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教师体罚学生的看法(小议教育)
读了以上案例,我的脑海中马上出现了一个敏感的话题——“体罚”。关于教师该不该体罚学生,现在社会上有很多看法,绝大部分都是谴责的声音,但我觉得应该区别去对待。
夸美纽斯曾这样赞美教师:“太阳底下再没有比老师这个职业再高尚的了。”那是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正在不断发育成长的学生,不仅要传授给他们丰富的知识,而且还担负着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美化学生的心灵、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的重任。教师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就是要让学生在轻松愉快中,身心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如果我们在讲台上对学生进行头头是道的教育,讲台下却为了某些问题对学生轻则罚站或推出教室门外,重则拳脚相加,恶言相加,学生看见我们教师都说一套、做一套,那么他们今后还会相信我们宣讲的东西吗?另外,教师本身就对学生的言行起着示范性作用,我们教师处理问题的方式也会直接影响学生今后对人对事的态度。如果我们动辄就体罚,会使学生也学会简单粗暴地去处理问题。严重些的体罚还会伤害学生的身心。
不过,我认为,体罚在一定的程度上还是可取的,但是要把握好体罚的“度”,充分尊重学生,避免发生变相体罚事件。老师体罚学生有的时候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没有绝对的对错,小惩大诫是必要的,特别是一些顽皮的学生,我们不能一味的忍让、给予包容甚至迁就的态度,这会让顽劣的学生“有恃无恐”,更不把学习或者教师的劝解当回事。 教育部的官员王定华也表示,“教师正当、恰如其分的
惩戒不属于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对学生的一切行为都给予包容甚至迁就的做法。”
但从学生这个角度来看,实施体罚更是不应该的。学生犹如一块尚未经过雕琢的璞玉,只有经过我们教师的精雕细琢,他才能成为一块美玉。如果我们在雕琢过程中简单粗暴,那么再好的玉石也会在我们手中毁掉。学生由于身心发展尚未完成、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因而犯些小错误是再所难免的。我们教师应从教育学、心理学角度出发,去正确对待学生发展过程中的一切现象,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挖掘自己的内在潜力,从而使学生的各种才能得到充分施展,决不能学生一犯错,就用恨铁不成钢的态度去责罚他们。这种责罚既不合法,用多了更会使学生自尊心丧失,养成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的态度。
总之,对于教师来说,我们在工作中应用自己的人格力量去影响,去威慑学生,特别是在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更不能用违背师德原则的体罚去解决问题。因为我们工作的对象——成长中的学生已决定了我们工作的不可返工性:产品坏了可以返工重做,而学生如果在我们的教育下成了次品,那么这种过失将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为此,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工作中,除用自己的人格力量去影响学生、为他们做出表率外,还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这样做的效果会远比体罚要好得多。
讲坛,应是一方净土,学生的头顶上,应是一块明净的蓝天,应让学生在净土蓝天中自由发展,而不应成天在教师的呵责中提心吊胆过日子。我们更应该提醒我们自己:三尺讲台,不容玷污!
第二篇:国外对学生的体罚规定
国外对学生的体罚规定
韩国:几年前,韩国通过了《教育处罚法》,准许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如对女生打小腿5下,打男生小腿10下等,规定十分详细而明确。
日本:日本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依据监督机关的规定,对学生实施惩戒,但不得实施体罚,并对哪些行为属于体罚做了较明确的说明。
美国:在美国一些地方,如果学生不努力读书,要判刑入狱,曾有7名学生因学业成绩差,被判刑坐牢两个月。同样是在美国,学生如果将学校认为不宜带进的东西带进学校内,学校将一律没收,并且不再还给学生。美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言语责备、剥夺某种特权、留校、惩戒性转学、短期停学、开除。
瑞士:对学生要求很严格,如果有人无故旷课,瑞士法院就要对他提出诉讼,因为学习是学生应尽的义务。对旷课的学生,一般都要处以罚款。
法国:中学对学习极差的学生,经班级理事会(成员由校长、教务长和该班所有任课老师组成)****决定可给予留级处分;犯了严重错误的会受到开除处分;对于打架斗殴、迟到、旷课等小错误,犯错者将受到节假日必须到学校反省补课或做作业的处罚。
英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 英国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教师体罚学生方面,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规定了具体的要求。例:用鞭子或皮带必须是经过认可的标准,必须备有惩罚记录,年龄在8岁以下的儿童禁止体罚,打手心时每双手不得超过三下,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过六下等。最近又专门制定法律,允许教师以身体接触的方式去惩罚学生。
新加坡:根据新加坡关于体罚学生的《指导原则》规定,在辅导、留校的惩戒方式不能奏效后,校长、副校长和纪律事务长有权用藤条对违规学生进行体罚,但对象限于男生,部位限于手心和屁股,必须有见证人在场,体罚后写成书面报告,并立刻通知家长。
澳大利亚:在澳洲,有一些公立学校设立了警戒室,学生违反了校规校纪,会被叫到警戒室,由专门的教师依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惩戒,或者被送到农场从事体力劳动,最严重的是开除,如果再不起作用,就会被送到特殊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