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基本理念
志愿服务的基本理念,很重要的是跟人性和生活相联系来思考。
第一个问题,大家经常关注到志愿服务的五个基本观念。
第一,志愿服务。三个含义:一是志愿奉献;二是不为任何物质报酬;三是服务社会、帮助群众。这三点就是我们理解为什么要做志愿服务的关键。
首先就是奉献,不要问志愿者是什么动机,他的前提是在动机里面同时一定要有奉献。第二,不为任何物质报酬。
开展志愿者志愿服务理念和素质拓展培训
⑴克服片面、消极观点,树立积极理念
①片面观点:认为从事志愿工作是慈善为怀,乐善好施的表现,把志愿工作看成一种单方面的施予;认为志愿工作只是为了减轻专职人员的工作负担,把志愿工作当作“廉价劳动力”;认为只有那些不愁衣食及有大量空余时间的人,才有资格或才会参加志愿工作。
②积极理念: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同样每个人都有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义务及公民责任。参与志愿工作是表达这种“权利”及“义务”的积极和有效的形式;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自身也得到提高、完善和发展,精神和心灵得到满足,因此,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志愿服务个人化、人性化的特征,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对缓解社会矛
盾,促进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⑵准确理解志愿服务工作的要旨
志愿工作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志愿者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自愿,就是主观上自主选择、自觉自愿参与,非强制、非行政命令;
二是不图物质报酬,就是动机上不是为物质利益而为的,主要可得到精神愉悦、自我价值实现和人生的充实等;
三是服务社会公益,就是服务的领域和项目涉及的是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而不是谋求个人私利。志愿者扶贫工作、社区建设、环境生态保护等都是社会公益的范畴。志愿服务对象也主要是残疾人、老年人等困难群体;
四是提供自己力所能及的服务,志愿者付出的是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和经验等; 五是非本职工作范围内,服务主要利用自己业余或闲暇时间,不是谋生手段和终生职业。志愿服务工作的四个特征: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
⑶深刻领悟志愿工作的重要价值和意义
志愿工作对社会、对志愿者个人、对服务对象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志愿者精神
志愿服务的精神概括起来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1.奉献
“奉献
”
的精髓。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1938
编写各种教材并讲课。19xx年秋,他在抢救伤员时因不幸感染病毒而牺牲。白求恩大夫将
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不论高低贵贱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如无国界医生,他们不分种族、政治及宗教信仰,为受天灾、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19xx年10
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志愿服务者以“互助”精神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助人自助”帮助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重返生活舞台。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这些志愿活动都涵盖着深刻的“互助”精神。
4.进步
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进步”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追求社会和谐之境的实现。
中国青年志愿者精神
广大青年志愿者奉献给社会的不仅仅是服务,同时也向全社会昭示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
青年志愿者精神是对中华民族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尊师重教等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光大。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的悠久文化和灿烂的东方文明,虽未曾举起过"志愿者"的旗帜,但从"乐善好施"的先哲千年古训到"助人为乐"的雷锋精神,无数仁人志士早已吟唱出人类道德情感的华采乐章。尤其是雷锋精神,教育和培养了几代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青年志愿者行动既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汲取营养和力量,同时也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发扬和光大;青年志愿者精神闪烁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光芒。
青年志愿者精神是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的弘扬和体现。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追求效率、利润,鼓励竞争,同时也注重公平、道义和爱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的是一种公平竞争、共同富裕,而决不是惟利是图、弱肉强食、不择手段、不讲公德。市场经济要尊重价值规律和利益原则,但不能把社会关系都变成经济关系,一切向钱看,任何事情都讲经济利益和物质报酬,甚至连问路、救人都要收费,这恰恰是对市场经济的曲解。市场经
济不仅需要建立完善的经济秩序,同时也需要建立良好的道德秩序和必要的社会保障。竞争作为市场经济运行手段是无情的,但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有情的。人们希冀在建立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渴望真情,渴望精神文明随之发展,社会风气不断好转,建立互助友爱、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全新事业,同样需要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青年志愿者行动正是适应了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的要求,着眼于帮困扶贫,救急救难,有助于公正合理的经济秩序、和谐互助的人际关系的建立,有利于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必要的社会保障。
青年志愿者精神也是对人类文明成果的吸收。"志愿服务"是一个国际性口号,在一些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已有了几十年的历史。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一些善良而又勇敢的人士,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自愿奔赴战场救死扶伤,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志愿者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更多的志愿者活跃在抵抗法西斯的战场上和大后方,我国人民所熟悉的白求恩大夫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在和平时期,志愿服务事业在有些国家又有了长足的发展,涉及环境保护、扶弱助残、赈济贫困、救灾抢险、社区建设、公益活动等越来越广泛的领域,志愿者身上所洋溢着的自我牺牲的品格、奉献敬业的境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对社会进步的执着追求,深受人们的推崇和敬佩,也无疑是中国青年志愿者所称颂和效仿的。
总之,青年志愿者精神是我国传统美德、时代精神和人类共同文明的有机结合。我们深信,随着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精神将更加深入人心,更加充溢社会,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力量。
第二篇:我国志愿服务的基本情况_存在问题与对策探析
学界理论探索
[文章编号]1674-1323(2011)-11-0040-04
我国志愿服务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与对策探析
潘修华
(南通大学管理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
[摘 要] 当前我国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体系不断健全、服务方式与内容不断丰富,服务成效不断显著,但在它开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志愿服务队伍尚需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程度尚需提高、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化尚需加强、志愿组织的自主性尚需提升等问题,因而需要采取相应对策,以促进其进一步向前发展。[关 键 词] 志愿服务;志愿组织;志愿者
在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形势下,志愿者服务活动作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方式,需进一步提高其活动的层次与效果,如此,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经验总结、问题分析与对策探讨就有着较为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20xx年,江苏省志愿者协调委员会成立,协调委员会在团省委内设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与省志愿服务体系相匹配,各地级市也成立相应的志愿者协调委员会和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各地级市的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各社区成立了志愿者服务站(服务队),以南通市为例,以江海志愿者服务站为中心,在各个社区下设了如虹桥站、新城桥站等13个服务分站,各服务分站以本社区为依托,服务于社区的居民;在部分农村地区也成立了志愿服务站(队),农村志愿服务站的成立对于农村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服务方式与内容不断丰富
我国目前的志愿服务主要依托以下五种服务方式:1.上门服务。志愿服务接待站都设有办公电话和信箱,随时接受市民的来信来访。上门服务的内容广泛,大致有:家电维修、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医疗咨询等。上门服务可以帮助居民解决出现的问题,方便居民生活,创造良好生活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2.结对服务。结对服务是指志愿者与有困难的家庭、孤寡老人、需要帮助的人结成一对一的长期服务对子。志愿者们主动资助贫困家庭的孩子完成学业,经常帮助结对的孤寡老人、困难人群,定期提供免费的上门服务,力所能及地帮
一、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体系不断健全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不断努力,我国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逐渐健全,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套比较完善的组织体系,初步形成了以志愿者活动协调小组、委员会、指导中心协会、社区服务站和服务队为主体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网络。
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提出,要在中央文明委领导下,成立由中央文明办牵头,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总会和全国老龄办共同参加的全国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与先进经验,表彰与奖励先进志愿集体和先进志愿者;各省成立了志愿者行动协调委员会。以江苏省为例,
[作者简介] 潘修华,南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江苏省政治学会理事,研究方向:社会组织与社会发展。
[基金项目]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志愿者行动与政府管理关系研究”(项目编号09ZZD01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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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3.广场服务。每年的“学雷锋日”或“3.15活动日”等期间,志愿者就会有组织地到大型广场、小区等开展大型志愿服务。志愿者热情地为前来寻求帮助的市民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广场服务的内容包括小家电维修、配钥匙服务、义剪、义诊、邮政业务咨询、为群众提供法律宣传和司法援助等诸多项目。这样的活动既方便了市民,又能使有一技之长的人为社会做点力所能及的奉献。
4.居民社区服务活动。许多城市的区、街道、居委会成立了“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社区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志愿服务保护组”等组织。社区志愿服务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它的服务对象广、形式多、涉及面广,为解决政府部门无法实施的服务和社会保障提供了有力的帮助。[1]
5.承担大型活动。志愿者不仅为广大公众提供基本的服务,他们还承担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如奥运会、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APEC上海年会、志愿服务国际会议等国际、国内大型活动中处处可见志愿者服务的身影。[2]这些志愿者从事接待、咨询、翻译、联络、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服务成效日益显著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志愿服务事业在我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组织架构不断健全、社会影响不断扩大、运作模式不断完善、立法不断取得进展、先进典型不断涌现、活动领域不断拓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及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取得了较大发展。
政治体制改革伴随着市场经济改革而深入开展,然而,在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中遇到很多障碍,原有的沉重负担限制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志愿服务组织的独立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国家与社会二分关系模式的历史缺位难题,会推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志愿服务也积极承接各类社会公共服务。志愿服务通过上门服务、结对服务、广场服务、居民社区服务、为大型活动提供服务等各种方式,为广大公众提供家电维修、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医疗咨询、接待、翻
[3]
译、联络、秩序维护等各方面内容的服务,这些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为大型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健康文明的社会新秩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4]
志愿服务事业得到了党中央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被纳入党政工作大局,志愿服务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标志着志愿服务活动已经摆上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地位,成为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之外的重要领域。
二、现阶段志愿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志愿服务队伍尚需扩大
现阶段,志愿服务活动参与主体是受过教育的青年人,而社会成员参与的普遍性还不高,可以开发的志愿者资源还没有被充分开发出来,其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志愿理念认知不到位对志愿服务队伍的壮大形成了限制。从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社会公众甚至志愿组织对志愿服务活动的内涵和动机认识普遍存在不够准确的现象,常常把志愿服务活动简单地看作是“学雷锋,做好事”。实际上,在志愿活动开展得较好的西方国家,志愿组织在很多时候不仅是收费的,而且是盈利的。与企业不同的是志愿组织所有的盈余都必须重新投放到组织所致力的事业中去,不在成员中分配。正是认知的缺陷,科学的志愿理念没有在社会中确立,致使志愿者资源开发方式,尤其是招募和激励方式存在缺陷,限制了志愿服务队伍的持续壮大。二是经济发展水平对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服务活动面的扩大也形成了限制。志愿服务活动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自我服务的形式,其队伍和参与面的扩大有赖于社会公众的普遍参与。而现阶段社会中的相当一部分人虽然生活水平较改革开放前有所提高,但仍处在为提高生活水平而奋斗的阶段。这样,即使他们认识到志愿服务活动的意义与重要性,但忙于生计,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志愿服务队伍的壮大和志愿服务参与面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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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理论探索
(二)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程度尚需提高
现阶段志愿服务活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阶段性特征,即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得较为到位,而经常性志愿服务活动则开展得不够好,其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功利化倾向易使志愿服务活动出现阶段性面相。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服务意识尚有欠缺,志愿服务活动存在着功利化倾向,没有做到以全方位的培训充分挖掘志愿者的人力资源,导致志愿服务活动局限在节假日或者大型活动期间的服务项目上,这或多或少把志愿服务活动矮化成了形象工程。部分志愿者抱着功利的心态参与服务活动而难以持久。有些所谓的志愿者参与服务活动只是为了在自己的履历中添上一笔,为以后的求职和升迁增加筹码,参加一次或者几次活动后就不再参加。此等功利化倾向使志愿服务活动不免出现阶段化面相。二是资金保障不够使志愿服务活动难以经常性开展。没有足够资金支持,志愿活动的经常性开展就会受到影响。志愿服务是社会性的,而其成本和资金也应是社会性的。一些成本费用,比如车船费、用餐费、材料费、志愿者的人身和医疗保险费等不能强求志愿者来承担。从总体上看,现阶段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来源社会化程度不够,经费并不充足。资金问题成了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因资金问题而流产的日常志愿服务活动并不少见。
(三)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化尚需加强
现阶段志愿服务管理不够到位,导致志愿组织的潜力没有充分挖掘出来,志愿服务的效率尚需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
一是志愿组织的架构不健全。组织是管理的平台,组织架构不健全必然难以做到管理的规范化。现阶段,志愿组织服务网络已经比较健全,但组织内部的架构普遍不齐全。组织架构不全,分工不到位,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反馈等管理职能就难以做到位、做规范。这样志愿服务活动的效率就会受到影响,浪费志愿者的人力资源,打击志愿者参与服务活动的热情,使志愿服务的品牌效应得不到应有的发挥。二是志愿组织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都有缺陷。从规范的角度来看,在志愿理念与志愿精神的宣传发动、志愿者的注册和招募、志愿者的培训、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绩效评估等环节都应该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即使不是绝对,也可以说是在普遍意义上,现阶段志愿组织管理制度或者不健全,或者不完善。而且即使业已制定的管理制度也很难说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这使组织管理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损害志愿服务应有的效能。
(四)志愿服务组织的自主性尚需提升
现阶段,无论从组织体系还是从服务内容上来看,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存在着自主性不够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一是志愿服务政府化倾向比较明显。在西方社会,志愿活动是“去政治化”的,甚至是“去政府化”的。与此相反,现阶段我国志愿服务活动从一开始就是有计划的、并且是高度组织化、政治化的。在我国志愿服务活动的主体模式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各级共青团。从实际的运作来看,可以说,如果不是依托团组织的强大权威和动员力量,我国志愿现有模式是不可能被确立的,所以这种模式可以被总结为“政府机构主导,社会协助” 模式 。二是志愿组织自主开展活动受到限制。与建立在主动基础上不同的是,建立在被动基础上的志愿活动必须有严格的约束条件限制,否则活动很容易演变为政府的活动。严格的约束条件就是,志愿活动的组织者,无论是作为组织还是作为个人,都必须以慈善为目标,相对自主地开展活动,否则活动就会被同化为政府行为。显然,这个约束条件在现实生活中暂时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各级志愿者协会的领导往往是党团主要领导。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应该考虑在不改变现有组织体系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志愿组织在具体活动中的决策与执行的自主性。
三、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发展的路径
(一)引导志愿服务活动以青年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转变
壮大志愿服务活动队伍,扩大志愿服务参与面,需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宣传发动,弘扬志愿精神,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工作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光荣榜、授予纪念等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和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社会媒体,以“志愿日”、“学雷锋”、“志愿者年”等大型活动为契机,宣传志愿者的先进事迹,传播志愿活动的内涵实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逐步扩大公众对志愿活动的认知程度,使公众正确认识志愿服务,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为志愿服务队伍的壮大和志愿服务参与面的扩大提供精神支持。二是加强志愿者招募工作,不断充实志愿者队伍。志愿组织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招募志愿者,第一种方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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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招募,招募对象为岗位要求简单、技术要求不强的志愿者,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宣传招募相关的志愿者;第二种就是要招募有一定技能的志愿者,可以到一些企事业单位去招募,也可通过人事部门代招。三是加强志愿者的激励工作,以培养志愿服务后备军。尽管志愿服务是一种不求回报的活动,但政府和志愿组织对志愿者的辛勤劳动进行制度化的表彰和奖励,可以持续强化志愿者的奉献精神与公共精神,激发志愿者更好地将志愿服务坚持下去,带动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对表现突出,贡献卓著的志愿者不仅可以从精神上给予表彰,也可以从物质上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志愿者的表彰与奖励不要局限在活动结束之后,在活动中也应该适时进行。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
(二)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由阶段性为主向经常性活动转变一是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能以一味强调参与人数、活动规模和重点服务对象,更不能搞形式主义,搞形象工程。要通过热线电话、社会调查、民意沟通等方式加强普遍性需求的信息采集工作,切实了解广大群众的基本需求,把关系到广大群众日常需要的家电修理、水电气修理、生活照顾、医疗保健、法律咨询、营养卫生咨询等项目确定为志愿服务基本项目,合理调配志愿者的人力资源,扎实地满足广大群众基本日常生活服务需求。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从服务群众出发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二是加强志愿者的培训工作,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要,推动志愿服务经常化。志愿服务光有热情是不够的,还应该具备一定的素养与技能。要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素质和能力。培训内容除了必要的志愿服务理念、团队意识外,还要将基本的服务技能传授给志愿者。这样不仅可以矫正或者增强志愿者的志愿服务理念,还可以使志愿者掌握和熟悉一定的志愿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方式可以多样化,诸如讲课、小组讨论、技巧示范、实地参观、个案研究等方式都可以采用,具体操作时应该根据培训的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式。这样可以为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常性开展提供人力资源的支撑。 三是夯实资金基础,为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提供物质支持。现阶段志愿者组织中存在资金来源不足且不稳定的问题,对此我们认为志愿者组织应建立统一的资金统筹机构,拓宽资金来源和渠道,通过发动企业募捐、争取政府社会项目、举办临时义卖、设立固定捐款箱等方式来丰富资金募集途径,形成一种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募集为主要来源、志愿者组织所在行业为依托、商业性途径筹集为探索的经费投入机制。这样资金来源才会稳定、充实,从而为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性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三)促使志愿服务管理由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从志愿服务活动的实际出发,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志愿服务组织架构。为充分发挥其作用,志愿组织应根据其运行过程,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宣传部门、招募部门、培训部门、信息采集部门、服
参考文献:
[1][2]郑黎群.中国志愿服务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华中师范大学,2008,(11).
[3]任伟伟.中国志愿服务组织与政府关系探讨[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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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部门、联络部门、绩效评估部门、财务部门、办公(室)部门等,并配备办公用房与专职工作人员。这样就可以使组织力量结构化、集约化,为组织管理规范化奠定基础。二是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已制定的管理制度。志愿服务活动要想持续发展,就必须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一整套关于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如志愿者的招募机制、成员培训机制、项目运行机制、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等。通过这些工作机制的实施,不断加强对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管理、考核、评价与激励,使志愿组织的运行得以规范化和长效化。三是在组织管理中尝试推行独立法人运作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志愿活动的规模、方式将由单一的大型活动向多样化、小型化、个性化方向发展,越来越多的志愿组织将涌现出来。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就有必要引入民间资金参与志愿组织的服务活动、经营运作和管理监督,通过税收优惠及制度改革,鼓励企业组织、商业组织、基金组织、中介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来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让志愿服务组织在社会各个角落安家落户。要做好这一点,可以尝试推行独立法人运作模式,规范内部管理方式和外部监督方式,以提高社会信任度和支持度。
(四)改革组织管理体制,提高组织自主性
一是完善志愿服务组织的政府管理体制,提高志愿服务组织的自主性。社会需要弥补政府缺陷的志愿组织,而这又不是社会本身所能解决的,因为这还牵涉到志愿组织政府管理体制。必须进一步改善志愿服务组织政府管理体制,促进政府管理体制递进性再生,为志愿组织提供充足的活动空间和制度通道,使其充分释放能量。政府管得过死,会使志愿组织无所作为。当然,政府在宏观层面该管的还是应该管,而且应该强化宏观管理的意识和提升宏观管理的技术水平。二是政府应为志愿组织提供自主空间。说到底,现阶段改革的一个基本任务就是调整政府和社会的权力关系,把应该让渡给志愿组织的权力让渡给志愿组织,把应该属于志愿组织的活动空间腾挪给志愿组织,使志愿组织在市场中进一步发育其自主性和自主性利益,积极自由地在社会中进行志愿服务;同时,作为在一定程度超越市场和社会生活的独立力量的政府要在遵循规律的基础上加强对志愿组织的宏观管理。这样,政府就能以相对超脱的姿态调节社会服务分配,推动志愿活动持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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