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基础》的感受
一个学期的《法律基础》课结束了,通过这一个学期的学习,我有很深的感触。
《法律基础》课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并通过教育使考生们充分认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规定,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国家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帮助老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将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法律基础》课还具有鲜明的理论性和知识性的特征。理论联系实际不仅是学风问题,而且是学习本课程必须遵循的基本方法和根本要求。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首先必须重视《法律基础》的理论学习,没有正确的理论,就没有科学的思想,把握不住事物的本质,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也就谈不上理论联系实际。理论学习比较枯燥,一定要下苦功夫,要勤于思考,注重领会其精神实质,要反对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学习态度;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自觉抵御西方社会和封建主义腐朽错误思想观念的侵蚀。其次,要理论联系实际。邓小平同志说:“我们说的做的能不能解决问题,问题解决得是不是正确,关键在于我们是否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是否善于总结经验,针对客观现实,采取实是求是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 理论联系实际包括联系现实的社会实际和自己的思想实际及自身的行为实际,如在法律基础方
面,在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特别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学习,进行思考、研究和运用,学以致用。
而《民法》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民法》与我们的生活是分不开的,在我门的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问题都需要《民法》来解决,下面是我在网上看的两个例子:
案例一:某养殖企业养很多奶牛,某日,一奶牛生病,久治不愈,于是负责人担心该病传染,便将这头牛扔掉。后这头牛被一农户发现并被治愈,由于农户不知道牛的来历,就将它归为己有。不久养殖企业知道了,便向农户索要这头已经痊愈的奶牛,发生纠纷。案例二,某男士将自行车停在不能停车的地方后离开,后来一位存车处管理员发现后把自行车放在自己的管理处看管。后来男士回来,管理员告诉他事情的经过,男士很感激,后来在取车的时候发现车丢了,要求管理员索赔,管理员不赔偿,发生纠纷。
案例一里涉及到不当得利的问题。《民法》中提到“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我认为,《民法》中明确提到不当得利一定要使他人收到损害,也就是说,如果是他人自愿放弃或没有造成损害,那么不当得利就不成立。在案理一当中,养殖企业因为奶牛生病,当心传染,主动放弃了对这头奶牛饲养的权利,所以当奶牛被放弃后是无主牛,因此农户把奶牛饲养起来并没有养殖企业的利益,所以不构成不当得利,农户没有违法。最后,我们回过来看看不当得利,里面有“不当”两个字,农户本身不清楚奶牛的来历而且是出于好心救助奶牛,也没有不当之处,加上没有侵害养殖企业利益,没有不当得利。
案例二里涉及到无因管理。所谓“无因管理”,就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这是一种积极的行为。《民法》中提到“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所以该男士应该支付管理员管理时必要的费用,但是《民法》为了鼓励人们无因管理,就提到如果当事人造成收益人一定损失,可以不赔偿,所以管理员可以不赔偿男士丢自行车的损失。而且,男士把车停在禁止停车的地方,本身就是违法在先,如果没有管理员把车放在管理处管理,那么男士也应该受到一定的处罚。
通过对与《民法》简单的学习,我了解到《民法》中一些简单的条文,并在生活中避免自己违法。但也出现了问题,比如非法得利与违法就什么区别,什么是现存利益等。但是我们的生活不仅与《民法》的关系密切,还与许多法律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比如:《刑法》、《行政法》等等,我们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来增强自己的法律知识,让自己不至于触犯法律,同时也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第二篇:学习《法律基础》后的收获
学习《法律基础》后的收获与感想
学了吴老师的《法律基础》课,我深有感触。从这门课中我学到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在此,我想从两方面谈谈我的收获与感想。一方面是吴老师的教学方式。另一方面就是这门课的内容。
我个人非常佩服吴老师的教学方式,和讲课的风格,我很喜欢。在学习这门课之前,我们也听过一些政治课,什么都没听进去,那些枯燥的文字让同学们感到很乏味。而在上老师的课就不一样。老师将有趣的例子与课本中的知识结合起来,同时又不忘帮我们划重点,以便于我们考试。举的例子特幽默,常常引来同学们的笑声,这不仅活跃了课堂气氛,而且也吸引了同学们的注意力,让同学们能够认真听课、有兴趣听课,并且轻松学习。每课后半节,老师都给我们放一些案例,非常有趣,同时也非常震撼,让我感受良多。在老师的课上几乎没人睡觉,连讲话的都很少。所以我想老师的这种教学方式不只是我个人喜欢,很多同学也应该和我一样喜欢吧。
从《法律基础》这门课中我学到了很多与我们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
我记得在读高一的时候,有关部门在我们学校组织了一次听庭审。记得那次被审判的人共有27人,两人因杀人罪判处死刑,另外25人也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有一个人只是偷了一些游戏币,还有一个是抢了5毛钱,那时,同学们纷纷议论,难道这也是违法?这也要判刑?同学们那时还不太懂法,在他们心中,觉得偷一些游戏币,抢5毛钱是很小的事情,根本就不算违法。
现在,我学了法律,我知道了虽然偷一些游戏币、抢5毛钱,表面上看这只是很小很小的事情,不构成犯罪,但却是违法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没有学习法律之前,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都很淡薄,分不太清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通过这门课的学习我知道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按照法律规定的去办事,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危害他人和社会的事情,同时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学习了《法律基础》课,我还懂得了法律是至高无尚的,任何人和组织都必须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绝对权威,服从法律的制约,按照法律规定的去办事,没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公民,也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权,在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无论谁违法,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人说法律束缚了我们的自由,可是我觉的法律就像是一个圆圈,那些条条框框的法律规定就在那圆圈里,只要我们不触犯里面的东西,圆圈外将是无限的空间,有了完善的法律,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
有些时候会对一些法律规定产生疑问,有时甚至觉得有些法条太过霸道,但经老师讲解过才明白立法者的良苦用心啊!
这学期的《法律基础》课即将结束了,回想课堂上的一点一滴。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去学习和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