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考勤。财务行政人员按第三条执行,业务人员考勤由业务经理执行。
第三条 冬季上班时间是9:30~5:30,夏季上班时间是9:00~6:00,如有变动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 上班时间应按时到岗位,迟到5次者扣一天工资,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请假者按天数扣发工资,旷工者按天数扣罚2倍工资。
第五条 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要严肃考勤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第六条 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半天报请,二天以内(包括两天)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由公司安董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七条 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公司安董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八条 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九条 职工休假期满及时到岗,开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
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条 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7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10日之前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第二篇: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简)
厦门鑫亿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文件 厦鑫考字[2011]1号(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
2、 考勤方式及对象
2.1公司各职能部门均使用指纹打卡进行考勤。
2.2公司各职能部门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
3、工作时间
公司各职能部门实行五天半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10—12:00,下午14:00—17:40。公司各职能部门某些特殊岗位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
4.2 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满勤奖100元/月)。
4.8在办理业务时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由部门主管审批,否则作缺勤处理。
5、请假制度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6、缺勤处理
6.1 迟到、早退者, 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0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累计达到一定时间的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年终奖金。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 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
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8.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所有。
8.2 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8.3 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厦门鑫亿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