质量,使设计方案能够与整个项目的策划实现良好的衔接,充分体现策划意图,并对所设计的内容,保证满足甲方要求、满足政府规划、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给出的规划设计条件等要求负责。
⑶乙方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设计成果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划设计要求负责。
⑷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合同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⑸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的经济、技术资料、图纸、文件等,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⑹乙方按甲方审定的工作计划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乙方负责配
合并满足甲方的开发工期需要。
⑺乙方负责向甲方所委托的施工图设计院进行技术交底,介绍乙方设计意图、技术要求和细部要求,并提供指导和咨询,协助甲方确认主要建筑外装饰材料。本条款为整体设计内容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合同价款已包括本条款所涉相关费用,乙方不再另行收费。
⑻协助甲方配合施工设计图设计单位进行项目施工设计图的变更与修改,及时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设计方面的问题提醒甲方注意,并负责从专业角度提出参考解决方案。本条款为整体设计内容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合同价款已包括本条款所涉相关费用,乙方不再另行收费。
⑼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任何经济和民事行为。
十、违约责任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折算支付设计费用。
10.2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甲方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10.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10.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5 合同生效后,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返还定金。
10.6乙方形成的最终设计成果与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明显不符,则视为乙方的设计成果无效,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0.7由于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不准确或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而导致乙方引起返工修改或延迟出图,甲方应补偿乙方修改费用,并相应延迟出图时间。
十一、保密及知识产权
11.1乙方应保守工作过程中了解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其用于本项目以外其他用途。
11.2甲方不得将乙方设计成果部分或整体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11.3服务过程中有关设计成果、报告均由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出具,在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合同费用后,甲方享有本合同所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本合同所包含的设计成果部分或全部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4如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他
12.1本合同不包括景观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图设计。 12.2本项目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如涉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12.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协商达成一致。
12.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的顺序解决:
⑴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
12.5合同附件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甲方支付定金之时起正式生效。
12.7 本合同设计费用由乙方在深圳的分公司深圳赛美德勒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托收并开具合法税票,乙方另行出具托收文件送达甲方备案。
甲方: 乙方:Citymark Architectural
Design Consultants Intl.
(赛美国际建筑设计顾问公司)
代表人:
深圳市赛美德勒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帐户名称:
深圳市赛美德勒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银行帐号:
82010714220809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