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 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潍坊祥福物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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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甲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创业大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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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绿化面积_____________ ___平方米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 大厦建筑公用部位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和小型维修 。
第四条 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运行和日常维护和小型维修 (包括大厦内部公
共通道、卫生间、变配电室二次供水设备,中央空调、消防设施不包括消防中控室主机)及更换公共区域损坏的灯具、开关。
第五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大厦公用部位的卫生,大厦外公共场所卫生(包
括公共区域走廊、楼道、卫生间、电梯的清洁、办公楼垃圾的收集、指定的
办公室的清洁、会议室及接待室室的清洁,广场 及大厦周边绿化带的卫生清
洁。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期间形成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七条 甲方交代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
日止。
第九条 ---年---月---日至---月---日为考核月,甲方对乙方本年度的服务工作进
行考核,甲方有权根据考核满意率情况决定本合同第二年度是否继续履行。如甲方决定不再履行第二年度合同,双方物业合同予以解除,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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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3、监督检查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建议乙方对思想素质低,道德修养差,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的管理人员予以调离
5、甲方各楼层的使用部门需要零星维修,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由乙方派员维修;
6、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规,提供必要的消防基础设施;
7、要求使用单位和部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尊重和珍惜物业管理人员的劳动;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共同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10、 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满足物业管理服务需的物业办公用房。
11、提供物业管理所需要的图纸资料。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约的约定,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物业管理方案供甲方审核;
2、会同甲方对委托管理的区域进行检查,并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3、负责大厦相关部位和各类设备的卫生清理和设备养护,保持大厦各相关部位和各种设施的正常使用;
4、根据大厦的使用情况负责编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大中修方案及更新、改造的项目;
5.接受甲方监督,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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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证甲方大厦划定区域的公共场所、公共部位的保洁服务达到无积尘、无杂物、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及楼内通道畅通无阻;
7、保洁人员每日对楼宇内外公共场所进行保洁服务;
8、配备维修人员对水、电路进行日常维护和维修服务;
9、对业主或使用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规劝制止,直至通报甲方职能管理部门;
10、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将图纸资料及其他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12、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齐、整洁,保证外表整洁率90%以上;
2、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维修员每天要对各楼层的办公场所、公共部分以及卫生间等部位的电源、照明、用水等进行正常巡视、记录和必要的维护、更换和维修等,保证及时率在90%以上;
3、办公及公共环境: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楼梯、 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地下室、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卫生间洁净无异味,无积水,接待室,会议室会前会后保持清洁,确保大厦公共区区容貌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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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业主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经双方协商一致,物业管理费用为人民币-------------元整;
2、物业服务费按月支付;
3、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以下各项:
a、各类设施设备日常大中修的材料费用支出;
b、中央空调的大型保养费用 ;
c、电梯年检费用 ;
d、大型设施设备投入支出等;
e 、大楼外墙,玻璃的清洗费用。
f 、化粪池的清理和垃圾的外运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管理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并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达标的,甲方有权扣减相应物业服务费。
第十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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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天,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
收手续。
第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
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物业管理行
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需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
期满三十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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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物业服务合同电网公司合同范本(适用于办公楼)
合同编号:
物业服务合同
(适用于办公楼)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第 1 页 共 14 页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进行物业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 委托管理物业的基本情况
1.1 物业名称:
1.2 物业位臵:
1.3 物业用途:
1.4 物业建筑面积:
1.5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2. 委托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本合同物业的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月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双方可以协商续延合同期限;双方未就续延合同期限另行达成协议的,本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
3. 甲方委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事项(提示:签订合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约定以下服务事项)
3.1 物业公共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具体为: (提示:可以选择以下内容进行约定,负责物业公共部分的维护、保养、清洁和垃圾清运,包括但不限于塔楼、屋顶、广告牌、楼梯(间)、走道、门厅、卫生间、开水间、杂物间、水泵房、配电房、多功能会议厅、会议室、室外广场等)
3.2 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具体为: 。
(提示:可以选择以下内容进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给水系
统、排水系统、配电及照明系统、消防系统、电视及音像系统、抽排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立面照明系统等)
3.3 负责各类大、中、小型会务服务及楼层服务。
3.4 负责各种照明灯具、用水点阀门的维护及材料更换。
3.5 负责所委托物业及其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和保养。
3.6 负责管理委托物业区域内绿色植物配臵、管养的监督检查。
3.7 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对委托物业区域内的消防情况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监控,防止火灾的发生。
3.8 负责委托物业区内的车辆有序停放和公共区域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公共设施、设备不受破坏,维护办公区的公共秩序、交通秩序,使小区处于安全、良好的环境中。
3.9 负责水池、水箱清洗的管理和组织工作。
3.10 负责委托物业外立面的清洗养护的管理和组织工作。
3.11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各办公室调整、搬迁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家具调配、门窗修缮、室内清洁、综合布线(不含材料)、组织物品搬迁、部门淘汰物品实物登记与保管等。
3.12 负责办公家具的管理、日常修缮、维护和保养工作。
3.13 负责小件物品代发送、邮件寄送(不含邮资)、报纸杂志和信件分发。
3.14 负责卫生间卫生用品的更换。
3.15 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门前三包”工作及与社区相关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3.16 负责做好委托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3.17 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联系和组织电梯年检工作。电梯的维护、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18 提供各办公室清洁用具,如扫帚、撮箕、拖把等,清洁用具摆放在各楼层杂物间。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地毯清洗的组织工作。
3.19 提供相关服务,如雨伞借用、自行车管理、自行车充气等服务。
3.20 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的各类工程施工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日常管理工作。
3.21 负责节假日外委托物业区域内的总值班工作。
3.22 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垃圾清运和化粪池清掏。
3.23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服务管理事项。
4. 委托管理物业的移交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双方办理本合同物业的相关交接验收手续。
5. 物业管理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5.1 乙方受托管理物业的报酬总计为:人民币写: 圆整)。
5.2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后,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5.3 报酬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1)一次总付: 元。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
次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2)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②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后 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3)其他方式:甲方按每月□/季□根据乙方当月□/季□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在次月□/季□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月□/季□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提示:请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为按月或季度支付)
5.5 甲方的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银行转账\□其他 。
6. 乙方对相关费用的收取
6.1占用甲方所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甲方所有,应首先满足甲方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收取车位使用费的,乙方根据具体停车位数量,按照政府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定,乙方确认,每季□/年□收取的停车费为 元。其中,每季□/年□停车费的 %由乙方交付给甲方,作为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其他费用;每季□/年□停车费的 %归乙方支配,用于支付及承担相关人工、维护、管理等费用。
6.2 乙方按照以下内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车位使用费:
6.2.1 露天车位:
6.2.2 车库:
6.2.3 其他:
(提示:请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得违反政府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如不存在收取车位使用费的,请在第6.2.3条中具体约定)
6.3 乙方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物业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4 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的结算标准和时间:
6.4.1 结算方式:
6.4.2 结算标准:
6.4.3 结算时间:
6.5 水泵、消防监控设施、公共照明等运行费按供电部门、自来水公司等单位抄表数按实结算,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代收代缴业务。
7. 甲方权利和义务
7.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制度。
7.2 检查、督促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7.3 监督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修缮计划。
7.4 对乙方的物业管理、修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7.5 按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7.6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和缴纳相关费用。
7.7 有权根据物业状况建议乙方及时组织维修和养护。
7.8 有权决定选聘和解聘乙方或其他方物业服务企业;
7.9 有权决定改建、重建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10 甲方根据物业现有条件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给乙方。
7.11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8. 乙方权利和义务
8.1 受甲方委托对合同约定物业进行日常管理服务,保证所管辖物业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8.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8.3 有权制止损害物业设施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
8.4 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特殊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该物业的管理责任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8.5 负责编制物业、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
8.6 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8.7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定期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8.8 乙方有义务听取甲方的管理意见,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改进和限期解决。
8.9 保证配臵的各类管理人员具备上岗资格。
8.10 乙方配臵人员工作所需的设备、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
8.11 做好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8.12 乙方向甲方承接物业时,应当与甲方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8.13 本合同终止时,保证在业管理档案资料及相关设施、设备。
8.14 在本合同期间,对因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或乙方的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财物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8.15 乙方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的用途。乙方确需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和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或委托乙方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8.16 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甲方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8.17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9.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提示: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制作《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列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达到如下质量标准:
9.1 建筑物电梯、楼梯、消防疏散通道等出入口标识清楚,楼层指示牌及功能分布明确清晰、公告栏清理及时、各楼层房间标识准确。
9.2 办公家具建立清晰的使用台帐;办公室调整、搬迁时,办公家具布臵规范、合理;电话、数据网络等设施的进行调整、开通时,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业务单位开展调整、开通工作;线路布臵规范并有保护措施;门牌更换规范、准确、及时。
9.3 建筑物公共场地的顶、墙、地清洁、保养和垃圾清运及时。
9.4 定期或根据特殊情况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消毒、防疫工作彻底、细致。
9.5 建筑物公共水池、水箱按时清洗、消毒、化验,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并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
9.6 化粪池、排水管道及时检查,不出现堵塞、溢满等现象。
9.7 运转设备按时保养,不出现锈蚀、卡死、超磨损等;给排水管道、消防管道定期检查,不出现渗漏、锈蚀。
9.8 建筑物内照明(应急照明)、公共场地路灯、泛光照明、公共设施、公共部位随坏随修。
9.9 定时开关公共照明,检查用水点阀门开关情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9.10 定期检查消防系统,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年检工作。
9.11 由乙方安排的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维护本合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甲方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合法权益。安排的保安人员应保证24小时值班,采取定时及不定时的巡逻方式,配臵相应安全保卫防范设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尽力杜绝治安、刑事案件或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
9.12 加强停车管理,使车辆停放有序,不出现交通堵塞现象。
9.13 电梯年检在规定年检时间内完成,年检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告知甲方。
9.14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9.15 甲方其他服务要求:。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应付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和达到管理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按照委托管理报酬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告知后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改进或者在限期内未予以解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甲方有权拒付,并要求乙方按照委托管理报酬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
10.4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甲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5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或第8条约定的,应按照委托管理报酬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甲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1.1 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1.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1.2.1 双方协商一致;
11.2.2 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1.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3.1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经甲方要求乙方采取整改或补救措施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11.3.2 乙方将物业的管理责任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承担的。
11.3.3 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或放弃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持续10个工作日以上,并在甲方要求时限内仍未改正的。
11.3.4乙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11.3.5乙方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甲方利益的。
11.3.6乙方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11.4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并在乙方要求的时限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
12.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通知及送达
13.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地址为双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地址。
13.2 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话为: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 。
13.3 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时,须在变更前日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4.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 其他约定事项:。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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