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革命》读书笔记

时间:2024.4.14

《法律与革命》的读后感

首次听说有一个叫做伯尔曼的学者花了40年的岁月,著了一本书,书名为《法律与革命》, 之后我是久久不能回神,深感震撼,课间我无数次的幻想着此书的作者会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是怎样的执着与追求才会拥有这份胸襟与气魄来花费人生中的半辈子于一本书上?我无数次的设想倘若这本书不被世人接受,倘若作者最后实在是续写不出内容,那么一本没有结局没有未来的书,作者又该如何自处?课后我终于鼓起勇气翻阅了这本跨越了一个学者四十年时光的书籍,虽只是阅读了冰山一角,亦是深感折服,这对于自己的原有的认识模式,认识方式,确实是一次重大的理念革命。限于时间关系以及读者自身的阅读水平,我只是粗粗浏览了一小部分,接下来,我将从六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治学之道

治学之道究竟是什么,伯尔曼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阐释。治学需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需要有执着的发现真理,追求真理,需要有耐性毅力守护者自己的学术神殿而不被世俗的种种所阻碍,甚至毁灭。

《法律与革命》一书是作者伯尔曼育40年之心血,精心锻造的一部集法学、哲学、历史学、社会学、宗教学、文化学等的宏篇经典巨著。作者渊博的学识,治学的方法与态度,缜密的思维与逻辑,对于后世而言都是一笔无价之宝。治学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昙花一现还是流芳百世成为永恒?我想作者40年来坚持对于这本书修修改改,直至达到他心中的完满这一选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因为这个选择而阻碍了他可能的千千万万的下个选择,但是作者能够集中于注意与它所研究的领域中的最微妙和最奥秘的现象, 给自己亦给世人留下永恒的财富以及精神支撑。

1

二、公正的站在历史的角度看待问题

伯尔曼花了将近半辈子的时间于西欧的11世纪至13世纪各国的法律体系,清晰地给我们勾勒了一幅西方法律传统起承转合的盛世宏图。即使只是欣赏了其中的一小部分,我的感触也是很深。在我眼中,过往的特别是一些久远的历史是那么的苍白,愚昧与残忍,不知道对于他们的研究出了彰显现代法律的精细与柔和,还有什么意义,至于一些西方的法律,我也没有用心的去关注,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花在了本国的现代法律体系之上。现在想想,思想确实是有点狭隘,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治学态度。国可灭,史不可断,我很欣赏这样的治学气度,以史为鉴,可以知新替。只有公正,客观地站在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才能清醒的看到我国法律史的磕磕碰碰,起承转合,才能更好的发现现况,展望未来。

三 、法律与革命

法律本身没有强制性,所有社会中的法律都是从他以外的某些东西获得权威性。如果法律所依赖的这种权威性发生了剧烈变化,那么法律的权威性基础的合法性也是不可避免的遭到动摇。记得曾经看过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到革命的目的是以现有的制度所不允许的方式,来改变现有的制度。科学革命它是由于范式的失灵,由于危机的产生,从而使一种范式向另一种范式转变。结合《法律与革命》以及《科学革命的结构》我想法律的革命也可以表述为法律革命的目的是以现有的制度所不允许的方式来改变现有的法律体系,是由于他现在的权威性所赖以存在的某些东西的失灵或者失事,由于危机的存在,从而使一种法律体系向另外一种法律体系转换。

伯尔曼指出法律制度的根本转变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事情,因为法律的基本目的是提供稳定性与连续性。当法律中大规模的变化即革命性实际上是“不自然的”。当这样的事情发生时,必须采取某些措施防止他再次发生。必须牢固确定 2

新的法律,必须防止此类危机的发生,必须将进一步的变化限制于渐变的范围之内。这些措施亦是于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这些固有的属性所极力支持的。

四、法律与宗教

伯尔曼提出西方的法律传统孕育于宗教之中,宗教的发展促进了法律的发展与延续。从宗教革命创立教会法这个西方近代第一个法律体系开始, 到描述宗教促成西方世俗法的形成 , 全书无处不在浸润着宗教在西方法律传统形成中的基础和根源作用。

伯尔曼的这个观点对于我而言不亚于一场思维革命,对我而言各国各派的宗教无非是两种观念:一是过于神秘遥不可及,二是过于愚昧,狭隘,浅薄。几乎是不会联想到他竟然可以成为是西方近代的第一个法律体系, 到可以促成促成西方世俗法的形成。由此,我也回想到法律强制力的基础究竟该是什么,法律的遵守是为了不违法而守法,还是为了自己的内心不受谴责而守法。当犯罪盛行是严刑酷法如杀人者死,盗者砍其一臂还是从事情的根源出发,多方面双管齐下的解决问题。事实上,法律并非马克思所说的单纯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而是包括公众的良心以及他们的习俗与惯例的社会共同体所认可的体系。对于世上的万事万物,我们应该采取辩证开阔的风度去研究运用它,而非一味的给于肯定或者否定。我国是否也可以借鉴西方法律对于宗教的有效利用,而非一律的无神论者。

五、法律的历史继承性与完整性

伯尔曼认为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于11世纪末至13世纪末,以教皇革命为起点,教俗两方面的一系列重大变革为基础。这可以在他的文中得以体现,全文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介绍教皇的革命和教会法;第二部分论述西方世俗法律制度的形成,即关于西方封建法、庄园法、城市法、商法和王室法的形成。作者洋洋洒洒的七十万字的鸿篇巨著集其在中世纪早期罗马法和教会原始材料以及在知识传播中的近五十年认真批评性的学术成就,将一个西方法律传统的历史清晰地归纳整理出来了。

3

法律并不是自古就有,也不是一个静态,间断的过程。但是,可叹的是由于各种原因,我们的法律教科书似乎只注重于给读者展示最新的,正确的法律,而对于之前被之取代的旧的法律体系和其相关法律体系,以及被取代的原因却是避而不谈,甚至,给读者一种法律从来都是如此,从来就只有现存的这一个法律的错觉。这并不是法律发展的原貌,也不利于全面科学的了解法律发展史,更何况,是否为新的法律取决于其在多大程度上被经验资料所证实,法律并不因某些反例的存在,而必然否认其存在的合理性,即使是可能不合理的法律学说学,也有其存在的价值,是这门学科当时的完整历史的组成部分。正如我们所说的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派都有其存在的特殊价值,法律实证主义并不因为纳粹法的存疑性而失去其历史价值,同样的自然法学派也不因为纳粹法而获得无尚的地位。法律教科书不应该是一个不科学,不合理的正确法律体系的重组的,加工的“科学体”。读者需要的是一个真实的历史,而不是一个失真,加以加工,改造的法律体系。

六、如何看待西方的法律文化

对于西方的法律制度,我国的学者大致分为三种观念:一种是对西方的盲目崇拜,甚至到了漠视鄙视国内法的制度。一种是对西方法律的反感,认为他们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荼毒了本国法律工作者,破坏了国内法律体系的完整性。还有一种折中的观念即借鉴但不完全照搬。我们应该将西方的法律史看成是一个文化交流的工具,而不应该将其视为金科玉律,视为禁锢我国法律制度正确健康发展的枷锁,刻意的,不加考查地将西方法律制度塞进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之中,扭曲我国法律的发展进程。我们应该认识到西方法律制度并不是一门法律制度的终结,而是一门制度研究的新的开始与素材。.法律体系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开阔体系,是集过去,现在,将来的法治理念为一体的综合体系。法律制度的发展是一个否定之否定,不断扬弃的过程。没有一种法律制度可以完美的解释一切现象,必然有局限性,而且法律本身亦是有着固有的局限性,这需要不断的涌现出新的理论来化解矛盾,完善法律制度,以更好的调整社会关系。

4

结 论

《法律与革命》作者伯尔曼给读者勾画出一种大异奇趣的西方法律传统史,,一种可以从法律体系研究的历史记载本身沉浮的法制史。伯尔曼在寻求西方古老的法律传统对我们现代文明的永恒贡献的同时,也体现了这门个阶段当时的完整历史,同时也给读者上了很好的一课,提供了独特的研究切入点以及研究方法,研究态度。由此,我对于宗教也有了新的认识,他不在是那么神秘与遥不可及或者愚昧与野蛮,而是一种有着自己独特个性与历史的存在体。 对与法律的发展史我也是有了全新的认识,而不是以前所认为的学习的包袱与累赘。此后我会愈加的尊重历史,尊重真实,沉稳踏实的进行学习研究

本文试图从学者的治学之道,如何看待历史问题,法律与革命的关系,法律的历史继承性,以及如何看待西方的法律体系六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见解。但是由于学生自身的水平有限,而《法律与革命》书对我而言实在是博大精神难以消化,且时间也有限,只粗粗浏览了小部分,本文对于《法律与革命》一书的读后感很是浅显,还不够深入,很多的观点还不够成熟,有待以后学习的继续思考,研究。

5


第二篇:法律与革命


《世界科技史》课程论文

《法律与革命》读后感

——以第三章第六节为主

摘要:本文主要陈述了作者关于《法律与革命》第三章的第六节的读后感。《法律与革命》第三章的第六节即为“作为西方科学原型之一的法律”,阐述了作者哈罗德·J·伯尔曼对法律科学的看法。这一节中哈罗德·J·伯尔曼提到,在近代西方,经院派法学家们创造了一种法律“科学”,它通过观察“社会现象——法律制度”来构建,包括方法论标准、价值标准和社会学标准三个部分。

关键词:法律科学;法律科学的方法论标准;法律科学的价值标准;宗教与科学

一、引 言

《法律与革命》第三章的第六节,即为“作为西方科学原型之一的法律”,主要是阐述了作者对法律科学看法。这一节中哈罗德·J·伯尔曼提到,在近代西方,经院派法学家们创造了一种法律“科学”,既不同于柏拉图的演绎推理真理知识,又不同于亚里士多德的观察和假设科学,是一种在论断中将一般与个别相联系而确立一般法律原则的辩证模式。它通过观察“社会现象——法律制度”来构建,包括方法论标准、价值标准和社会学标准三个部分。而在下文,我要分享的感想是关于前两部分的,关于法律诞生与使用的科学性以及法律科学价值前提出现的背景(即宗教与科学的相互关系)。

二、关于法律科学的方法论特征和价值前提的感想

首先,关于法律科学的方法论特征。根据“社会现象——法律制度”的构建规则,近代的法学家们在构建法律科学时研究的“社会现象”是宗教会议、教皇、主教和皇帝、国王、公爵,城市行政官以及其他世俗统治者所制定和颁布的判决、规则、习惯、法令以及其他法律文件,还包括在《圣经》、查士丁尼的罗马法文本以及其他书面渊源中发现的相关材料。他们要把这些材料作为所制定的“法律制度”的解释,把它们适用的实例作为实验来验证法律效果。而在这些法律规则的实施过程中,他们要对有不足之处的规则进行修订,至于让人们满意的规则则继续施行。这就是一种实验,一种具有社会性质的实验。从这个法律制度诞生的过程看来,这样的法律是科学的、合理的。因为这些法律规则既来自于法学家们对过去的历史的提炼,具有可溯性;又在社会中被反复使用和验证,具有可行性;是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和符合社会的需求的。法律存在的意义在于被遵守,只有适应人们要求、适合社会需求、为人们所愿意遵守的法律规则才有意义、才能长期留存下去,违反社会本质的法律规则必将被淘汰。比如,古罗马的习惯法与成文法。古罗马著名法学家乌尔比安认为,“在无成文法可循的情况下,那些长久的习惯常常被当作法和法律来遵守??没有理由不把根深蒂固的习惯作为法律来遵守(人们称它是由习俗形成的法)。事实上,我们遵守它们仅仅是因为人民决定接受它们。那些在无成文法的情况下人民所接受的东西,也有理由为所有人所遵守。”远古时代的法律无一例外都是习惯法,部落时代的法也是习惯法,习惯法至今是主要法源。甚至早期的成文法也只是习惯法的汇编,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两河流域的乌尔纳姆法典和汉漠拉比法典也不例外。而后来,随着罗马帝国的强盛,成文法、万民法纷纷兴起,有些不合时宜的习惯法便在这过程中被淘汰。虽然后来罗马帝国衰败,习惯法再次兴起,但此时的习惯法早已不是原来的习惯法,它已经通过提炼整合、剔除提纯,形成了新的习惯法了。然而,法律作为社会的产物是受到政治的支配的。这是由社会的本质决定的,无法避免。伯尔曼认为“法律常常会变成权力、偏见和贪欲的牺牲品”。①这个特点在中国的历史上尤其明显,中国古代社会,虽讲究“法律无私”,但更多的是“法外容情”。人们总是能找到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借口来“容情”,最终的结果只是一再打击法律的尊严,动摇其严肃性和不可撼动性。人治,总是凌驾于法治之上。为什么“包青天”的故事总能再三传颂,家喻户晓,历久不衰?那是因为“包青天”的铁面① 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xx年版

无私、不畏强权,能坚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能为无辜百姓“洗刷冤屈,沉冤昭雪”,真正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说,近代西方法律的诞生是科学而又合理的,而在其实施的过程却也难免受到政治的支配。但是总体而言,近代西方的法律制度依然是科学的。

其次,关于法律科学的价值前提。我认为法律科学的价值前提,就是指要对法律用科学的价值前提加以检验。但是什么才是“科学的价值前提”呢?伯尔曼认为,“科学的价值前提是蕴含在11和12世纪由经院派法学家们所创造的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综合的辩论法之中的。这些价值是:客观性、真诚、普遍性、怀疑主义、容忍错误、谦逊、对新的真理的开放态度以及与矛盾因素的并存相联系的一种特殊的时间感”。②而这样的价值前提出现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其实,近代西方科学首先是在宗教领域而不是世俗领域,它是—在教会法和神学本身中出现的。导致科学价值出现的原因并不是要开拓新的生活空间,而是要确立对神圣事物本身的一种新态度。事实上,正是因为宗教对于背离官方教条的科学家们采取了严厉的镇压,反而使具有原创精神的思想家、勇于创新者更加强了对科学的追求,更要求重新确立对神圣事物的态度。但是回顾西方长久以来的宗教与科学之争,我们可以发现其实宗教与科学是共生互补的。宗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现象;宗教信仰是人们对所信仰的神圣对象,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在原始社会,人类面对日月星辰运转、日夜冷暖更替,会自觉地产生一种渺小的感觉,导致人们以一种虔诚的态度“仰望”这种伟大的力量,希望能借助这个无限的终极力量解决自己心灵的恐惧和困惑,因此宗教便应运而生。如古希腊信仰的是居住在奥林匹斯山的12位神灵,分别是众神之父宙斯、天后赫拉、智慧之神雅典娜、农神德米忒尔、战神阿瑞斯、匠神赫菲斯托斯、太阳神阿波罗、女猎神阿耳忒弥斯、海神波塞冬、众神之使者赫尔墨斯、美神阿芙狄罗忒、酒神狄奥尼索斯。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在宗教的背景下,人们开始理性的研究神秘而还未知的事物,开始对未知事物进行探寻。这样的探索使人们了解了自然,产生了一定的判别力,能重新审视自己信仰的宗教而不是盲目信仰。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科学必须推翻宗教,有科学理性就不能有宗教信仰。在西方的历史上,有许多的科学家都是虔诚的宗教信仰者,有着深厚的宗教情结。如牛顿、哥白尼、法拉第等等。牛顿认为上帝让他活下来,一定有些事是要他去完成的,所以促使他对事物进行比别人更深的思索。牛顿的好友史塔克利曾说:“牛顿经常在花园散步,有一天中午他回来了,对我说他看到一个苹果掉到地上,想到了万有引力。”我们常常只关注到这个“苹果”(后来成为牛顿发现万有引力的标志),但更重要的是牛顿因为宗教信仰而有独自来到花园祷告默想的习惯。纽约大学历史系教授曼纽更是在他所著的《牛顿传》中写道:“近代科学是源自牛顿对上帝的默想”。甚至一直到牛顿死前,他都认为自然界中有神的旨意,神掌管这个宇宙。③而人们常因为日心说而以为哥白尼是一个反宗教信仰者,但是事实确恰恰相反。哥白尼始终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因为他在《天体运行论》的导言里写到,“假如真有一种科学,能使人类心灵高贵,脱离世间的污秽,这种科学一定是天文学。因为人类若看见神管理下的宇宙所有的庄严秩序时,必要感到有一种力量,催迫自己趋向于规律的生活,去履行各种道德,可以从万物中认出造物主确是真善之源。” 在死前为是为自己预作了墓志铭:你不必赏赐我像赏赐给圣保罗的恩宠,但求你赏赐我像你给圣彼得的宽赦和仁慈。④而法拉第也曾说:“相信耶稣的神性和救恩乃是神的礼物,遵从耶稣的大使命乃是信心的确据??人既有这一部美好的圣经作指引,为什么还偏行己路以至迷途呢???惟有圣经,不加不减,是每人在各样境况中独一充分的向导。”他晚年更是勤读圣经,尤喜欢读《约伯记》。他用过的圣经,留下许多细心读过的记号。他的名言是:“圣经说什么,我们便说什么;圣经没说的,我们也不应说。”⑤所以,宗教与科学应该是共生互补的,互相补充,互相妥协,最终形成宗教信仰与科学理性的平衡协调,前者使人心存道德良知,后者使人了解事物规律,共同促进社会的发展。所以,其实宗教不应该对那些背离官方教条的科学家们采取严厉的镇压,也不应该畏惧他们重新确立对神圣事物的态度,反而应该引导他们、指引他们更理性地认识宗教的教义,确立更理性更深层的信仰。或者可以说,在我看来,当宗教迫害异端信徒时,往往并不是出于反对理性反对科学的原因,而是为了维护其宗教统治与宗教地位,与其说这是一种思想行为、学术行为,更不如说这是一种政治行为、统治行为。 ②

③ 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xx年版 相关博文《智者牛顿与宗教信仰》

④ 《福音时报——哥白尼逝世470周年 一生为虔诚基督徒》. 20xx年版

⑤ 相关博文《科学家与基督教信仰》

最后,关于法律科学的社会学标准。这一部分,主要是说明了法律科学的出现所受到的社会影响,其中以大学对法律科学形成的影响为主。对于这部分的内容,我的感想较少,在这里便不予陈述了。

三、结 语

近代西方所形成的的法律科学,其实是近代西方科学所包含的一部分。它不仅仅是一门学科、一种知识成就,更是一种重要的推理方法和组织思想方法,在其诞生和使用过程中无时不充斥着理性与严谨、公平与正义,平等与自由的光辉,这才是它的精髓,这才是它作为科学的意义,这才是它为人们所信仰的价值。

参考文献:

[1] 哈罗德·J·伯尔曼. 法律与革命.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2] 李舍坷.哥白尼逝世470周年 一生为虔诚基督徒. 福音时报,2013-05-24

[3] 智者牛顿与宗教信仰.新浪博文,2012-11-10. .cn/s/blog_5562d97301015etx.html

[4] 你了解这些伟大的科学家吗?——科学家与基督教信仰!(上篇).新浪博文,2012-03-17. .cn/s/blog_5f7771760102dwr1.html

[5] 方立天. 宗教与科学的关系. 中国宗教,第35期.

更多相关推荐:
读书笔记范例

读书笔记姓名洪心洁学号班级24069335106级会计学1班前言我通过查阅图书馆书籍搜索图书馆数据库资料查阅有关期刊和查找网页上相关的资料四种方式为我的论文治理型内部审计起免疫系统的预防作用寻找相关的信息资料并...

小学生读书笔记范文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保尔柯察金那顽强的品格多么令人钦佩如果你读了这本书就会明白具有钢铁品质的人是大写的人保尔一生十分坎坷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他还坚持写书对自己毫不顾惜书中写道他呕心沥...

读书笔记范文

读书笔记范文读书笔记gt范文一闲暇时我拜读了前苏联着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一书受益匪浅其中教给儿童利用自由支配的时间一建议给我印象深刻卢梭的寓教于乐总让我困惑我常常思考究竟怎样才能让学生在学习中感到...

读书笔记范文

德不厚福不居读书笔记范文读书笔记范文精选1读书笔记的概念人们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把自己阅读书籍的心得体会和精彩内容整理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2读书笔记的作用1作读书笔记可帮助记忆弥补脑力不足有效提高读书效率2做读书...

大学读书笔记格式

读书报告格式及范文一读书报告有沒有一定的格式对初写读书报告的同学來说学校会有一般的格式要求让其有所遵循一般地只要有书名有作者其他可集中读后感來写最浪费笔墨的是內容概要惟一的作用是让別人知道你看过这本书二写读书报...

小学生读书笔记范文

爱文库核心用户上传小学生读书笔记范文读童年有感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埃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

读书笔记的格式

读书笔记的格式读书笔记的种类很多一般说来可分为四大类一是摘录式二是提纲式三是评论式四是心得式四大类又分若干种每一种在写法上有所不同一摘录式摘录式是阅读活动中收集资料日寸最常用的记录形式主要是为了以后开展科研活动...

读书笔记格式

读书笔记书名作者文章背景可有可无好句好段摘抄12语言赏析可有可无读书心得重点读书笔记是指人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值得记录的东西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古人有条著名的读书治学经验叫做读书要做...

我要小学生读书笔记模板

书海徜徉学生姓名第周我读了这篇文章真美呀我收获了很多很多词语超市绝妙句子本人感悟书海拾贝学生姓名第周今天我读了这篇文章妙极啦我收获了很多很多好词佳句我的感悟

成教读书笔记范文

继续教育学院读书笔记学生学号学生姓名专业班级指导教师姓名读书笔记一我的设计题目及研究方向我所选论文的题目是单相有源功率因数校正技术的设计在开展毕业设计的第一阶段我阅读参考了功率因数校正原理与控制IC及其应用设计...

小学生读书笔记表

读书日期20xx年月日

读书笔记范文_好爸爸胜过好老师

读书笔记范文好爸爸胜过好老师关于阅读一个人不读书要受到命运的惩罚一个民族不读书要受到历史的惩罚读书不仅仅要成为一个人生活中一项重要的活动更要成为一个人的生活方式阅读对于孩子生活和学习的重要意义是路人皆知培养孩子...

读书笔记范本(2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