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标准示范文本
出租人 (甲方):河北省石家庄市×××管理局
承租人 (乙方):石家庄市××××有限公司
居间人 (丙方):××××联合房地产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石家庄市房屋租赁管理管理规定》,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写字楼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写字楼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 路 号 大厦 层。
二、租用面积
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三、用途
乙方所承租的写字楼只能作为商业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月。
五、租金标准
每月每平米 元。
六、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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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大写),由乙方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六、其他费用
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
租房费用每 (月/季/年)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 元(大写)。首次租房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按照租房费用的实际金额开具正规的租赁业#5@p。
八、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共计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无违约行为,甲方即在 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承租期间内,乙方应合理使用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因乙方责任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维修或照价赔偿之责。乙方在对房屋装修之时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同意。
4、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乙方上班时间以外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2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并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 %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单方面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4、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违反,应付给乙方 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
5、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一、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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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期满,合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2、租赁期间发生纠纷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法院审理。
3、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首期房租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4
第二篇: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租用人(乙方):
乙方因需要,租用甲方位于江油市文化街明珠小区私人住宅作办公场地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房屋相关租赁法律、法规之规定,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金:每年人民币 元,另交押金人民币 元,退房时,乙方在付清租赁期内的一切费用,无水、电欠费,门窗、墙地、管道、电路、灯具其他原有用具等无损坏时,经甲方验收后,凭保证金收条及物品清单退还此保证金(物品按双方签字认定物品清单为准,损坏按原价赔偿),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和押金合计人民币 元。
二、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在同等条件下如乙方需续租,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租,本合同顺延,以此类推。
三、租赁期间,水、电费乙方按期交纳,如不按期交纳所有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出。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维护(修)房屋内所有设施,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如乙方需要另行改变房屋设施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一切费用乙方自理。
五、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若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千元(1000.00元)整,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坏,也应由乙方承担原物的全额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租期内应遵守国家法规、文明经商、做好门前“三包”,如有违法、违规、拖欠各种费税及民事责任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租赁期间因乙方人员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事故,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否则违约方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期内年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同时附《物品清单》为附件。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