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教师体罚学生背后的思考
教师体罚学生这个问题时常见诸报端,而且体罚的手段越来越翻新,从教师亲自动手到学生自打耳光;从全班列举罪状到脱去裤子示众;从让学生吃纸团、苍蝇到吃粪便;从让学生用刀刮脸、在学生脸上刺字到被罚自己割破手指,真让人胆寒。体罚学生这一老生常谈的话题又一次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各界人士众说纷纭。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的教育原则,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绝对禁止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作为教师不是不知道这些法律,为何还是屡次出现这些让人们难以接受的案例呢?对此,我个人有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 来自教学质量的压力
一直以来,教学质量的好坏直接是衡量一个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也是评优评模的基本底线,更是评聘职称的标准等。处在第一线的教师,无论是职称、工资、荣誉、社会的评价都是与教学质量紧密挂钩的。虽然,实施素质教育的口号已经喊了十多年,但是我们仍然处在常态的评价机制阶段,依然能看到教师们为了追求高分、高升学率而拼得“头破血流”。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社会的注视和家长的殷切期望中,个人的升迁、绩效工资的催化下,教师们对学生从教从严,把学生的高分成绩作为自己最终奋斗目标。因而,一些“差生”“学困生”就成为教师体罚、强迫学习的对象。所以,只有完善和改进对教师的评价机制,正确处理好教学质量与教师的绩酬关系,才能有望杜绝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
二、 来自社会经济对教育的冲击
如今,我们国家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期,各级政府部门都在大力推进经济的发展。在如此的大背景下,家长们也轻教育重经济,纷纷投入发展经济的大潮中,有的把孩子丢给年迈的父母,没人依托的则把孩子带在身边像“候鸟”般的迁徙,完全顾不上子女的教育发展。多数的孩子在无父母的看管、父母顾不上的情况下,养成不爱学习、懒惰、沉迷游戏等恶习。教师本着教育的天职,必须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天长日久就与这些学生的矛盾冲突越发厉害。因此,只有社会、家长认识到把孩子一生的教育发展放在首位,和学校一起齐抓共管多方努力下,师生的冲突减少,体罚学生的现象也才会减少。
三、 来自老师自身的心里压力
教师也是众多社会人中平凡人,他们也有喜怒哀乐,他们也有来自家庭、经济的压力,也有不堪重负的时候。但是社会、家长对教师的期望值过高,认为教师就得无私奉献、就得具备崇高师德,就得“不食人间烟火”,就得不能犯错,把教师职业神化了。面对种种压力,有很多教师的心理状况都不容乐观。曾有相关的调查显示,教师心理存在很大压力的占57%,较大压力的占32%。因此,出现极个别的教师抗压减压的能力下降,郁结于心的情绪在遇上学生的错误时大动肝火,把内心的不快发泄在学生身上。如果社会、家长多理解教师的处境,给予教师的压力小些,多关注教师的工作生活;学校能开展一些文体活动、心理疏导的座谈会,工会组织多关心有困难的教师,还给教师们一个轻松愉悦的工作环境,相信体罚学生的现象就会更少。
总之,希望社会舆论、媒体的正确导向能对教师们多一分理解,多一分支持,
多一份关注,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家长、学校、教师的有效沟通,还给家校积极健康的教育环境,杜绝体罚学生的行为。
第二篇:对教师体罚学生的思考
对教师体罚学生的思考
20xx年9月6日 王顺平
老师们:我们都知道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是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其中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即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而这项法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也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此外,我国教师法
第八条第五款也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在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xx年8月7日修订的《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第三条是“热爱学生”,具体要求是:“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20xx年9月3日修订的《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第三条“关爱学生”中的表述是:“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总校早在20xx年就出台了规范办学行为的十条禁令,其中
第十条“严禁老师违犯师德规范的行为”其中包括严禁体罚、歧视、赶撵学困生,随后《中小学总校教师行为十不准》出台,第一条就是:“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赶撵学生”。20xx年3月22日又出台了18号文件《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学总校关于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的十项规定》第八项:“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赶撵学生。”
这些法律条文、规范要求、禁令、十不准等我们老师们哪个不知道,都知道都明白,可是为什么还会有一些教师仍然我行我素,漠视法律与制度,以身试法呢?在我们身边为什么还会接二连三地出现体罚学生的案例呢?
我思考的结果是:
一、认识不到体罚学生的危害性。
体罚存在着极大的不科学性和危害性。体罚给学生造成的危害,它不但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不但是肉体的,也是精神的;不但是现时的,也是未来的。
(一)从学生方面看:
首先,体罚会对学生造成生理伤害。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时期,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伤害一旦产生,便容易给学生造成终生的影响。
其次,体罚压抑了学生的聪明才智。学生畏于教师的体罚,只得囿于教师规定的框框之中,学生的智慧难以萌发出来,学生的聪明才智不敢发挥,久而久之,学生自甘于平庸听话,我们的教育便很难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才。
再次,体罚严重伤害了学生自尊心。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伤害,往往是学生走下坡路的开始。有些学生经常受到粗暴的训斥、体罚,自尊心、自信心丧失,自暴自弃,变成了破罐子破摔的“老油条”。
过度体罚的结果,只能使孩子消极适应环境,产生逆反心理,结果事与愿违。
最后,体罚影响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形成冷漠孤僻、敌视和心理闭锁等畸形变态心理。经常受到打骂的学生,平时谨小慎微,提心吊胆,唯恐被教师体罚。长此以往,就会形成自卑胆孝撒谎的性格。这正如马卡连柯所说:“打骂和过分的严厉只能让儿童说谎,变成怯懦的人,同时养成儿童的残忍性。”
(二)从教师方面看:
体罚不仅降低了教师的威信,而且当教师实施体罚之时,正好表明了他的失助与无能。一个教师,简单地以体罚管教学生,是把教育过程、教育手段简单化,它往往铸成一种错误的行为模式,其消极影响是难以消除的。库宁等人的研究表明,使用体罚大大降低了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三)从师生关系看:
体罚造成了师生间的隔阂,扩大了师生间的感情距离,不但很难形成向师性,反而造成学生对老师的反感和对抗情绪,不利于施教。学生当面不敢说,背后则不服。体罚使学生精神压抑,负担沉重,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效果。有些学生受到体罚,感到非常委屈、恐惧,教师讲什么一句也听不进去,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率和成绩。体罚还影响着教师与家长、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很多家长往往“授权”教师:“孩子在学校不听话,尽管打”。但教师真的体罚学生时,谁
的家长又愿意自己的孩子挨打呢?家长往往谴责老师,有的甚至拉着孩子找到学校或对簿公堂,造成很多社会问题。
二、受封建传统思想的潜在影响。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并成了所谓的“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子女被看成父母的私有财产,几乎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在学校内部,教师则获得了父母所“授予”的权力:“师徒如父子”。老师于是拥有了教育、惩罚学生的权力。有些老师居然还有“好学生是打出来的”这样的极端偏执的观点。
三、思想素质不高,教育手段贫乏。
有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工作有热情,事业心强,想把孩子教好,但由于经验不足,缺少办法,见学生违纪,情绪便急躁,因而体罚学生。有些教师则因为在家庭或社会交往中受气,无处发泄,将学生作了出气筒。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压力下,对不争气的学生,教师便使用强制措施体罚学生,而这,却常能得到人们的理解。
四、存在侥幸心理。
好多老师在体罚学生时都存有侥幸心理,认为我以前打了也没事,别人打了也没事,这次估计也不会有事,即使有,想办法摆平就行了,这样的心理必然会导致教育行为失控。
那么我们如何走出体罚的怪圈、杜绝体罚行为呢?
一、 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转变落后的教育思想。
教育过程是教师和学生双边活动的过程,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影响是构成教育这一实践活动的基本要素。在教育过程中,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教师居于领导学生认识的地位;学生是教师施教的对象,其认识和发展必须在不同程度上服从于教师的领导;学生作为教学认识的主体,教学目标的最终实现必须取决于其积极主动的认识。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促进学生的认识和发展。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既包括生理的发展,也包括心理的发展。对学生实行体罚,危害直接作用于学生身体,它不但使学生肉体受到疼痛,严重的直接损伤学生的身体,影响学生机体正常发育,更重要的是它必然影响着学生心理的发展,影响学生认知发展和个性品德的成熟。那种企图靠体罚学生身体取得暂时效果的做法是无效的、错误的,也是没有前途的。
二、提高教师素质,综合利用多种教育手段。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每一个教师必须具有扎实渊博的知识、高尚的思想道德、丰富的教育教学手段和灵活多样的技巧。老师必须善于控制自己的感情,不能以体罚学生来发泄自己的感情。同时,一个合格教师,必须具有灵活的教育机智,善于处理各种偶发事件和教育过程中的其它问题。教师对学生既要尊重信任,又要严格要求,防微杜渐,既一视同仁,面向全体,又区别对待,因材施教,既适时适度,又持之以恒,既重视学习,又注意品德、体质的发展。
三、树立正确育人观 ,促“角色转变”。
树立正确教育观念,转变落后思想。在现时期,我国教育的培养目标就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发展既包括生理的发展,也包括心理的发展。对学生实行体罚,危害直接作用于学生身体,更重要的是它必然影响着学生心理的发展。可见那种企图靠体罚学生身体取得暂时教育效果的做法是无效的、错误的。学习倡导“爱”的教育,转变落后方式。剖析学生的成长轨迹,明白不良惩罚并不能唤醒学生,只能让学生在迷途中越去越远;剖析成功教育案例,认识“爱”才是古今中外教育成功的真谛。通过学习、思考、讨论剖析,影响教师提高认识,形成观点,从而获得他律到自律的效果,告别体罚,杜绝体罚,自觉用“爱心”来教育学生,诲人不倦。
四、学习课堂控制艺术 ,获取恰当方法手段。
缺乏科学的教育艺术是产生体罚的重要原因。我们要运用多种途径来提高教师的教育艺术素养,使教师能依据学生的心理特点、行为特征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避免体罚。
五、及时从严处理,加强警示教育。
一旦因体罚出现问题,应从事实出发,严肃处理,不能一味袒护,因为袒护也是教师存在侥幸心理的根源,并引导教师吸取教训,从而在从根本上避免体罚现象的发生,使我们的教育我们的学校更加健康地发展。
坚守规范,才是立身之本,营造和谐,才能平安稳定。
但愿从此以后我们的教师能“远离体罚”,或者让这类事件更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