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
及还款承诺
新建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
反担保人单位: 同志, 性,现年 岁,系我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从事 岗位,担任 职务,月工资收入 元。我单位同意反担保人申请并核实担保属实,如其所担保的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则从贷款到期之日起,随即协助担保中心从担保人工资中划扣工资,用于偿还小额贷款及相关费用,直至全部还清代款人所欠的贷款本息为止。反担保人在担保期间或划扣工资如有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我单位,提前一个月告知贵担保中心,并做好还贷期间的衔接、配合工作。
反担保人:我自愿为借款人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如贷款不能按时归还,愿根据保证反担保合同约定,向贵担保中心支付贷款本息和贷款额20%的违约金及相关诉讼费用,直至贷款完全归还,还款方式除划扣个人工资外,愿用本人全部财产清偿连带债务。
反担保人签字(个人手模):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 位(盖章) 单 位 电 话: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但保中心、反担保人、出证明单位各留一份)
第二篇: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
呼和浩特市小额担保贷款
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
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同志, 性,现年 岁,是我单位正式在编 (干部或工人),月工资收入 元,身份证号为 。该同志自愿为借款人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具备担保能力,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贷款金额(大写) 万元,期限为 个月。
我单位工资开户在 行 储蓄所,地点在 区 街 号。
以上证明属实,如有虚假,单位将负连带责任。
担保人签字: 办公电话: 手机: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办公电话:
单位全称: 公章:
担保中心确认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四份,担保机构一份,银行一份,公证处一份,借款人自留一份。全部原件,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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