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老鹿王哈克》有感
刚翻开这本刚刚拿到手的《老鹿王哈克》,我就已经开始了对作者沈石溪的赞扬。我觉得这本书从一开始就与众不同——它是用老鹿王哈克的角度来向读者们讲述这样的一个故事的,文章使用了鲜有的第二人称,也就是“你”来写的。
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一只名叫哈克的鹿王已经满了十五岁了。对人类来说,十五岁只是刚刚进入青春年华,对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还只是生命的开始。但它是鹿,鹿的十五岁就相当于人类的八十岁一样,进入了衰老期。但它不甘心就这么死去,它想给鹿群留下点永世纪念的东西。
有一天,它带着鹿群经过一片河滩时,一只老狼出现了,这只老狼已经困扰了鹿群许久。就是因为老鹿王哈克的鹿群遇到了这只凶狠狡诈的老狼,因此,鹿的数量锐减。哈克突然从脑子里蹦出一个念头——为了鹿群,把老狼除掉!尽管可能会同归于尽。
现在,老狼的阴影已经降临到了鹿群,可是,一只名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危急的时刻窜出来要把它从鹿王的宝座上赶下台来!本来,它是可以卫冕成功的,可是会耗尽他与老狼搏斗的力气。它顾全了大局,它把王位让给了篡位的杰米,并等待着老狼的再一次出现。
终于,阴险的老狼出现了,它和老狼苦斗了很久很久。终于,老狼的腹部被它用鹿角顶破了,白花花的肠子流了出来,汩
汩地冒着鲜血。它松了口气,觉得自己已经赢了。不料,老狼却站起身来,把它的脆嫩的喉管咬破了。它犯了致命的轻敌错误。狼的生命力如此顽强,哪怕还有一口气,就算狼肠流了一地,狼血只剩一滴,都不会轻易放弃。他和老狼的尸体渐渐冷却,山谷恢复了静寂……
我很赞赏哈克可以战胜鹿天生的懦弱和对狼的恐惧;其次,我非常佩服哈克可以舍弃王位而为群体着想、想要同老狼决一死斗的精神,为寻找与老狼决斗的时机所表现的极大的耐心。狼是鹿的天敌,鹿天生对狼就有一种莫明奇妙的恐惧感,它们看不惯狼残杀鹿的血腥场面。不管怎么说,鹿很害怕狼。可是哈克不是一般的鹿,它是不同凡响的鹿王!虽然哈克已经风烛残年,但它知道自己所剩的时间不多了,所以为了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鹿群,它也心甘情愿,有这样一股力量鼓舞着哈克,它也想过退缩,但为了已死去的十几只鹿,它豁出去了。所以,它鼓足勇气和老狼决一死战,最终与老狼同归于尽了,为鹿群消灭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恐怖的威胁。这一种精神是让我最感动的。从哈克身上表现出来的这种为他人着想,而放弃自身的利益的这种高尚精神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舍己为大家,会感到更加快乐。
湖南大学子弟小学 五(2)班 肖晨宇
第二篇:哈克读后感
《哈克贝利?费恩》读后感
《哈克贝利?费恩》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作品讲述了聪明、勇敢、善良的男孩哈克贝利和他的黑人朋友一同历险,在历险中不断地追求自由、快乐、友谊的故事,这本书也为我们展现了那个时代的美国社会。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印象,是哈克的勇敢和对朋友的真诚。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原来不了解黑人在那个时代的美国社会的低下的地位,也不了解书中所描述的奴隶制度是多么的残酷。所以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把哈克和吉姆的友谊,以及他们共同的逃亡当作男孩子的一种冒险游戏。而当我阅读了相关的美国社会的历史背景之后,我才理解了哈克的勇敢是多么难得。哈克和一个逃跑的黑人奴隶一起逃亡,帮助他获得自由是需要非常大的勇气的。这不仅违背了法律,还会下地狱的,但是哈克却勇敢地把黑人吉姆当作朋友去帮助。他一直在挣扎,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对还是错,但当他突然想起了和吉姆一起漂流,相处融洽,想起吉姆把他当作“世界上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
最终他撕掉了自己写的告发信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随后就一下子把信扯掉了。后来,他还在汤姆的帮助下救出了被骗子卖掉的吉姆。
哈克也是一个崇尚自然自由的男孩。“天气不太冷的时候,我经常溜出去睡在林子里,那样我才睡得轻松些。”“在泔水桶里就不一样了,所有的东西都混在一起,汤汤水水一搅和,那味道才会更好。”而那种处处讲规矩的生活,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受罪,“一举一动都要讲规矩,那日子叫人没法过。”等他实在受不了的时候,他就溜走了。“重新穿上了我原来的破衣烂衫,重新钻进了那只原本装糖的大木桶里,好不自由,好不逍遥自在。”后来他住到一个岛上,喜欢上了那里的生活。“每天舒服地躺在那儿抽烟、钓鱼、不必读书,不用做功课,就那么懒懒地、痛痛快快地过日子。在林子里过的真是一段美好时光。”可以看出哈克所追求与热衷的,他的内心始终向往的是自由和无拘无束的快乐。
我感到,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美国那个年代的历史,也让我感受到男孩最宝贵最重要的品质是对朋友的真诚,和对困难的勇敢,以及对自由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