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项目一般招商代理合同
甲 方: XXXXX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乙 方: XXXXX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协议双方
甲方:XXXXX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签定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通过签订本合同委托乙方就“ XXXXX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一般招商代理服务。
第二条 项目名称和项目地址
1. 项目名称: XXXXXX 项目 (以立项后核准的项目名称为准)。
2. 项目地址: XXXXXX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20## 年 05 月 01 日。
第四条 招商服务工作
1. 招商范围:乙方的招商范围为符合项目定位及业态要求的品牌商家。
2. 商家确认
(1) 经乙方引荐的相关投资者/商家成功与甲方见面商谈租赁事宜的,甲方应于引荐之时三日内签署《客户确认单》,附件一。
(2) 如经乙方引荐的相关投资者/商家(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关联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成功与甲方(或甲方母公司、集团公司、股东、任何甲方相关联公司或自然人)达成租赁合作协议/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3. 招商佣金的计提方式
(1) 对于以固定租金租赁的商家,乙方招商佣金的计提方式分为签约商家一定天数的成交租金,招商佣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a) 甲方与商家签订的租赁协议中约定的租金价格(元/平方米/天)*租赁建筑面积*佣金天数(天),或甲方与商家签订的租赁协议中约定的每天整体租金(元/天)* 佣金天数(天)。
b) 佣金天数为35天。
c) 成交租金为免租期后第一年的实际平均租金。
(2) 如果商家最终以联营扣点方式或者保底租金加流水扣点两者取其高方式与甲方合作,甲方按该商家铺位租赁建筑面积*100元支付乙方佣金。
4. 招商佣金的支付方式
(1) 甲方与商户签署正式租赁协议后,应自收到商户不低于3个月履约保证金(押金)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70%招商佣金,待商户进场装修后付清招商佣金余款。
(2) 如果由于商户原因致使招商合同不能履行,没收的商户的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可按7:3的比例进行分配。如乙方已收取佣金,并且乙方所收取的佣金低于所没收的商户的履约保证金的30%,则甲方扣除乙方所提取的佣金后,再向乙方支付所没收的商户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得部分。如果乙方所收取的佣金高于所没收的商户的履约保证金的30%,则差额部分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余款部分扣除,如果没有余款可扣,则乙方应该向甲方返还该差额。该商户租用面积交乙方继续租赁。
5. 甲乙双方结算时,发生的汇款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由汇款方负担。
6. 对于每一个推荐商家,乙方将以客户推荐单的形式提供给甲方审核,对于甲方事先同意洽谈的商家,商家及乙方陪同人员去项目地考察项目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职责
1、甲方保证拥有租赁该项目的所有合法权利与证明;
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政府批准文件和项目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政府批准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准确、可靠;
3、招商实际执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招商商家的定位、委托招商的区域、租金标准、租赁政策以及项目时间进度等相关文件,前述文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构成本合同附件,作为对商家的招商承诺与条件,甲方应保证兑现对商家的招商承诺与条件;
4、甲方对于乙方就委托物业招商相关事宜提出的询问、核准应当予以及时的书面答复,并详细记录备查;
5、甲方出具任何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确认书等,都应当经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司印章;
6、甲方同乙方推荐的客户进行初次接洽后,甲方应当于三日之内签署《客户确认单》;
7、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推荐商家的素质及租赁商务条款,给出书面回复意见,推进签约事宜;
8、甲方在进行与委托物业有关的广告宣传及物业招商推广工作时,应当将乙方的公司名称和标识置放于对外宣传的杂志、楼书、宣传横幅、平面广告、宣传手册等资料中,并如实宣传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
9、甲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账户支付招商佣金。
第六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工作人员负责商户的接洽与谈判,对于潜在商户,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商户的基本资料并安排甲方同商户进行初次接洽;
2、甲方出具或签署《客户确认单》后,乙方应继续跟进甲方同商户的谈判工作,直至双方正式签订租赁协议;
3、乙方应当代表甲方或者协助甲方与目标商家进行必要的洽商和谈判,积极促成目标商家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并协助甲方催收商家应付款项;
4、乙方及其员工在招商工作中应当谨慎行事,不得对外做出超出授权范围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目标商家收取任何行形式的费用;
6、乙方完成招商工作后,有权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收取招商佣金;
7、乙方以合法的发票与甲方结算招商佣金。
第七条 招商服务的程序
1. 乙方招商人员负责商家的发掘与谈判。对于潜在商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商家基本资料并且安排商家和甲方进行初次接洽;甲方审核该商家并给出是否洽谈的意见;
2. 甲方同商家初次接洽后,应当于引荐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出具或签署《客户确认单》,该商家将被视为乙方引入商家,其成交后的招商结果将被记入乙方完成的招商成果;
3. 甲方出具或签署《客户确认单》后,对于符合甲方要求的商家,乙方应当继续深入与该商家洽谈商务条款;
4. 签定合作意向书或租赁合同前,乙方应将合适商家的商务条款上报给甲方审核,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该商务条款予以书面回复;
5. 乙方协助甲方同商家签订租赁合同和收取相关费用;
6. 甲方收到商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第八条 服务形式
1、甲方在此授权 为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安排、配合、验收乙方工作并执行一切与履行本合同书有关的事项,包括签署《客户确认单》。如甲方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将针对该项目指定 为工作对接人,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和与甲方联系、接洽。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合同一方未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未及时、完全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守约方应当以传真或邮寄方式书面通知违约方,要求违约方于收到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如违约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采取任何有效的补救措施,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
2、项目转让或公司股权转让不构成解除合同的条件,也不减轻或者免除甲方就乙方已提供服务支付服务费的责任。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服务费,则甲方以到期应付款数额为本金,以应付款日的第二天起,按日千分之一计算至实际付款日的滞纳金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支付的款项不予以返还,甲方还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
4、如合同一方向他方做出的有关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通知、公函等书面文件未经盖章或者未经有书面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合同他方有权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对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文件发出方自行承担。
5、如遇政府政策的变更或者其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合同的提前解除并不减轻或者免除甲方就乙方已提供服务支付服务费的责任。
第十条 保密条款
双方一致同意,除非经对方同意或因法律或任何主管机关强制要求外,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作过程中的商业机密(特别是租金等条款)及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所有因本合同产生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协议,应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 通知
1、 有关本合同履行的任何书面通知或往来文件应当以专人送交、特快专递、传真或挂号信方式递交。上述通知或往来文件应当按照下述地址送达。除本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①如由专人送交方式送交,在送至相关方地址时;②如传真送达,在发出传真,且发送方的传输报告显示所有传真均已被接收方接收时;③如以挂号信或以特快专递送达,则为邮件交寄之日起第三日时;任何通知都应当被认为已经被送达。
甲方:XXXXX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电话:
乙方:X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电话:
2、 如合同一方变更此处列明的联系方式,应当将该变更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2)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始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如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附件与本合同正文不一致,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3、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均应以补充协议或确认书的方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章后生效。这些补充协议和确认书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或确认书同本合同就同一事项的解释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或确认书为准。
——————以下无正文
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章) (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客 户 确 认 单
一、甲方 确认,乙方 于 年 月 日作为引荐人介绍并带领【 】实地查看了甲方位于【 】的【 】项目。
二、甲、乙双方确认,在甲方与上述公司签署正式投资/租赁/购买协议后,按照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居间服务费。
三、本确认书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本客户确认书为甲乙双方《一般招商代理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一般招商代理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日期:
第二篇:招商策划合同书
策划招商代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濮阳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铭轩智达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河南省濮阳市的尚城国际的商业项目进行独家代理招商策划事宜,协议如下:
一、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物业: 濮阳市世纪商厦 商业部分建筑面积: 约7000 m?,系甲方开发建设之商业物业。本合同为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商业策划招商代理的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 委托内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商业项目独家策划及招商代理的工作,其中包括招商策划工作、商业项目规划工作及独家代理本项目的整体招商工作,乙方在获甲方委托独家代理招商期内将全权负责具体招商工作的执行及监管和所有租约合同的初审工作。
三、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由20xx年 12 月 1 日起至20xx年 9 月 30 日止。
四、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经营管理场所(包括招商处),办公所需设备(电脑、固定电话、打印传真设备)及家具等等,负责招商处的按时装修、布置及正常使用等事宜,并承担相应水电支出。
1.2甲方应按时办理租赁许可证、产权证件等方面相关批文,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
1.3甲方应对乙方各阶段提供的报告、工作计划等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签复。
1.4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乙方按经双方审定的策划报告及执行方案所进行的工作,保证招商现场包装、广告投放量等,以利招商计划的顺利实施。
1.5甲方应详细介绍标的的物业相关情况,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准时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图文资料及准确的营销工作需要的数据。
1.6按照本合同要求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审议并确定乙方提出的各阶段策划方案及实施细节。(包括租金价格标准和广告策划方案。)
1.7甲方有义务根据合同支付乙方的独家策划及招商代理费用;
1.8甲方有权在乙方故意违约的状况下提出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9甲方保证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并按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1.10甲方负责承担项目的所有广告宣传、招商书制作、项目推广费用;前期推广费用在 20万元—40万元之间(不包含开业庆典费用),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后,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向甲方汇报项目策划工作进度、招商情况及经营状况,并按照会议议决事项提供相关建议和应对策略。
2.2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现场布置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现场包装建议方案。包括装修、布置风格、家具摆放等等。
2.3乙方负责制定本项目方案及改进策略,并从市场有效需求角度向甲方提出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决策参考。
2.4乙方在招商期准备阶段,负责制定招商操作实施方案、招商人员培训、选拔招商现场接待人员培训工作,乙方在实际招商工作开始后派入的工作人员在10-13人。
2.5乙方在营销推广阶段,负责监控营销方案的实施,并适时调整、指导招商具体工作,解决招商中遇到的困难,保证招商工作顺利进行。
2.6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收取项目代理招商费用。
2.7乙方不得对外发布和承诺未经甲方许可的有关本委托项目的内容。
2.8乙方负责独家代理合同标的物业的招商,节假日照常运作(春节除外)。
2.9乙方负责在招商期内完成本项目 90 %的招商率。
2.10乙方定期(每个月)向甲方提供本项目的招商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前一时期招商状况,客户心态、客户业态分布、市场动态等,并根据市场变化状况及时做出调整建议。
2.11乙方负责招商的管理工作及招商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12乙方负责于现场招商中心投入专业招商人员,处理日常招商接洽工作。
2.13乙方的招商职责在租户与甲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并收取前期款项后即告完成。乙方制定的租金政策将以高于胜利商厦及低于联华名品百货为标准,具体招商政策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2.14乙方负责拟定并妥备招商的租赁合同及各项租赁文件。
2.15乙方按甲方意向并获得书面认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完成本商业项目有关的推广及宣传活动。
2.16乙方针对本合同标的的物业的任何越权签订合约所带来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17本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将有关本租赁物业的租赁资料移交甲方。
五、独家策划、招商代理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全部策划及招商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468000 元整。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 3 月,甲方每月 5 日前支付乙方策划招商工作费用为人民币 12000 元。
3、自20xx年 4 月起至20xx年 9 月,甲方每月 5 日前支付乙方策划招商工作费用为人民币 70000 元。
4、如在实际招商过程中乙方因现实工作需要,需增加工作人员数量,超过合
同约定数量的,双方商定酌情增加乙方的工作费用,具体增加金额双方另行商定。
六、生效、违约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同意接受并签署之日起自动生效。
2、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4、因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实际损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5、本合同如一方违约,经协商解决不成,另一方有权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否则,视合同继续有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署补充协议,本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20xx年 月 日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