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销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订购 产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 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实际订货单为准)
1.以上单价不含税票。
2.以上数量为大约量,如甲方需乙方补货乙方应按本合同单价提供直至甲方通知供货结束。
二:质量要求:
1:以供方提供的样品为验收标准,需方所订购之货物,若有质量争议,依据国家现行的瓷砖优等品质量检验标准。若经检验,结果属供方责任,由供方负责处理。
2:乙方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3:乙方应按需 方 的品种进行供货。
三:交货地点:第一货物等供方依据需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计算后确认合同数量(供方应认真计算所供产品数量确保不超供),供方收到定金后 日内运达需方指定工地,此后供应按需方通知 日内运达需方指定工地。
四:交货地点:本合同以一个工地为限,货到工地后供方负责卸货到需方要求的场地内。
工地名称: 地址:
需 方: 电话:
验收时间:工地交货现场需方指定收货人接收,收货数量以需方收货人确认的数量做为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应预付20%的材料预付款,乙方每批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且甲方收货员确认数量后5日支付单批货款的95%,(预付款在首批货款内冲抵),余款待乙方供货完成后15日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如预期供货,每日按逾期供货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双方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第二篇:瓷砖购销合同(草稿)
北京地块A组团
瓷砖供货合同
编号:**(材料)-006
甲方: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晋江腾达陶瓷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瓷砖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
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砖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2、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
3、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瓷砖技术要求
A竹陶砖(干压炻瓷通体砖)要求
1. 型号规格:70mm×295mm(见样板)
2. 尺寸偏差(%):符合GB/T 3810.2标准;长度方向允差≤±0.5;宽度方向允差≤
±0.75;边直度允差≤±0.5;厚度允差允差≤±5;直角度允差≤±0.5;表面平整度允差≤±0.5;
3. 表面质量:距1米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4. 吸水率:符合GB/T 3810.3;0.5≤平均值≤3(单个最大值≤3.3);
5. 断裂模数: ≥35Mpa(单个最小值≥32);符合GB/T 3810.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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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破坏强度:≥1300N;符合GB/T 3810.4标准;
7. 抗热震性:按GB/T3810.9;
8. 抗冻性: 按符合GB/T3810.12;
9. 放射性核元素限量按GB6566-2001检验达A ;
10. 耐污染性按GB/T3810.14检验达四级;
B外墙挂贴砖(通体玻化砖)要求
1、 型号规格:600 mm×600mm×13(见样板)
2、 长度、宽度、厚度、边直度、直角度、表面平整度按GB/T3810.2检验允差不超过:±0.2%
3、 吸水率按GB/T3810.3检验≤0.2%
4、破坏强度按GB/T3810.4检验≥1700N
5、断裂模数(平均)按GB/T3810.4检验≥35Mpa
6、耐磨性按GB/T3810.6检验<168mm3
7、抗冻性按GB/T3810.12检验经抗冻性试验后无裂纹或剥落
8、耐污染性按GB/T3810.14检验达四级
9、放射性核元素限量按GB6566-2001检验达A
四、 交货与包装
1.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
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北京**C12M1地块甲方工地。
3.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
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瓷砖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
由乙方负担。
5.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
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交货时间与数量:1)首批交货时间20xx年8月25日前,交货产品为白色竹陶砖不
少于3500㎡,咖啡色竹陶砖不少于2000㎡;2)第二批交货20xx年9月1日前,白色竹陶砖不少于10000㎡,咖啡色竹陶砖不少于4000㎡,大砖5300㎡;3)第三批交货:9月15日前完成全部合同供货;4)每批交货所需线条和转角应按配比足额同时送达。5)交货期或数量如有调整,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
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北京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
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总额的20%,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同时乙方须提供等额银行
保函,保函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2. 到货款:分批供货、按每批次到货量支付,支付金额为该批次到货量合同价款的60%。
3. 结算款:合同执行完毕,据实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凭结算确认书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5%。本次支付乙方须同时提供结算金额100%的正式#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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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
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5. 以上每次付款,乙方须先提供等额正式#5@p。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
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
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
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
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
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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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置业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署:
地址:北京经济开发区科创十四街汇龙森科技园1号楼203室 电话:010-5790309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开发区支行天宝南街分理 银行帐号: 1122 0801 0400 02987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署: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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