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开放学院中高职一体化《财务管理》课程教学实施细则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理财、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从事财务、金融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工商管理学科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备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务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掌握现代财务管理理论和技术,初步具备教学、研究和管理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①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基本理论、分析方法和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以及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
②掌握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和财务与金融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财务、金融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③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财务管理学、金融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④熟悉国内外有关财务管理、金融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国际惯例; ⑤掌握中外管理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经济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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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对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有所了解;
⑦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为熟练的掌握一门外国语,熟练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应用技能。
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精力充沛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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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河北省经济建设需要,遵循“厚基础、宽专业、强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备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科研、教学、资源利用与规划、管理等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爱国守法、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团结合作的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及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初步的教学、研究和资源开发、规划管理的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①掌握数学、计算机、地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②掌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
③了解相近专业如地理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
④了解国家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等政策,熟悉环境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有关政策和法规;
⑤了解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
⑥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试验设计、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并归纳、整理与分析、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能力;
⑧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基本能力;
⑨掌握一门外国语,熟练使用计算机。
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三、主干学科
地理学、环境科学、管理科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
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无机及分析化学、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环境学概论、地质地貌学、地图学、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学、水资源规划与管理、土地评价、土地管理学、生态环境规划、城市规划、区域规划、遥感与图像处理、国土规划。
五、修业年限
3~6年
六、考核
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生课程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七、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八、毕业学分及其结构
最低毕业学分:165.0学分。
其中:
(1)必修课35.5学分;
(2)范围选修课81.5学分(其中基础课28.5学分,专业基础课31学分,专业课22学分);
(3)自由选修课25学分(其中业务素质课15学分,公共选修课10学分);
(4)实践教学环节23学分。
九、指导性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内容及进程安排(见附表)
十、课程先行后续关系表
十一、适用于考研学生的课程规划和适用于非考研学生的课程规划
附表1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附表2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集中实践性教学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