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华新世界
——关于《名利场》的几点感悟
一、 作品及作者简介
《名利场》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和幽默大师萨克雷的代表作。作者以讽刺的手 法和辛辣的口吻,创作了该部副题为《一部没有主角的小说》,即现代所说的“非英雄”题材的典型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作品。该作品主要叙述了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社会,两个出身、性格截然不同的女子跌宕浮沉的人生历程:一个是穷苦画家和法国舞女的女儿蓓基·夏泼,她出身卑微,聪明精干,但虚荣心重,为跻身上流社会而不择手段,利用人的心理和自身才貌的双重魅力逢场作戏,混迹于一个个社交圈,甚少关心自己的家人朋友,最终她拥有了相当可观的财产和一定的社会地位,却失去了其它所有的一切,爱情、友情、亲情全都离她远去;另一个则是出身于富裕的实业家家庭的爱米莉亚·塞特利,她生性善良而单纯,但生活空虚,对爱情充满幻想,后来家境在互相倾轧中衰落,虽然如愿嫁给了青梅竹马的乔治·奥斯本,但却未得到一直期待的纯真的爱情,甚至差点遭到丈夫的背叛,在不幸成为寡妇后,更是艰辛地独自抚养小乔治,所幸在故事的最后,她幡然醒悟,接受了爱慕她十几年的多宾中校,算是收获了幸福的结局。
本书作者萨克雷生活在十九世纪上半叶的一个英国驻印收税官家庭,年幼丧父,受过高等教育,但由于理财能力低下、早期婚姻的不快,使他的生活一度很艰难,使他不得不与上流社会家庭保持着较稳定的关系。他本身就出身于资产者中间,对上层资产阶级和贵族的生活很熟悉,因而在该部作品中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将人们过分追求名利的嘴脸刻画得淋漓尽致。
二、 人物形象分析
《名利场》中,作者大量运用语言和心理描写,塑造了蓓基、爱米莉亚、乔治、多宾等一 个个个性鲜明的经典人物形象。
蓓基·夏泼是社交界的“乱世魔女”,是精明能干的女冒险家。出身低贱,父母双亡,使她明白自己想要的东西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去争取;生活贫苦,人情冷漠,使她对名利有着超乎寻常的执着追求;她的姿色和聪明才智,更使得她自觉不输于甚至高于很多富家小姐,虚荣心急剧膨胀,加深她对命运不公的不甘之情和反抗之意;极强的目标性,使她为了跻身上流社会不择手段,自私自利,虚伪做作。说实话,我极度厌恶这个女人,或者说这种类型的女人,但不得不承认,在一步步闯进陌生的上流社会的过程中,她使用的每一种手段无不奏效,她对人心的揣摩精准独到,是一个优秀的实干家。但她对于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压榨着他们身上的利用价值,铺砌着自己的征途,最终“纵然赢得了天下,却失去了并肩的人”。
爱米莉亚·塞特利是一个真正纯真善良的女子,待人真诚而友善,是在蓓基困苦时唯一对她施以援手的人,在校期间几乎赢得了所有师生的喜爱。但她的人生轨迹早早就被家里安排好,包括与乔治·奥斯本的婚姻,是一个典型的傀儡式人物。她以为自己真心爱着乔治,殊不知她爱的其实一直都是一个幻影,一个以乔治为原型、用太多的美好修饰成的完美如王子般的幻影,这成为她空虚生活的重心。在乔治阵亡后,幻想的主角不在了,她就将情感转移到乔治的遗像、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乔治和她自以为是乔治送的方形小钢琴上,以至于和多宾险些错过。 乔治·奥斯本,一个真正花心的飘忽不定的浪子,他自然比不得多宾的痴情,甚至比不上罗登的专情。他和爱米之间的爱情本身就失衡了,这必然导致他俩婚姻的悲剧:新婚十天,他就开始和蓓基调情;出征前一天,他还企图邀请蓓基和他私奔······如此不负责任!何以使然?他本身的自负、家人的纵容和爱米过于仰望式的爱。印象最深的是他对多宾说的一句话“···我相信,她是非常爱我的!”相信选择了乔治作为终生伴侣的爱米,从一开始就注定要走上悲哀的人生之路。
多宾,他是本部作品中最与众不同的一个,最正直的一个,也是最痴情的一个。为了让爱米
莉亚开心,他迫使乔治同意迎娶她;在乔治死后,他一直在默默接济爱米母子二人,并且努力去达成爱米与老奥斯本之间的和解;为了使爱米免受蓓基的欺骗和伤害,他不惜自毁自己忠诚的形象,也要当面戳穿蓓基的丑恶嘴脸。如果要鸡蛋里挑骨头,非要找找他的缺点的话,那就是他过于简单直接的性格,不能更加婉转地进行劝导,而是更多地使用命令式语气,极易好心办坏事。而且,谁又能肯定多宾爱上的不是关于爱米的完美女性的幻影呢?
三、 断想
名利场就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名、财、权,只要你拥有其中任意一项,你就能在这个奢靡 美丽的世界中占得一席之地,赢得人们的青睐。这个世界里充斥着金钱的铜臭味,欲望已然蒙蔽了双眼,名利场内的人挣扎着出不去,名利场外的人拼死想挤进来,无论场内抑或场外,没有人真正看懂过它。
乔治、爱米莉亚和多宾就一直挣扎于其中,玩着蓓基所不屑的爱情游戏。乔治是爱米莉亚的幻想,爱米莉亚又是多宾的幻想,最后,两人才幡然醒悟自己一直执着的爱情实质。虽然两人还是在一起了,但作者最后的一席话隐晦地点出:这种婚姻不可能像想象中那么美满——“啊!在这苍茫的大地上,我们之中谁是幸福者?我们之中,有谁真正实现了自己的心愿?倘若得到了,又有谁是真正的心足意满?”
而蓓基则希望在这个世界为自己找寻一处华丽的位子,在名利诱惑下,原本聪明美丽的少女,渐渐成长为虚伪、贪婪的少妇。口头上蜜一般的恭维之下隐藏着无边际的谩骂,面上甜美的笑容下遮盖着怎样致命的毒液。在她贫苦时,人们因为她的聪明可爱而心生怜悯、同情;在她崭露头角之时,人们因为她的魅力而痴狂;而档面具被揭下,谎言被拆穿,丈夫罗登与他分居,儿子小罗登不愿见她,连最最善良的爱米也刻意避开她。再没有一个人为她停留目光了,哪怕只有一秒。
萨克雷的《名利场》尚未落幕,近两百年来,你方唱罢,我方登场,从未停歇,数不尽的人为了名利的刹那烟火而奔赴这个泥潭。是否要待到名利千疮百孔,人们方能看透这一生浮华不过过眼云烟?那时,是否方能忆起最初如蓓基般坚定又脆弱的誓言:“如果我一年能有五千英镑,我想我也会是一个好女人。”
待到浮华褪尽,人心方得宁静。
By Candice Zhao
第二篇:重读有重感:英国作家萨克雷的《名利场》
2012-8-12重读有重感:英国作家萨克雷的《名利场》
《名利场》是我喜爱的名著之一,早在20多年前上大学时就读过,其中的女主角丽贝卡·夏泼小姐的形象一直在我的心中栩栩如生,也正因此,在人到中年后的今天我又把这个幽默的长篇读了一遍,并和女儿安妮分享了其中的若干精彩段落,以及我的心得。
故事发生于1815年前后的英国,大概是:
女主角丽贝卡·夏泼是个孤女,父亲生前是穷困潦倒的画家,母亲是舞女,其实她的父母是在她懂事后才结的婚,所以,照我看倒不如说夏泼是个私生女,她的童年是和一群穷困潦倒的艺术家混在一起,或者就像她自己说的她是没有童年的,母亲早亡,她记事起就直面了成人世界,担负起照顾酗酒父亲的重任,同时也养成了自私、精明、虚荣、谎话连篇、喜爱漂泊生活、不知感恩等等恶习,拿我们现在的话说夏泼的童年缺少母爱、导致她成年后人格扭曲、心理阴暗,幸好她有机会在一个私立女校借着半工半读毕了业,也算是当时英国社会的初级淑女了吧。
在那个年代刚刚踏入社交界的17、8岁的姑娘,要嫁人一是要有嫁妆、二是要有母亲或其他长辈出面张罗,但我们可怜的夏泼小姐什么也没有,所以很需要一番努力,(我跟安妮解说道:从这个角度说夏泼也可以看成是当今草根青年的励志榜样了)。她在同学阿米莉亚·赛得利家暂住时盯上了阿米莉亚的哥哥约瑟夫,但是就在猎物要上钩的那一刻却被阿米莉亚的未婚夫乔治·奥斯本坏了这桩好事,唉,只好转
移战场再觅新猎物了。
新猎物马上上场了,他是罗顿·克劳利,一个世家浪荡子弟,虽然自己没有财产,但有个有爵位的父亲、更主要的是还有个超级富婆姑妈,丽贝卡作为罗顿父亲家的家庭教师被派到到姑妈家照顾生病的老小姐,她施展出超人的公关手段,逗的老小姐很开心,又神不知鬼不觉地钩住了罗顿的魂魄,他们终于秘密结了婚,尽管爵爷和老小姐都因此和罗顿断绝了关系,但是丽贝卡仍然有办法让丈夫每天高高兴兴、服服帖帖!
在丽贝卡运作下,他们先后结交上了(或者说巴结上了)将军、侯爵等等大人物,罗顿那样的一介武夫自然对妻子自愧弗如、崇拜有加、言听计从,忙来忙去到最后竟落得只能充当护送保镖、跑跑龙套的角色,起决定作用的当然是我们美丽甜蜜、又聪明伶俐的丽贝卡,为了和大人物亲密私聊她将老公支到别处跑腿、视儿子为大负担,还宣称是为了给罗顿谋个肥差,老公当然一如既往地相信妻子的能力,直至某一天那个大人物还是嫌罗顿碍事,遂设计把罗顿关进了警局,精明的丽贝卡最后一场戏没算计好演砸了——老公终于觉悟了,东窗事发了,丽贝卡的婚姻也到头了。
这之后的丽贝卡当然不能闲着,她依旧游荡在英国和欧陆的几大城市,周旋在各种权势男之中、寻找自己的机会,功夫不负有心人,故事的结局告诉我们:丽贝卡在好友阿米莉亚·赛得利的哥哥约瑟夫那里获得的重大突破,虽然没有婚姻但是约瑟夫身后给丽贝卡留下了一大笔保险赔偿金,这让我们的女主角后半生过上了十分阔绰的生活,
似乎还热心于慈善事业。丽贝卡终于在名利场上成功了!
掩卷一想,20多年前的我、和现在的我读后感的差异是明显的,第一读后,只感到对丽贝卡的嫌恶,觉得怎么会有这样的可恶之人呢?第二读后却生出对她的佩服,虽然她的目的不光彩、手段不磊落,但是勇气却足以令200多年后的中国人钦佩,书中的诸多人物怎么都能在我认识的人身上找到影子呢?再说了,在当今中国道德无底线的大环境下,再回读丽贝卡的所作所为,竟然不很觉得她的不是了,反而生出几分同情与理解,是世道变了、还是我变了?是人越老就越包容呢?还是越老越糊涂呢?
另记:二读的译本是贾文浩和贾文渊翻译的,一读是著名翻译家杨必翻译的,记得一读时常常在宿舍里独自捧卷大笑,而二读时只有寥寥笑出声之处,因不是同时读的,也不好就此下定论哪个译本更高明。仅举一例,夏泼的翻译:原文是SHARP,意译就是尖刻、刻薄的意思,贾译本翻译为夏普(与日本某电器品牌同译),而杨译是:夏泼,呵呵,一字之差很见高低呀。
就此打住。希望看过此书的朋友与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