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团购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XXXX
乙方: XXXX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确认,甲方愿意通过乙方提供的在线团购交易平台组织“团购”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 乙方作为在线交易服务提供商,本身不提供产品,本协议所注明产品完全由甲方提供并保证质量/服务;
二、 甲方通过乙方在线团购交易平台推广的活动为:附件(每次活动需互传附件确认)
三、 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团购价、人数限制,以及甲方的企业资质、市场影响力等因素,乙方将可能但并不保证为其在自有、当地、全国性媒体上给予免费广告支持和在线发布团购,以尽可能地促进团购圆满成功;
四、 原则上本月团购在互联网上会推出一次(5至10天),如果在当次限定时间内的购买人数达到最低人数的要求,即表明团购成功;
五、 如果团购成功,乙方将会向甲方提供购买人名单、订单号等信息,甲方则有义务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有服务/产品质量而引发的投诉或诉讼,全部由甲方作为产品/服务的提供商独家承担;
六、 甲方必须承诺:在消费者的消费过程中根据事先约定提供产品/服务,做到不欺诈、不加价、不降低服务或产品质量、不强行推销,以令人满意的产品或服务来提升品牌和销量。
七、 在团购成功的前提下,当消费者到甲方营业场所进行实际消费时,甲方应对消费者“订单号、密码”通过乙方平台进行查询及消费;指定平台 首页右上角 进入查询、消费窗口,输入用户提供的“订单号、密码”,点击消费,即完成系统消费。同时乙方将提供给专有后台(非快递项目),用于查询及对账。
八、 在团购完成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发生消费的数量,乙方向甲方支付应结算款项,在此明确乙方向甲方打款的账户:账号(或支付宝): ;户名: ;开户行(请注明银行及分行): 。
乙方在项目结束后支付宝担保交易向甲方支付全款,甲方并根据乙方提供购买数据安排发货,并第一时间向乙方传发货快递单号等信息,乙方跟踪快递信息,并在顾客签收后一周内确认付款!
九、 甲方承诺在项目有效期内不再自身及其它渠道以低于本协议价格进行推广。
十、 保密条款:协议内容均需严格保密,任何一方不得泄露!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以附件形式进行约定,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第二篇:网络推广服务合同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XXX年网络推广服务合同书
合同编号:FTI 021 20XX XXX 生效日期: 届满日期: 签订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
甲方: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XXX
鉴于:甲方作为委托方委托乙方提供通用网址注册、续费XXX等网络推广服务,乙方作为受委托方有能力提供此项服务,为此,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履行。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打√项)
甲方(盖章):
公司名称: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XXX 传真:XXX
附注:1、请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合同未签署或生效。
2、甲乙双方的签字代表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公司名称:XXX 地址:XXX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XXX 传真:XXX
合同正文
第一条:网络推广服务内容及价格
本合同中网络推广是指:XXX。 第二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价款。
2.1 合同金额(含税)为¥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2.2 乙方为甲方开具的#5@p台头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自甲方接到乙方开具的合同全额XXX#5@p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合同金额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确保对合同所约定的XXX进行XXX服务,保证不被抢注;已经注册的,保证按期续展。
3.2 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乙方退回甲方相应时间的服务金额。
3.3 乙方保证提供完整清晰的文字资料,并保证该等资料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3.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3.5 甲方提供的链接网站中的文字内容可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修改,但修改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
4.1 本合同内容非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合同不得修改。
4.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提出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且变更较大,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3 如双方未就变更达成书面一致,乙方应按此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并收受付款。
4.4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退还甲方。由于单方面原因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赔偿受损失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 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1.1 双方都有责任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及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1.2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接触到的对方需要保密的情报和资料。
5.1.3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对方获得的信息(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等)。
5.1.4 乙方若要在相关的宣传、广告或出版物中使用甲方商标、标志、名称或项目简介,并作为案例进行市场推广行为,必须与甲方协商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5.2 保密期限:双方合作开始至合同终止后三年内。
5.3 泄密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此协议,须承担本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5.4 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保密条款均有效。
第六条:不可抗力说明
6.1 不可抗力指自然现象、火灾、意外事故、水灾、地震、罢工、骚乱、暴动或动乱、禁运、战争,任何将来的法律、命令、法规或其它政府行为。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不可抗力。
6.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
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达到7天时,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均无须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6.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七条:廉洁自律条款
7.1 乙方声明并保证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甲方的任何信息、材料是真实、完整、正确、合法、有效的,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章。
7.2 乙方及其人员保证不向甲方人员或其亲属直接或间接允诺、给付任何贿赂或其它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银行卡、存折、房屋装修、车辆购置或使用、借物办私事、不当出工出力、出资旅游、生日婚礼宴请的不当馈赠、不当招待或其它形式的好处。
7.3乙方声明并保证甲方人员没有借由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直接或间接投资乙方或持有乙方的股权(但甲方人员从证券交易所购买乙方的股票者不在此限),且声明并保证也没有借由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而使甲方的人员或其亲属到乙方任职或担任顾问。
7.4 若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举报(来信、来访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监察部;电话(传真):010-80728072;举报手机:138xxxxxxxx;举报邮箱:gsjc@)。甲方可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条款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7.5 乙方声明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3年内不对甲方同类业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甲方到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工作或任职。若出现该类情况,则属乙方违约及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7.6 若发生本合同本条所述情形之一者,不论价值大小,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五十万元或者乙方与甲方关联企业已发生全部业务额的30%的违约金(以违约金数额较高的为准)。
7.7 如双方另行签署了《廉洁自律协议》的,则该协议的效力优于本条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服务项目未按本合同完成,除向甲方退还相应未服务时间的款项外(按实际天数计算),每延期一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9.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9.2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同意就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所有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本条规定于本合同终止或届满后仍继续有效。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和效力
10.1 本合同签署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为正本,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若本合同的某一条款在任何方面被认定为无效或不能执行的,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且解释本合同时,应视为从未包含该等无效或不能执行之条款。
第十一条:完整合同的组成
11.1 本合同及其各附表和附件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完整且唯一的合同,已并入并取代先前所有的陈述、协商及书面文件。
11.2 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签署生效的合同变更补充协议将作为合同有效组成,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1.3 由甲方提供乙方的任何订单或其它文件,如出现额外的、抵触的或不一致的条款和条件时,应以本合同及其各附件为准。本合同正文与其同时生效的附件如有不一致的条款和条件时,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