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观后感

时间:2024.4.27

如果不是老师两次推荐,我可能就错过了这部荡气回肠的电视剧《刀锋1937》,也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感触,不会写下这些文字。

一直以来我只看电影,主要是因为时间不够,看电影比较简单。但看了这部电视剧后,我发现电影、电视我都会喜欢,只要是好的片子。(这个不是道理,肯定有人会笑话我竟然把这个搬上台面)因为电影讲究时间性,讲述一个人一个时间段内的一件事儿,而且这件事儿在这个影片中的部分很小,大部分时间在做铺垫。这样的叙事满足了我的快感和欲求——片段、直接、凌乱,当然也忘记的快。但看完这部剧后,我发现了电视剧的好处,它就像我们看小说,从头到尾,几天时间内经历了别人的一生。我们进入剧内,体验、感受每个人内心的波动起伏、爱恨生死。我们常说人生就像一出戏,社会就是个大舞台,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都有自己的心思,但每个人都在做一件事儿——让自己“更好地”活着。看了一个帖子,说心理学在影视作品给予观众的光波声波的刺激不是对当前直接作用的事物的反映,而是诉诸于观众记忆储备中的经验。有部日本电影《我的机器人女友》就是讲一个人通过植入一个机器人的记忆芯片去经历别人的人生的故事。下面就简单说说我的刀锋的“记忆中的经验”。

在看刀锋之前,我看了一部电视剧《潜伏》,一部电影《触不可及》,看了一本书叫《父亲的战争》。本来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让我写很多东西,但我没能做到。一是因为懒惰,二是因为自己感觉有很多活想说,可是又不知怎么说,因为自己的经验和它们是那么地相似,戏里戏外,我无法分辨。但这次趁着兴头正乱,想到哪儿写到哪儿。

我有个习惯,当看完一部好的作品时,我会静静地听片尾曲一直到剧终,看片尾处的镜头组接。因为它不仅帮我梳理剧情,更是对剧中人的一种诠释,通过几个镜头感受他们的戏剧化人生,体会最后导演传递出的那份情感以及对生活、命运的慨叹。本剧最后是以民族大义结尾,千千万万的中国人走向日本人的炮火,而郑树森和庞德已化为硝烟。自认为一个民族大义不能涵盖主人公的一生,有片面化之嫌。他可以表现这个层面,但不能简单处理。我无法判断庞德最后是不是为了复仇,是不是像郑树森那样为了他的“念想”而去杀日本人,但当整个上海滩只剩下两个“男人”时,他们在教堂里说的话,做的事都不可能是民族大义可以解释。

最喜欢的是本剧的叙事方式,经常有大段大段地台词对白,而且是平行叙事,两个、三个线索同时进行,而且是相同的行为。(想起了《暗恋桃花源》中的那段对白,经典而且意犹未尽)每个人的嘴脸都可以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呈现,有人哭,有从笑,有人简单的活着,有人却痛不欲生。并且这种方式也打破了我的另一种传统的认识:书本写的肯定比影视拍摄的精彩,我想说没有好的演员自然演不出那份意蕴。

我有一个疑惑,为什么郑树森这样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人会杀人,会走上一条不归路?有庞德的原因,有自己的原因,也有时代的原因。近来经常听到一个词叫时代的悲剧,后来明白每个人都是他那个时代的产物,受时代所迫,时代也给予他机会,有人先富,有人却一辈子是瘪三。整个时代,整个社会就是一个机器,被造出来的每个

人都是一样的,只是不同的人遇到了不同的圈子,所以最后每个人又都是独一无二的。(想到了现代性,现代社会就是一台按部就班运作的机器,无论哪儿出错都会有相应的工具去修补,这个也是机械化;又想起一款叫《红警》的游戏,战争就是这样产生的,机器坏了有工具,没钱有采矿车,每个人都是部件,旧的坏了又会有新的被造出来)所以郑树森被他那个时代所骗,起身反抗。可能不会圆滑的人都会多吃亏,有人慢慢变了,有人伤痕累累仍不改性。庞德说过郑树森本来就是这样,本身就有一个导火索,只要点火就无法收拾。所以他又是自己的悲剧。在电视剧是每个主角都有一个愿望——简单地生活,老婆孩子热炕头,但他们也百思不得其解,是什么力量让他们违背自己的内心,让自己由惊恐到平淡再到疯狂以至于麻木,让自己做本来不愿做、不敢做、不会做的事儿并且变得越来越熟练?时代的因素之外还有人的本性。当然最近也听过很多人总把这个挂在嘴上,似乎这就是一切问题的根源。我当然理解这种荒谬,人的本性并不高深,他不能解决任何实际的问题,我在此想说人之初、性本恶,尽管有人以一颗向善之心来看待这个世界,但环境不变,人的这点特长就不变。郑树森由人变鬼,然后又变成人,但这个过程始终伴随着杀人,你说他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只是他对此的解释变了,由为了一个人变成为一群人,之前为了保护自己,之后为了保护别人,但这些人只有几个是实在的,其它的是虚无的,我们称之为信仰。我不认为一个人只要信仰变了就会由坏人变成好人,为了一些虚无的人,虚无的概念活着并不现实。所以郑树森是他自己的悲剧,是他自己走上这条路,尽管

他可能认为自己很幸福,为了理想而奋斗、而献身。想起那本书《父亲的战争》,也是讲一个与另一件事儿根本扯不上关系的人是如何被改变,这两部作品很相似,不是情节,而是内涵,都提出过这个问题,这个无形的力量在哪儿,他们是如何一步步走向命运的另一边?时代选择了他们,而人的斗争把他们拖向深渊。而郑树森之所以能发展的那么快正是利用了人的这个特点——不知天高地厚——挑战了人们本来的生存法则而使人顾虑。在一个喧嚣的舞台上,打破传统的人就是能成功的人,前提是解决好自己的私心。

另一个不解的是郑树森为什么会和那么一帮人结拜,而且会真的把他们当兄弟一直到死?就像剧末中说的一个瞎子,一个结巴,一个乞丐,一个书生,一个女人,一个小白脸,一群之前从没摸过枪,连打架都不会写的人会跟从他混江湖?他们有理想么?有,我想应该和郑树森一样为了一口饭活着,但他们的打杀难道只为了一句兄弟?我知道戏里戏外,而且这个不会想出什么大道理来,但我还是不能理解,一群和他一样的胆小鬼是如何变成杀人不眨眼的,无法理解。

郑树森是悲剧,庞德就更是悲剧。他造就了一个自己去毁掉别人,却差点把自己毁了,家破人亡只剩下自己。前半部戏是他导演的,后半部戏是日本人导演的。庞德说过,上海滩有三种人:中和堂的人、庞德的人、其它人;郑树森也说过上海滩有三种人:中和堂的人、庞德的人、郑树森的人。当时他们的眼里都只有江湖,只有复仇,只有拼命,但他们也忘记了时代,忘记了社会,没有人会主宰自己的命,可以选择,但无法反抗。(声明一下,我是信命的,我认为不同的人

有不同的道,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定数,无论早知道晚知道都是要经历的,我们要做的就是尽自己努力去做好认为正确的那件事)他俩都不信命,但最后不能不说这就是他们的命。我想剧中最明白的人就是乔谯,她认命,但更重要的是她努力做好命运安排她要做的事。凡江湖者,爱恨情仇也。每个人都说这就是江湖,但江湖是什么样,没人知道,身不由己是江湖,不管天高地厚也是江湖,所以江湖说到底就是人心,尔虞我诈、猜疑算计、勾心斗角。除非你真精明,要不你就别有感情,但江湖中人谁能做到这点,常常感叹生不逢时,但转眼间又做起了杀人越货的勾当,灵魂在他们那儿只是被别人嘲笑的东西。剧中有句台词,世上有个地方叫教堂,是给灵魂忏悔的地方;世上还有个地方叫监狱,是惩罚肉体的地方。一个是信仰的力量,一个是世俗的力量;一个自愿,一个强制,但结果却是一样,让人能自省,让人明白自己的罪恶,付出他或精神或肉体的代价。

写了这么多,我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睡了一晚上只想出爱恨情仇四个字。我本想写他们的命运,他们的经历,他们的价值,没想过要探究根源或是批判声讨,这是第一篇我用电脑打出来的文字,因为五笔不熟所以思路时断时续,不知道到底什么是最触动我的。我感伤郑树森的命运奇幻,也感叹庞德的自误性命,更感慨乔谯的知性知命。可以说剧中的每个人都是悲剧,他们把原因归结为日本人,想到此,又可以说他们的悲剧是早就注定的,即使没有郑树森,没有庞德,也会有别人走上这条路,因为历史的延续。江湖、政治、经济,所有的东西都是连在一起的一张网,没有什么应该,没有什么是突然出现的,

历史的迷人之处正在于此,我们发现它、认识它、理解它,但我们却不得不重复它,走着前人踏出来的路。想起刘震云的小说《我是潘金莲》,一个小的非常不起眼的变化竟能引起巨大的蝴蝶效应,导致一切都变了。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会重复一个词,叫如果。剧中也有这样一个场景,就是片尾两人在教堂的对白,我要感谢你和我要恨你。上帝很聪明,发明了如果这个词,因为有了这个词,人就会不断地幻想,不断地假设,不断地犯错误,事情也就变得扑朔迷离、千姿百态。这点和电影《返老还童》颇为相似,人生没有如果,我们只能往前走,只要回头看就会想起如果,如果如果是一个人,你会爱上他么?


第二篇:《刀锋》读后感


所谓得救之道

——《刀锋》读后感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迦托—奥义书》

《刀锋》是我读的第二本毛姆的小说了。和《月亮和六便士》一样,他始终在讨论人应该怎样活着,在社会中应该是怎样的地位。但《刀锋》和《月亮和六便士》不同的是,主人公拉里原先是个凡夫俗子,他也会有人的七情六欲,而且比后者中的思特里克兰德要友好得多。因此,我以为《刀锋》更贴近现实,所以更能让我思考那个问题:人,究竟应该如何活着?

也就是说,在这个现实得残酷的社会中,在这个形形色色的世界里,什么才是你的得救之道?什么才可以让你解脱?什么才可以让你翻越内心理想和他人看法的刀锋?

本书非常成功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毛姆成功塑造了很多人物。首先谈谈艾略特。说他是个势利鬼,这一点不错。但毛姆并没有极力贬低他。他一心想要挤进上流社会,为人热情大方,风度翩翩,诚然,他的起心也许令人生厌,但他确实是个善良的人,非常健谈,你无法否认这个人是个很好的朋友。在他已经卧床不起时,仍然为了一张邀请函伤心不已。可见,他的确势利,但除掉要在上流社会有个很好的地位以外,他别无所求。说到底,他就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人,符合常人的价值观,也许算是个成功之人。势利并不是他的错。世界如此,他不过是随波逐流。他的得救之道,很幸运,就是不断开宴会,认识更多的名流,最后让自己也成为名流。最终,他也如愿以偿了。

伊莎贝儿是艾略特的外甥女。她有着美丽的青春,活泼,可爱,总之是一个普通的十八岁少女,幻想自己的种种浪漫。她爱拉里,而且在一战前和他订了婚,可是战后拉里既不读大学,又不找工作,还要去巴黎晃膀子,这让伊莎贝儿非常伤心。最终,她和拉里解除了婚约,嫁给了一直苦苦追求自己的格雷,虽然她一点都不爱他。格雷很有钱,是个憨厚之人,伊莎贝儿得到了应有的富裕的生活,即便是格雷后来破产了,她也毫无怨言地跟着他,白手起家。所以伊莎贝儿并不能算是个势利的女孩,只能说是正常人,有情有义。她有着基本的妻子和母亲的责任,生活平静而幸福。但与此同时,她一直苦恋着拉里。当她得知拉里要和一个放荡下流的妓女索菲所结婚时,她居然狠毒地给索菲下套,让她失踪,间接导致了索菲的惨死。伊莎贝儿这样做完全有她的道理。其一,她还深爱着拉里;其二,拉里和索菲就算是结婚了,也注定会走向灭亡。她确实毁了一桩不可能的婚事。她觉得索菲是“坏人”,是下流的人,这样的人会毁了拉里。总之这是一个普通的,现实的,有点崇尚物质的女孩,并不是什么崇高之人。她并不想像舅舅艾略特那样要成为什么名流,她只想要美满的家庭和富足的生活。有段描写我印象深刻: “你真啰嗦。你认为我牺牲自己,就是为了让一个疯狂的淫荡女人把拉里抓在手里吗?” “你怎样牺牲自己的?”

“我放弃拉里的唯一一条理由,是我不想影响他的前途。”

“去你的,伊莎贝儿。你放弃拉里是为了方形钻石和貂皮大衣。”

说起她的得救之道,很简单,就是有一笔财产作为靠山,富裕地过完一生。最终拉里终于从她的生命中消失,所以不管她以后继续爱他与否,都不会影响到她的生活。

刚刚说到一个叫索菲的女子。她是伊莎贝儿、拉里等人童年的玩伴,儿时是个害羞而谦虚的女孩,经常写诗,但因为战后死了丈夫和孩子,变得消沉而绝望,穷困潦倒,甚至下流。她激烈,就像燃烧着的火焰,让人看了有种想要爆发的冲动;同时,她也粗暴,放

荡,令人不屑。她靠着酒精和大麻维持自己的生命,随便在酒吧找个人睡觉。在中了伊莎贝儿的计谋之后,她成为一名水手,最终被人割喉杀害。她这种处事方式,得罪了什么人是在正常不过的了。

“你喜欢他们粗暴,是不是?”

“越粗暴越好。”

“总有一天会割你的脖子。”

“完全意想地到,”她咧开嘴笑,“早死早好。”

或许对于这样一个女子,她的得救之道最为清晰——死。

现在说说那个被艾略特瞧不起的,被伊莎贝儿忍痛割爱的未婚夫,索菲的准丈夫——拉里。他个子很高,消瘦,高颧骨,眼窝深深地凹下去,使他的目光变得深邃,睫毛很长。光是这外貌,我就已经喜欢得不得了了。他对于飞行的描述,简直像圣埃克絮佩里一样使人心醉神迷。在一战中,他参加了空军,他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臵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趋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不明白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恶和不幸。复员后,他既不读大学,又不参加工作,只是晃膀子。后来他决定去巴黎,不顾未婚妻的劝阻,只是去那里晃膀子。他在那里过得十分穷苦,一天只吃一顿饭。为了回答心中对恶的问题,他先后求教过神秘主义和天主教。后来他辗转去了印度,成为一名道士,带回了吠陀经。他相信绝对“梵”的存在,并在一瞬间感受到了灵魂与“梵”的结合,使他感受到了“绝对”的真实。他回到美国,把仅有的一点财产全都打点出去,在图书馆里继续他对真理的探索。他写书,但并不靠稿费谋生。他说,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钱对于他人来说意味着自由,对拉里来说则是束缚。最后,他决定当一名出租车司机,自己周游美国。至于先前提出的那个问题,或许,它本身就是没有答案的。因为有恶,所以才有善;因为有不幸,幸才那样珍贵。世界上美好的东西,只能和丑陋的东西共同存在。好吧,我们在这里讨论的并不是深奥的吠陀经义,而是拉里的得救之道。显而易见,他是越过刀锋之人,他将物质臵于度外,而且“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在别人眼中它可能是一个不现实的疯子,但是对于他自己,这是他唯一活下去的方式。在探求恶与不幸的同时,他了解到更为重要的东西,是灵魂,是轮回,是绝对的真实。他的得救之道,也许我不敢妄下定论,但于我而言,是追求一种绝对。一种不幻不灭的东西。

也许拉里不是高尚之人,因为如果人人都像他那样,不近女色,人类就会灭种。当然不可能人人都像他那样。不像《月亮和六便士》,我对于理想主义,对于完全个人的追求,已经不再抱有伟大的定义。人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一生将如何度过,任何人无权指手划脚。可以说,拉里的周游世界追求真理,是有条件的。首先他是孤儿,没有父母要照顾,其次他的未婚妻的离开,对他是一种成全。他的得救之道,比艾略特,比伊莎贝儿,比索菲,都要复杂得多。他并不是个聪明之人,但我仍然不能否定他是崇高的。他毫无杂念地追求自己的信仰,不为名利,他活得洒脱。如果说本书的主题仍然是人在社会中应该如何活着的话,拉里的活法,是最为崇高的。物质与精神,自古以来就是人们讨论的主题。而拉里并不是寻求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平衡,而是完全抛弃物质,追求精神,思特里克兰德是个毫无责任感之人,但拉里绝对不是。他极善良,和苏珊——一个模特兼妓女一同度过了一个夏天,照顾她的孩子,还准备和自己从小到大的玩伴索菲结婚,只是为了拯救她。他很真诚,也许这正是别人嘲笑他傻的地方,他有着天生的救赎感,换言之,他是出于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才选择和索菲结婚。这种人活在世上完全是为了自我认同。当然拉里客观上也给社会带来益处,比如治好了格雷的头痛。

这里扯一点题外话,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里面的福贵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并无其他意义。还有《裸婚时代》里相恋八年的童佳倩和刘易阳,爱情最终败给了物质。难

道童不再爱刘了么?不是的,因为他们的爱情败给了贫瘠的物质。现实的残酷,绝不是精神可以与之抗衡的。

我想说的是,在物质与精神的较量中,物质是常胜将军。在一个绝大多数人都以物质的多少来衡量你的社会价值时,拉里这样一个绝对理想主义者的坚守,是令人敬佩的。他不是刻意地和谁作对,就算有一天世界以精神来衡量价值,他还是会义无反顾地追求自己的绝对。物质与精神,有时是相互制约的,而对于他,物质与现实的矛盾,恰恰是一种成全。

所谓得救之道,就是如何在世上活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但越过的刀锋同样锋利。如果你自己迫于物质而放弃,那绝对不是什么低俗的事,如果你自己不能崇高,那请你不要否定别人的崇高。物质与精神,这是一个人生的抉择,选择了物质,不代表你心中没有精神。在社会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我们不能要求人人都像拉里一样崇高,更不能要求人人都像艾略特一样势利。大多数的我们,是伊莎贝儿,物质与精神都无法放弃的普通人。

“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这是拉里所说的话。而这也正是我,一个自认为并不崇高之人,一直以为追求的卑微而苦涩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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