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镇还乡村修路合同
甲方:邹平县码头镇还乡村村委会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码头镇还乡村村内街道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硬化,乙方施工队以厚度10公分每平方米49.5元承包,现将涉及承包的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 修路要求
1、材料要求:水泥需要青龙山水泥,石子标准为1-3号,沙子为莱芜中沙,标号总称为C20。
2、质量要求:水泥路面外观要求平整密实不积水,不得有裂缝、麻面、石子外露的现象。厚度为12公分、8公分,正负误差应在0.5公分左右,完工后,取块检验。
二、 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电力、水源。
2、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对违规和影响质量的施工行为有权处理。
3、修路期间负责道路养护,负担工程税。
三、 乙方责任
1、负责安全施工:施工中必须安全施工,发生与施工有联系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机械、车辆、人员等),由乙方全部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责。
2、施工中必须按合同规定标准施工,若不按标准施工,甲方有权让乙方停工,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的施工用具、机械,由乙方自己负责看管。
四、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的90%,一年后街面无裂纹、坍塌,方可付给余下的10%工程款。
五、
六、
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府一份。 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篇:乡村修路工程合同
公路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奉节县天翔有限公司永茂煤矿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毛面公路施工协议(注:1.所有工程管理费用和税收一并在内);甲乙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修建2公里长的毛面公路。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双方工作职责1.采用固定单价法双包,即包工、包料;2.甲方派代表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督,负责民爆物品的购买、保管、由专业放炮员装药放炮,并协助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水、电使用所涉及的农户进行协调工作。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采用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进场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并做好安全包围和垃圾清运工作,否则造成的原材料返工及人工工资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三条 安全施工及工程日期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和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方面的施工操作规程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文明安全施工。并在施工现场及两头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车辆及行人的安全负责。2.由于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违反安全施工和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3.按照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关规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xx年3月30日完工。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而造成工期延误,其完工期限顺延。第四条 验收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派代表按合同约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按照村级公共服务文件知道精神付款,工程总费用为:128000元;开工一星期后付工程总款的10%,工完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80%,余10%在一年后全部付清,保证金1万元,工程完工后退还乙方。第五条 违约责任如单方违约,罚工程总款的20%的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包方:奉节县天翔有限公司永茂煤矿 承包方:代表人: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