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明
瓮安县促进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我单位是 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 同志系我单位在职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编制)人员,从事 工作,该同志月工资收入 元(¥ )。此证明仅供 同志办理小额担保贷款而使用。
此证明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否则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此证明经办人签字:
本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二○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资收入证明
收 入 证 明
滨城区农村信用社联社:
兹证明 系我单位正式(临时、合同)员工,并且该员工:
1、现担任职务:
2、职称:
3、最高学历:
4、已在我单位工作 年
5、已与我单位签订 年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月均收入总计人民币 元,其中工资收入为人民币 元,其他收入为人民币 元。
人事劳资部门联系电话:
人事劳资部门联系人:
我单位保证上述填写内容是真实的。
单位公章或人事劳资部门章:
年 月 日
收 入 证 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兹有我单位正式职工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 年,学
历 ,职务或职称 ,现任职时间 年,因需要向贵行申请(提供)金额 元、种类 贷款(担保),现将该职工月收入情况证明证明如下:
1、基本工资: 元;
2、奖金及福利: 元;
3、合计: 元。
本公司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填表人: 负责人: 电 话:
单位盖章:
日 期:
收 入 证 明 书
中国农业银行 支行: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系我单位员工,自 年 月 日进入我单位并工作至今,现在 部门担任 职务。近一年度该员工税后月均收入人民币 元(含税后的工资、奖金、津贴、住房公积金、股份分红及其他收入)。
本单位保证上述证明真实、有效。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固定电话
个人薪金收入证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兹证明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系本单位 (1.正式工、2.合约工、3.临时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 年,目前在本单位担任 职务。目前该职工的最高学历为 ,近一年内该职工的平均月收入(税后)为 元人民币。
本单位承诺提供的以上情况真实,如因上述情况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或有权部门章:
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