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树购销合同
甲方: 贵阳展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贵阳乌当区兴盛种植中心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乙方采购桂花树,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桂花树 1000 株,每株单价为 350元,合计为:叁拾伍万元整(350000)甲方负责办理首次拨款30%, 20## 年 8 月 23 日,首拨金额为人民币:拾万零伍仟元(105000),余款在全部货物验收完毕30日内,付清70%剩余余款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元(295000)。
二、规格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成型桂花树一颗,品种必须保证是金桂或者丹桂。规格为胸径大于10CM,树杆高于2.5M,树杆通直,根冠大于等于50CM,保证100%成活。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桂花树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 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桂花树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树款。
五、桂花树质量:乙方保证所供桂花树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桂花树,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桂花树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桂花树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 2011 年 7 月 24 日至___2012____年 7 月 24 日。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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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