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 ,
住址: ,电话: 。 乙方: ,身份证 ,
住址: ,电话: 。 鉴于:六安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因自身原因不便
继续持有该公司股权,故特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乙方 ,但实际乙方只是代持该股份,该股份的实际拥有人依然是甲方,当条件成熟甲方希体现其股东权益,实现股权权价值时乙方不得借口双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已在工商行政部门备案登记为由拒不履行本协议相关职责。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前述本协议基本框架原则下,签订本协
议。
1、六安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 万元人民币。原股东为 , ;股份比例为 : ;现注册变更为 和 ,股权比例为 : 。
2、为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甲方对六安市*****有限公司的投资将采取由乙方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甲方投入公司的 万元占公司 %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乙方的名下,而甲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3、甲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乙方代为持有,以乙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4、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乙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 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
5、在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尽快落实股权转让事宜,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
6、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行使代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乙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须取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甲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甲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7、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8、 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11、其他事项
(1)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委托持股协议书》
委托持股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方以其持有的 公司 %的股份委托给乙方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委托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次委托持股的标的
1.1 本次委托持股标的为甲方在 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 %,对应公司出资 元。
1.2 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一并由乙方委托持股。
第二条 本次委托持股的期限
2.1 本次委托持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甲方转让标的股权之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以及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法律和章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委托持股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享有。
3.3如 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甲方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委托持股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
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4.2 在委托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转交给甲方。
若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 个工作日内,采用 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
甲方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
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 在委托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委托持股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
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委托期间,乙方有权收取委托手续费 元,支付方式
为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手续费的,乙方有权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
4.6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
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7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
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 倍计,对
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 倍数的,
以成交价的 倍作为赔偿金。
4.8 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9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股权比例。
第五条 标的股权的转让
5.1 在委托持股期间,甲方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股权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以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方式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2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保密
6.1 除根据法律法规披露外,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可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使甲方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7.3 甲方和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以合理价格向乙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九条 协议生效及份数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受托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