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与狼共舞》观后感
电影《与狼共舞》时常4小时讲述了一个白人约翰邓巴中尉的经历为线索来真实的反映出边疆印第安人的生活,体现一种与众不同的平原马背文化与真实的一段美国历史。
主角约翰邓巴是一个追求自由富有冒险精神的人,他自愿申请去荒凉的西部驻守。初到西部,这里与繁华中东部有着迥异的景色,一望无际的草原与碧蓝高远的天空相接,荒芜苍茫中隐藏着西部草原独有的气质。终于到达了驻地,却发现这里空无一人,在给养充足,却险象环生的驻地,邓巴自由而快乐的生活着,他每天整理着驻地,有条不紊的给自己安排工作,等待着援军的到来。闲暇时会游游泳、洗洗衣服,和野狼逗趣。如果没有踢鸟的误闯,可能他会这样一直等到援军的到来。当印第安人前来挑衅的时候,他会用咖啡和白糖取悦他们,也会不失时机的展示自己的友好;在夜晚的篝火旁,他可以和狼一起翩翩起舞;当他和印第安人成为朋友的时候,他会义无反顾的保护自己的朋友。在一场印第安人种族间的战争取得胜利后,他认为这场他保卫老弱病残安危的胜利,是他一生最伟大的胜利;在美国军人占领驻地之后,威逼他找到苏族人时,他依然选择保护他们的安危,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影片中交织的各种情感正是让人感动的所在,也是影片成功所在。
印第安人与白人有着迥然不同的社会制度与生活方式。在印第安人的部落里,可以看到一种原始人的气味。人们的生活纯朴,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之间是以感情为基础建立起
的小群体。之所以称为小群体,是因为印第安人的部落人规模都不太大,部落内的人对自己的部落有强烈的归属感,而部落对外界的人有强烈的排他性。部落与部落之间经常会因为食物的抢夺的发生战争,也会为保护自己的家园而发生战争。
在影片中,我们看到了苏族与波尼族的战争。而在与波尼族的战争中,苏族人取得了胜利。在面对波尼族的进攻时,“与狼共舞”产生了很大的作用,他为他们带来了最先进的火枪,这是其他印第安人部落不能够抵挡的武器。与波尼族的战争是一场没有黑暗政治背景,也不是为了争地、图财、救人,只为保持冬天的贮粮,只为保卫妇儒的生命,免于饥饿困挠的战争。
在印第安人部落里,没有政治之间的冲突,没有什么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在这里战争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保卫自己的食物,自己部落的财富与亲人。
在“文明人”的眼中印第安人无疑是残忍野蛮﹑落后迷信的,但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可以说是他们的习俗,是历史的遗留与见证,如若强行改变那千百年后还有什么能证明他们的存在?
曾经有一位冒险家只身进入食人族去了解他们的生活,他们有着在我们看来不能理解的习俗:如果有一位亲人去世,那活着的人要自断一节手指。这在我们看来是血腥而又无法理解的,然而这恰证明了传统部落人与人之间强烈的羁绊,亲人之
间无可替代的情谊。相比于当代人间的人情冷漠,亲人间的相互猜疑,这种简单的方式更让我震撼﹑感动。
所以说传统部落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更纯洁质朴,不会夹杂任何利益色彩。
当影片的最后,“风中散发”在邓巴即将离去的时候高声呼喊“与狼共舞, 我是风中散发,我是你永远的朋友。”时,喊声越含越嘶哑,我的心在那一刻真的被震撼了,之后,一匹狼站在山顶,高高地仰起头深深地竭力地悲鸣。整个人失魂一般,思绪久久拉不回来。从没想过一部影片能带给我如此震撼,虽然整个影片所有的场景几乎都取于美国的边疆,那个看似可野蛮荒芜之地,可是处处展现的确是无尽的美好,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之间的融合。
闫珂
高二(8)班
第二篇:与狼共舞影评
一个人的国境·《与狼共舞》影评
影片从一个为苏族印第安人翻案的观点,描述美国白人军官邓巴在南北战争之后自愿到西部前线驻守,结果跟语言不通文化不同的苏族战士交上了朋友,双方时相往还。后来前往当地的白人军队反而将他视为叛徒, 对他暴力相向。邓巴从此以身为白人为耻,彻底投向苏族人的阵营,并坚持自己的名字叫“与狼共舞”。
邓巴中尉因为腿受伤害怕成为残废,便打算干脆死在战场上算了,没想到没有死掉,反而误打误撞帮部队打了胜仗,成了南北战争中的英雄,但是他想寻找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于是他骑著马西斯科来到了神奇的西部。邓巴被“海斯要塞”的范布鲁少校派到了最偏僻的哨所“塞克威克”。邓巴独自在无人的哨所住下,大草原的壮美深深吸引了他。
不久范布鲁少校自杀了,他的车夫也被印地安帕尼族杀死,于是邓巴与外界失去了联系。这无边无垠的苍天原野仿佛就是他的天堂,邓巴独自过著平静而单调的生活,还和一只两条前腿都是白色的野狼交上了朋友,并给它取名为“两只白袜”。
邓巴和印第安苏族人有了接触之后,生活便不再平静。苏族人为邓巴的到来而议论纷纷,在如何对待邓巴上起了争执。邓巴决定主动去找苏族人,在去的途中他救起了一位想要自杀的苏族妇女“握拳挺立”,她原先也是白人,但自小就失去了亲人并被苏族人收养。在把“握拳挺立”交还给苏族人之后,邓巴骑马离去。邓巴的来访极大地震动了苏族人,印第安人头领们一致同意去回访邓巴。第二天,几个印第安人来到邓巴的驻地。就这样,双方开始了缓慢而友好的接触,渐渐地邓巴成了苏族人的朋友,他还有了一个印第安名字,叫做“与狼共舞”。
他在捕猎野牛时的骑术和枪法令苏族人大为折服以后又救了一位印第安男孩,不久他便搬入苏族人的营地居住,开始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与此同时,邓巴与“握拳挺立”之间也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在凶残的帕尼族人来袭时,邓巴倾其全力,将哨所里的枪支弹药分给了苏族人,帮助他们战胜了仇敌。邓巴再次成为苏族人的英雄。所有苏族人都敬慕邓巴,他们祝福邓巴与“握拳挺立”的相爱和结合。而邓巴也深切地认识到了印第安人的朴实、善良和友好,他自由而快乐地生活在苏族人中间。除了肤色和长相不同之外,邓巴已经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印第安人了。
然而,就在邓巴想要去哨所取回日记本,永远地住到印第安人中间时,他发现那里已经驻扎了一队白人士兵。他们看到印第安人装束的邓巴就开枪射击。爱马西斯科死了,邓巴也成了囚犯。邓巴为印第安人的辩护招来了一再的虐待和毒打。他们认定邓巴是叛徒。于是邓巴再也不说英语,而毅然说起了印第安语。驻军少校无计可施,只好派一队
士兵押送邓巴回“海斯要塞”。苏族人发现邓巴被捉后,他们消灭了押送队,救出了邓巴。
严冬来临了,苏族人在深谷中住了下来。为了不连累苏族朋友,邓巴谢绝了挽留,带着妻子“握拳挺立”离开了苏族人村落。十三年后,苏族人被迫与政府签订了协议,放弃他们世代相传的土地。
这是一部反映西部历史的史诗片。通过他的视角,观众可以逐步深入陌生的印第安社会、文化、习俗、日常生活以至其代表人物的内心世界,也可以看到西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风光。邓巴身上表现出的忧郁、骄傲气质和离群索居的生活方式暗合了道家文化中清静无为、个性至上的价值观,不经意拉近了不同民族间的距离。片中猎牛场面气势恢宏,蔚为壮观。
《与狼共舞》以其独特的视角和内涵成为世界电影史上的一部永垂不朽的西部传奇。《与狼共舞》在第63届奥斯卡评奖活动中一鸣惊人,荣获12项奖项提名,并最终夺取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改编、最佳摄影、最佳剪辑、最佳音响和最佳音乐等共七项大奖,令世界为之瞩目。凯文·斯科特纳大胆地采用了十几年来不被看好的西部片样式,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去考察文化、历史、种族与和平的复杂主题。影片所表现出的多元化显现,为西部片注入了新鲜而强劲的活力,他复兴了一个片种,同时也使自己获得了辉煌的成功。 影片虽然采用了传说的叙事式的故事结构,但与众不同的是影片巧妙地将写实主义风格与浪漫主义色彩情调融为了一体,使整部影片有了大放异彩的艺术魅力。而影片在拍摄技术上也有着极可称道的精彩之笔。把浑厚浓郁的历史文化气氛与雄浑壮美的西部大草原的风光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丰富的摄影角度,巧妙的动态节奏和复杂而又出色的场面调度,使影片达到了极其出色的视觉效果。但是影片真正的成功原因还应归结到其深刻的主题内涵。随着二战的结束,人道主义在文学艺术上被提到了相当的地位。历史的反思使战争题材和西部开拓史成为电影的两大主题。《与狼共舞》反映的就是这种极难把握和表现的西部拓进的历史和思考。印第安人的悲惨遭遇越来越受到人们普遍关注。本片一反以往影片特别是西部片中将印第安人一律写成野蛮民族的作法,肯定了印第安人的纯朴真挚和善良。影片还提出了民族间应放弃斗争,和平共处的理想,并以邓巴与苏族人各善相处体现了这种理想的自由与美好,奏起了友爱、平等、和平的旋律。这些艺术上的成功之处最终使影片在奥斯卡奖的角逐中取得辉煌的胜利。
关于印第安智者,踢鸟,
从我看见踢鸟第一眼,就发现他身上那种神秘高深的思维。他不冲动,但也够勇敢,是部族里的勇士头领,主宰着一百多人的美好生活。很多事情,他想的很多,所以,邓巴中尉才能好好地活下去,才能让我们看到那些接近真实的历史,虽说电影总是和巧合
挂钩。但,踢鸟,却也是凡人,要结婚,要生儿育女,要带着众人去为族人而战,撑开生命的伞,付出过人的聪慧,以最少的伤亡,换来最大程度的安稳。你可曾在意,踢鸟眼里的迷惑,未来又在哪里呢,物种进化,社会发展,难道他忍心看着自己的种族毁在自己手里?不,不可以,绝不可以。仅仅一个印第安语言,就带来了万千的光辉,万千的凝聚力,有踢鸟在,什么都不用怕,我们会一直好好的。
关于猛男,风中散发,
我承认,印第安部族给人起的名字,总是那么意味深远,读一遍又读一遍,都不厌烦。你看,踢鸟,风中散发,与狼共舞,很多微笑,十熊,握拳而立,都是如此的生动而活跃,像泼墨似的,清新而耀眼,在岁月的长河里,供人日复以夜的怀念。风中散发,让我想起了《古惑者》中老大陈浩南的小弟山鸡,嚣张牛叉,勇猛无比,但有时太感情用事,是个天真可爱的真男人,爱就是爱,恨就是恨,不带一点掩饰。他能为了部族的一点安危,抛开自己的所有,甚至生命,都是对印第安的信仰,看今天,有谁能做得到,中华民族那么大,16亿同胞们,能气昂昂地站出一个团的风中散发,我就心满意足了,若这样,华夏之兴,何愁不至。而影片的最后,他纵马立再悬崖上,高呼着:“与狼共舞,我是风中散发,你把我当做你的朋友么?你能永远把我当做你的朋友么?......”我看的触目惊心,为这曾狂放的汉子,为这脆弱的相聚,眼泪接二连三,不听话地出来散步。整个部族目送,与狼共舞和握拳而立的结伴离去,而他,却在众人的心头,狂喊,与狼共舞,你会永远在我心里的,到老,我的朋友,我很能打,我是风中散发。
关于孩子,很多微笑,
我曾说过,少年是一个民族的希望,就像很多微笑,他有很多小聪明,偶尔偷奸耍滑,去搞点小破坏。但这些事,都是微不足道的,他带领小伙伴去邓巴中尉的要塞去偷马斯科特,貌似很顺利,却在意料之外地失败了,因为那是一匹相当好的马,懂人心。他跟随大家去狩猎野牛群,那个场面尘土飞扬,一辈子看一次,就足够了,那么豪爽。可惜,野牛也不是好惹的,受了伤更是疯狂,任意践踏。只差了一点点,很多微笑,就死于非命,他吓得一动都不敢动,多亏了邓巴中尉的枪法好,后果不堪设想。从此,死都不怕了,所以,最后,他混在去营救邓巴中尉的队伍里,虽然受伤了,但表现的很不错,动作利索,下手狠辣,学会了给敌人如何还击,这才是我想看到的很多微笑。临行时,他拿出了与狼共舞最珍贵的日记本,多么感人,太有心了。人生就是一个战场,印第安人更是行走在刀口上的鱼肉,为了活下去,我们每一个,都不得不强大。
关于寡妇,握拳而立,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总有许多东西或人,不请自来,去填补生命的空白。风中散发对邓巴中尉说过:“他曾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知道了;他走了,是因为你来了。”此
话不假,部族的规矩就得守孝,具体时间由先知踢鸟来定,要不是邓巴的准时来访,怕很多故事,很多悲喜,都搁在荒草凄凄的寂寞里。握拳而立,听起来,像一个很坚强的存在,至少是字面上的理解,可在电影里,我们也看到了,饱经时光琢磨的脸上,不轻易显山漏水的她,最后竟自主自导,唱响了生活的歌谣,很好,若人人如此,世间该会少很多伤春悲秋,伶仃叹息。
关于那匹狼,两只白袜,
谢谢你给我的那些牛肉干,我打不过那些身体强壮的野牛们,也打不过你,你有枪,我怕,我已经有许多同类死于枪下,但我实在太饿,草原还是那么的宽广,无边无际,可是能用来捕食的动物却越来越少,兔子不见了,麝鼠消失了,小鹿更是无踪无影。但我,实在是太孤单了,我无比挂念,那些欢颜尽在的时刻,我的兄弟姐妹们,群来群去,游荡于青春之上。邓巴中尉,我不知道你的名字,只知道,你整天骑马出去看守,探路,方圆500里,我比你熟悉,但我们相距甚远,我的两只前腿洁白如雪,我听见你,喊我;“两只白袜。”呵,我挺喜欢的,袜子该是可以用来取暖的东西,草原的冬天总是漫长而寒冷。一次次的对视,我欣赏着你的夜间篝火,与醉人起舞,没有烟酒,没有喧哗,我们一样可以富足快乐,只要你健康而潇洒。原谅我,最后一次,你回到要塞时,被那些军人们抓去,严刑拷打,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对不起,我只是一只狼,一只本性尽失的土狼,我也想豁上去,去救你出来,可他们人太多,还有那些枪,我真的害怕,请原谅,我的软弱和恐惧,若有来生,我一定要学着残忍,学着嗜血。此时,我身上中了两枪,只为了多看你几眼,我感觉快没力气了,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