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光山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就乙方自愿受让甲方开发的信阳市羊山新区新都·华城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所涉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受让车位使用权的位置:新区新都·华城 区地下车位 号。
二、乙方受让车位使用权的使用年限:该车位的使用年限自 年 _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与新都·华城土地使用权年限相同。
三、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款: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_ 拾 元整(小写: 元)。
四、付款方式:
五、双方一致同意,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车位使用权不办理产权证书,仅以本协议书作为确认双方产权的证明。
六、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甲方):光山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人:
受让方人(乙方):
年
第二篇:车位转让合同
车位转让合同
甲方: 幢
乙方: 幢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 车库的 号车位转让乙方,乙方同意按总价 元整接受此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转让时间为 。(转让前的物管费、电费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于 已支付预付款 柒万玖仟(¥79000.00)元整给甲方,甲方将购买车位#5@p、合同、产权证移交给乙方,并移交车位钥匙。
三、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乙方应支付甲方余款 )元整,甲方收到乙方余款后,应立即向乙方出具余款已付清的收据。
四、即乙方拿到甲方出具的结清余款收据之日起,此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产权,归 幢 所有。
五、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