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代理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负责 [ ]项目(以下简称“本案”)的销售租赁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项目基本资料
2.1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围为本项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标的,具体如下: i.建筑面积约 ________㎡的商铺(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的办公楼(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i.该委托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2.2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2.3 预售许可证编号: 。
第三条 销售面积、出租面积及其对应底价、均价及各期(按期考核) 销售、租金收入
3.1 详见附表a 、b。
第四条 委托代理(含考核)期限
4.1 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销售租赁招商期。
4.2 前置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4.3 销售、租赁招商期为:自项目可预(销)售之日后的18个月(详见附表a)。
注:项目可预(销)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
第五条 项目正式招商条件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5.2 甲乙双方应在销售、租赁招商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以及销售租赁招商房屋的“一房一价”的价目表(见附件、商业部分见表a)。
5.3 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5.4 甲方同意现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拟于 ____ 年 __ 月 __ 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确切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甲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合同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6.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积、房号等相关证明。
6.3 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手续。
6.4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在代理广告、宣传资料及销售、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建材设备、规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根据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6.5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决或协助的问题,应予以解决或协助。
6.6 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6.7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业为近甲级写字楼,物业智能化程度为5a级(具体以竣工验收时的指标为准)。
6.8 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合适的物业顾问企业。
6.9 甲方确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办理出大产证,如有延误且影响到乙方办理销售房屋小产证的,销售租赁招商考核期根据延误期天数相应顺延。
6.10 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考核期天数视乙方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承担相应广告企划设计工作,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企划方案的制定,企划方案(如广告、楼书和招租招商道具)及其具体内容应当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7.2 乙方在企划作业方案中发布的广告、楼书和销售租赁招商道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如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时,如因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书面资料(包含建材设备标准、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图、建筑结构、小区规划等相关内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资料,但向第三人公开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7.4 乙方应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人员的招聘与岗位培训,传授销售租赁招商技巧,确保本案顺利招商。乙方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销售团队,主要负责人名单应在本案代理销售期前书面通报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5 乙方应负责客户接待、签订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协助甲方签订销售、租赁招商合同及负责办理销售、租赁合同行政登记手续(含银行按揭等手续)。
7.6 代理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交房(含为客户办理小产证等)。
第八条 销售租赁招商广告费用
8.1 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万元编定广告销售租赁招商费用计划(详见附表),但其计划方案及其各子项费用的执行均须得到甲方的审核同意后划付。乙方有义务积极动员并使用乙方品牌、商家资源、办公资源及优质的客户资源,配合本项目销售租赁招商。
8.2 在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期内,如乙方要求增加广告宣传物时,之前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
8.3 现场接待处的装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电,均由甲方提供。
8.4 凡现场接待处设备支出(含音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电话费、清洁费及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代理费用认定
9.1 凡销售、租赁客户正式签订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该首期款项后(含销售合同下的定金和租赁合同下的押金),并办理完成预(销)售登记或租赁行政登记手续后即视为乙方完成该物业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行为,相应物业面积计入销售、租赁招商成交面积;
9.2 代理佣金的计算:当办公楼及商铺的销售面积、出租面积、销售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时,代理佣金按附表b明细分别收取(见附表b)。
9.3 当因招商需要,需低于招商底价招商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方可记入乙方招商招租成交面积并按照实际租金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第十条 代理指标
10.1 乙方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内,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的办公楼及商业部分的面积、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b)。
第十一条 代理费用结算
11.1 本案项目代理销售、租赁面积及价格情况应按月统计,计算统计时间是每月15日。乙方应自行统计并制表交于甲方签字确认。
11.2 代理费结算及支付按考核期内完成的销售、租赁合同签定等情况,在自销售、租赁招商期开始后按各考核期达标之日起15天内,由甲方以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具体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乙方提供正式营业#5@p给甲方;对于办公部分如在考核期内超额完成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甲方除支付基准佣金外,还将按约定支付溢价奖励佣金(详见附表b);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 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对于商业部分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租金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没有佣金(详见附表b)。 11.3 如甲方未按时按约定支付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含每笔预付款)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应付款0.1%的滞纳金给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间,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下,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而将本合同一切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12.2 甲方确认本案指明的代理面积由乙方独家代理,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但乙方存在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形除外。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终止乙方的独家代理权。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行使本合同单方解除权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视为乙方成功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计入乙方代理指标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12.3 客户已签定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款项后,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佣金并将该户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指标;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所有退房手续后,乙方应将该物业已收受之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退回甲方,且不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面积及完成的销售指标中。
12.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终止本合同履行,须经对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销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的订定、解释、履约和争议解决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本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3.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篇:青锐环保招商加盟合同书(6)
合
同
书
郑州青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青锐环保连锁加盟合同书
一、 合同双方
甲方: 郑州青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加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致富的决心,就乙方为其在 (地区、县、市)内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加盟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到期后有乙方向总部自行提出延期申请。)
三、加盟费用
本加盟合同约定,在甲、乙双方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设备定金: 大写: ;余款: 大写: ;待总部将所需设备交付乙方时全额付清!不予拖欠!!
四、加盟形式及双方权责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县、市)内的特许加盟商。
2、在加盟合作期内,乙方需定期缴纳网站信息平台管理使用费;
3、在加盟合作期内,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LOGO、宣传照片等相关资料进行宣传推广工作。但乙方需及时向甲方即总部告知,在批准的前提下进行使用,以更好的促进商家品牌传播。
4、乙方承诺其提供的文字内容及图片内容的版权合法。若因内容侵权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其责任皆由乙方承担。同时,对于涉嫌版权纠纷的商家信息,甲方有权利立即停止;
5、在加盟后合作期内,如因乙方造成消费者损失或消费者利益损伤,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购买的设备属乙方所有,其使用权、管理权完全归乙方所有。机器的损坏以及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遇技术上的问题,甲方有义务帮助其解决。
五、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店铺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
应的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
2、甲方进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
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
3、乙方单独进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
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经营活动的费用。
六、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商能良好经营,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商传授必要
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商在正式营运前应派遣负责人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
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全套作业流程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加盟协议生效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
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由乙方承担培训人员的旅差费用。
七、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
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商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
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进行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的经营活动。
超出范围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
良好形象。(如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对顾客以及客户造成损失并影响甲方声誉,甲
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并收回加盟权限。)
4、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加盟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的商标、
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
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或以加盟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八、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九、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商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商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知识、职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帮助加盟商实施标准化管理。
3、随着甲方加盟商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商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十、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商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一、加盟商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合同终止。如乙方要求保留加盟权的,甲方将为其保留3个月直至合同到期为止。
3、如合同期内乙方希望出让加盟资格时,必须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取缔乙方加盟资格。
十二、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与其延长。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加盟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因加盟商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商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5、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处无任何进货,合同到期后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加盟资格。
十三、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四、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完提起诉讼。
十五、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备注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甲方需在15—2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需设备交付!甲方交付设备于乙方时,乙方必须将余款全额支付给甲方,否则按照违约处理,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2、今后合同续签,除购买药品和网站维护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甲方:郑州青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大道沙口路1号 地址:
电话:0371--66612268 电话:
委托代理人(盖章签字): 委托代理人(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