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签订的合同
1、《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框架协议书》
2、《京津冀税收合作框架协议》
3、《京津冀供销社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4、《张家口市与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5、《京津冀植物疫情和重大农业有害生物防控协同工作框架协议》
6、《京津冀协同推进造血干细胞事业创新发展合作联盟框架协议》
7、《关于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天津大学支持河北工程大学协同发展合作协议》
8、《北京市北展地区建设指挥部与石家庄市长安区政府产业疏解战略合作协议》
9、《京津冀协同发展畜牧兽医合作框架协议》
10、《河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化合作协议》
11、《京津冀三地长城保护工作框架协议》
12、《京津冀卫生计生事业协同发展合作协议》
13、《北京市科委、迁安市政府和京津冀钢铁行业节能减排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4、《京津冀司法行政系统协同发展框架协议》
15、《石家庄市新华区与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合作协议》
16、《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与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协同创新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17、《京津冀开发区创新发展联盟框架协议》
18、《河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农业大学共建涿州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协议》
19、《京津冀演艺领域深化合作协议》
20、《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