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时间:2024.4.13

萍乡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

萍乡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年5月20日

目     录

1、报告摘要……………………………………………………2

     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政策建议

2、评估报告……………………………………………………4

报  告  摘  要

一、评估目的

    通过了解和掌握全市及各地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5年来的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评估“两个规划”实施效果,提出对策和建议,推动和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两个规划”的全面实施和终期达标,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   评估方法

1、性别分析法;

    2、比较评价法;

3、整体评价法;

4、定量分析法;

5、定性分析法。

三、评估结果

经过5年的发展,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妇女儿童的各项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生存、保护、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20##年妇女儿童规划监测统计20个主要指标数据显示,萍乡市有16项指标提前达到“两个规划”规定的目标要求,有4项指标离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可以说,我市“两个规划”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四、政策建议

    1、政府应加大对妇女儿童发展的投入,对重点领域、重点指标实施工程化,在全市开展妇女干部人才培养工程、妇女终身教育工程、儿童素质教育工程、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程、社区服务工程,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可持续发展。

    2、开展政府项目,建立攻克难点指标新的工作模式,保证妇女儿童规划高质量达标。

    3、在各个领域的统计制度中加入性别统计,完善统计监测网络。

    4、统筹兼顾,关注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群体,积极推动农村妇女儿童发展。

萍乡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

     

    20##—20##年是萍乡改革和发展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为促进萍乡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一致,按照全国、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要求,结合萍乡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实际,萍乡市政府于20##年12月颁布实施了《萍乡市妇女发展规划(20##—20##年)》和《萍乡市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五年来,在全市各级政府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妇女儿童发展为本,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坚持推进两个规划目标的实施。监测数据显示,两个规划得到了有效执行,我市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保健及法律保护等方面的权利进一步实现,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根据省妇儿工委的要求,今年3—4月,萍乡市妇儿工委对两个规划实施五年来的情况进行了中期监测评估。在各成员单位和县(区)自查并提交监测评估报告的基础上,通过两个规划监测统计组统计汇总,评估组分析评估,形成两个规划中期(20##—20##年)监测评估报告。

一、经济发展与人口状况

五年来,萍乡市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协调发展,改革开放稳步推进,社会政治稳定,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和萍乡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1、综合实力在快速发展中进一步增强。“十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始终在较高增长平台上运行,尽管宏观调控及外部环境变化等对经济发展产生诸多不利影响,但我市经济总体发展速度仍比“九五”时期明显加快,生产总值连续跨越100亿元和200亿元大关,经济增长年平均速度达到14.1%。20##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228.0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5.6%,总量指标比“九五”期末翻了一番;人均生产总值由“九五”期末的5676元增加到12559元。在经济总量迅速扩张的同时,财政实力也显著增强,财政总收入连续跨越10 亿元、20亿元两个台阶,到20##年达到23.79亿元,比上年增长26.0%,相当于“九五”期末的3.3倍,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6.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1.92亿元,相当于“九五”期末的2.6倍,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1.4%。

   2、结构调整在协调性中进一步改善。五年来,我市积极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全市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保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从产业角度看,我市在积极打造冶金、材料、机械、医药等支柱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同时也促进了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的领先发展优势,确保了工业经济的主体地位更趋巩固。另外我市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传统行业不断提升、新兴产业迅速崛起,成为国民经济增长新的亮点。全市三次产业的构成比例由“九五”期末的14.4:54.3:31.3调整到20##年的11.35:57.7:31.0,第一产业比重下降3.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上升3.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保持在30%以上。20##年全市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2.9%,比“九五”期末的51.0%提高1.9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占一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由49.4:7.1:36.5:6.4调整到42.7:9.3:40.5:6.8,林业、牧业、渔业比重明显上升。

  3、经济运行质量在技术创新中进一步提高。五年来,我市通过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力度,大力提升煤炭、烟花鞭炮、水泥等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不断强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特色优势,国民经济整体运行质量显著提升。一是社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宏观经济效益不断改善。20##年反映全社会平均每一劳动者生产的GDP的社会劳动生产率为24149元,比“九五”期末的11251元增加了12898元,年均增长16.5%。二是企业效益的改善直接增加了全市的财政收入。20##年财政总收入完成23.79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10.4%,高出“九五”期末3个百分点。三是工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收入209.12 亿元,利税总额22.1亿元,分别相当于“九五”期末的5.1倍、4.2倍,年均增长38.6%、33.1%。规模以上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167%,比“九五”末年提高70.4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20##年的0.8 %上升到现在的6.2 %。

  4、民营经济在创新机制中进一步凸现。在政策鼓励、政府引导、部门扶持、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中,民营企业的创业热情不断高涨,经营规模和整体实力明显提高,在国民经济中地位日益凸现。20##年全市民营企业实现增加值156.24 亿元,比上年增长24.3%,高出GDP增长8.7个百分点,是“九五”期末的6倍,年均增长43.3%。民营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九五”末年的26%上升到68.5%。

  5、对外开放在创优环境中进一步加强。五年来,我市通过招商引资、召开经贸洽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双向引资的办法,努力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外资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中重要的投资来源,为全市的经济发展作出重要的贡献。“十五”时期,全市实际利用外资累计1.81亿美元,是“九五”时期的3.5倍,年均增长46.8%,引进内资223.15亿元,年均增长115.3%。20##年,实际引进省外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达25.86亿元,比上年增长30.5%。引进外资为我市多渠道融资和加快企业发展创造了巨大的成绩。出口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十五”期间出口创汇累计实现6151万美元,年均增长73.2%。

  6、城乡面貌在建设改造中进一步优美。“十五”期间是我市城乡建设推进力度最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最多的五年,也是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居环境改善最快的一个时期。五年来,我市按照“宜人、宜居、宜商、宜游”的城市发展要求,加快了新兴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基础设施项目投资62亿元,是“九五”以前我市城市建设总投资的1.5倍。20##年,全市中心城建成区面积比“九五”期末扩大了近两倍。全市多条城市主干道路改造到位,城区有主次干道55条,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46平方米。城市亮点工程和形象工程不断增加。20##年,全市建成区公共绿地面积367.5公顷,比“九五”期末165公顷增加212.5公顷。小城镇建设得到加强,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建制镇占全市乡镇的比例由20##年的50.8%上升到60.9%,城市化水平由20##年的39.18%上升到48.1%。全市公路建设取得大发展和大突破。完成了昌金高速和319国道萍莲段建设任务,结束了萍乡没有高速公路的历史。市民休闲健身娱乐的场所不断增多。建成了秋收起义广场、安源广场、世纪广场和月亮湾广场、绿茵广场、北桥交通广场等多个休闲广场,改建了鹅湖公园、人民公园。

7、居民收入在经济发展成果中进一步体现。五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改善和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城乡居民在经济发展中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到“十五”期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973元,比“九五”期末增加3892元,增长76.6%,年均增长12.0%。农民人均纯收入3922元,比“九五”期末增加1487元,增长61.1%,年均增长10.0%。居民收入的增加同时也带动了银行储蓄存款的快速增长,到20##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06.15亿元,比上年增长17.6%,是“九五”期末的2.1倍,年均增长17.0%。人均储蓄存款达到5845元,是“九五”期末的2.1倍,年均增长16.2%。

8、小康建设在改革发展中进一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市提出要在江西率先崛起,争当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的最终奋斗目标。因此我市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切实改善城乡人民生活,不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着力推进“富民工程”,不断加快“三化”进程,保证了小康达标进程的时序进度。到20##年底,全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六大类25个量化指标中,我市已有部分指标达到和超过了小康目标值。如城镇登记失业率4%,小康目标值小于6%;城乡居民收入比2.29,小康目标值小于2.85;恩格尔系数39.7%,小康目标值小于等于40%;人均住房面积38.21平方米,小康目标值大于等于27平方米等指标。

    9、人口总量在经济发展中得到有效控制。到20##年末,萍乡市总人口为 182.1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2‰,比20##年下降0.6个千分点。在总人口中女性人口88.56万人,占48.62 %;0-4岁人口7.5 万人,占总人口的4.12 %,其中女童3.6 万人;0-17岁人口41.4 万人,占总人口的22.73 %,其中女性19.7万人,占0-17岁人口的 47.6%;育龄妇女人口46.1 万人。

二、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进展情况

20##年监测统计20个主要指标数据显示,萍乡市有16项指标提前达到《两纲》规定的目标要求,有4项指标离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如下表:

    (一)妇女与经济

    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努力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平等享受各种社会保障,创造条件为女职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加大扶贫力度,积极帮助贫困妇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1、妇女就业比例有所上升。20##年末,我市就业人员97.2万人,其中女性45.5万人,比20##年增加(以下20##年与20##年的比较结果均简称增加或减少,或者简称提高或降低)6.6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46.8%,提高2.9个百分点;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2.94万人,其中女性4.56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35.2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14万人,其中女性0.7万人,占61.4%,女性登记失业人数比20##年减少1.1万人;事企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49万人,其中女性2.62万人,增加1.32万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34.98%;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中高级5.28万人,其中女性1.58万人,增加0.88万人,占中高级人员的29.92 %。

2、妇女社会保险覆盖面逐年上升。随着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和机制的不断完善,妇女已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20##年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2万人、19.3万人、12.8万人、9.08万人、6万人和3.19万人,其中女职工参保人数分别为4.36万人、7.97万人、5.12万人、3.54万人、2.64万人和1.81万人,所占比重分别为35.73%、41.3% 、40%、38.99%、44%、56.74%,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各种社会保险覆盖面也在逐年上升。

   3、加强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五年来执行了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信访案件由10件上升到 16件,处理率100%。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五年来,我市各级党政领导部门把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实现男女平等,使妇女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作为促进国家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内容,做了大量工作,逐步提高了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

    1、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已占一定比例。我市人大代表305人,其中45名为女性,占14.75%; 20##年末我市有市政协委员310人,其中女性51人,占16.45%。

    2、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女性比例有所提高。20##年末,在市委领导班子成员中,女性2人;县(区)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80%,县(区)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

3、女干部文化素质大幅度提高。20##年末,全市公务员总数为6.9万人,其中女干部1.14万人,占干部总数的16.52%。

4、县(处)级以上女后备干部占一定比例。20##年末在全市317名后备干部中,有60人是女性,占18.93 %。

    5、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重上升。20##年末,全市农村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24%,城镇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86%,提高2.3个百分点。

    (三)妇女与教育

    五年来,全市各级政府把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作为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妇女教育的投入,大力开展"绿色证书"培训活动,制定优惠政策,推动"春蕾计划"的实施,采取措施帮助青壮年妇女脱盲,对城乡妇女开展职业技术培训,从而使萍乡市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1、全市学龄女童已全部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20##年,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100%,其中女童为100%;小学5年巩固率为99.37%,其中女童为99.42%;小学女童辍学率为0.58%;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到118.95%,其中女生为118.33 %,提高10.33个百分点;初中女生三年巩固率达到98.61%,提高0.61个百分点。

    2、基本扫除了妇女文盲。20##年,全市成人识字率达到99%,其中女性为99%,提高4.1个百分点,青壮年妇女识字率为99%,提高4个百分点。

 3、妇女中、高等教育水平迅速提高。20##年,全市高中学生毛入学率为71%,其中女生71 %,提高55个百分点;高等教育女生毛入学率达到23.90% 。

    4、妇女终身受教育活动取得新进展。20##年全市有1.2万名妇女接受了“绿色证书”培训;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23年,提高1.1年。

    5、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有所提升。80%农村妇女掌握了1-2门发展农村经济的实用技术,1575名农村妇女获得农民技术员职称。

    6、特殊妇女群体受教育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各级政府不懈努力,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基本保证了流动人口中的女童、残疾女童、贫困女童入学接受教育。20##年,普通中小学残疾儿童在校学生数为398人,其中女童157人。

    (四)妇女与健康

随着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妇女的健康被作为全市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使妇女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1、卫生保健事业蓬勃发展,卫生机构和人员不断增加,卫生设施逐步完善。20##年底,我市共有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70个(其中市直医疗保健机构6个,县区医疗保健机构14个,乡镇卫生院46所,省驻萍企事业医疗机构4个),民营医院6所,村卫生所924所,个体诊所366所;全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共设病床4699张(其中市级设有病床3105张,县区级650张,乡镇卫生院944张),全市每千人拥有病床2.6张,其中城市居民每千人拥有病床6.74张,农村居民每千人拥有病床0.76张;全市共有执业助理以上医生2695人(其中市级1484人,县区级350人,乡镇卫生院357人),已注册乡村医生1931人,全市每千人拥有医生1.49人,其中城市居民每千人拥有医生3.29人,农村居民每千人拥有医生0.29人(不含乡村医生);共有注册护士 1977人(其中市级1425人,县区级306人,乡镇卫生院246人),全市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1.1人,其中城市居民每千人拥有3.1人,农村居民每千人拥有0.2人。

全市共有56所医疗保健机构取得《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有255名专业人员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乡级妇幼卫生人员113人,村级保健员615人。全市6个妇幼保健院(市级1所、县区级5所)2005业务总收入达4616.28万元,比20##年增长173.41%,6个妇幼保健机构拥有病床334张,比20##年增加36.33%,共有专业人员534人,比20##年增加12.18%,其中高级职称28名、中级职称188名、初级189名,比20##年分别增加了64.71%、49.21%、12.5%。

2、对妇幼卫生工作经费的投入逐步增加。20##年全市卫生事业经费5690.87万元,其中妇幼保健经费为397.51万元,比20##年增长122.3%,自20##年来平均增幅在12%左右;防疫经费1210.06万元,比20##年增长149.4%,自20##年来平均增幅在30%左右,对预防保健工作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卫生事业总投入的增长速度。

3、妇女生殖保健达到新水平。借助在莲花县、上栗县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与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等项目的机会,有效提高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20##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04%,比20##年上升25.1%,城市为98.38%,农村为99.21%,比20##年分别上升23.7%和29.01%,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城市与农村均实现了100%,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五年来一直保持100%,提前达到《规划》中“2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7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应达100%”的目标。20##年孕产妇死亡率27.53/10万,比20##年下降55.25%,其中城市为30.06/10万、农村为26.07/10万,比20##年分别下降3.96%、76.99%,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尤为明显,芦溪县实现了连续四年无孕产妇死亡的好成绩,全市已基本消灭新生儿破伤风。提前达到《规划》中“20##年孕产妇死亡率以20##年为基数下降25%、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区为单位低于0.5‰”的目标。由于得到及时检查和治疗,妇科病患病率明显下降,20##年,妇科病患病率29.39%,比20##年下降14.61%。

4、以创建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区)”、全市“文明村、镇”评比活动等契机,努力改善农村妇女生存环境,农村改水、改厕率稳步提高。20##年,全市农村改水受益率达93.71%、自来水普及率达5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3%,分别比20##年增长3.72%、8%、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前达到《规划》要求“20##年为60%”的目标,改水受益率与自来水普及率也符合正常发展要求。

5、加大措施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通过推行全面住院分娩与“降消”项目等重点干预措施,我市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20##年,全市婴儿死亡率11.7‰,比20##年下降132.65%,其中城市为7.2‰、农村为14.31‰,比20##年分别下降了108.33%和115.37%。20##年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92‰,比20##年下降198.46%,其中城市为10.98‰、农村为17.13‰,比20##年分别下降了62.2%与206.01%。提前达到《规划》要求“20##年为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20##年基础上下降20%”的目标。

6、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得到控制。通过推广“关爱儿童”等项目,提高了儿童营养水平,增强了儿童体质,20##年全市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仅为1.91%,五年来一直控制在《规划》要求的5%以下的目标。

7、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不断增强。20##年,计划免疫(四苗/全程)接种率95.77%。其中卡介苗接种率99.37%,脊灰疫苗接种率98.75%,百白破疫苗接种率98.97%,麻疹疫苗接种率99.15%,乙肝疫苗接种率为99.04%,分别比20##年提高4.37%、1.85%、4.27%、0.15 %和11.13%。基本符合《规划》要求“20##年四苗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8%”的目标。

   8、妇女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不断增强。通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科学健身知识的宣传普及,不少妇女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开展健身活动和体育锻炼,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全市现有的妇女健身指导站数量较少,每十万人只有3.3个,远不能满足妇女开展健身活动的需要。

    (五)妇女与法律

    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以来的五年间,全市各级司法、执法及妇女机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始终把打击侵害妇女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在执法宣传、法律援助、司法审判、治安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

    1、妇女维权工作有效开展。五年间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2件有关妇女维权的规范性文件,广泛开展了妇女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刑事犯罪中妇女直接受害比例下降。20##年,破获强奸案件25件,减少6件,女性被强奸案件发生率为万分之0.09,破获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1件。从总体上看,针对妇女的刑事犯罪发案率下降,破案率上升。

    3、妇女的财产权利及控告、申诉权利得维护和保护。五年来,全市有关部门接待并处理侵犯妇女财产权利的信访案件从无到有,20##年达到27件,由妇联系统派出的特邀陪审员已增至 15人。

    4、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和得到法律援助的人数不断增多。五年来,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从无到有,20##年末已有6个,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妇女儿童有500余人。

    (六)妇女与环境

    随着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妇女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不断优化,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得到落实,社会对妇女的歧视基本消除,使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接受教育、消除贫困、人格尊严等方面都有了充分的保障。

    1、妇女所享有的社会福利尚处在较低水平。20##年末全市城乡有各种收养性福利事业单位73个,每万人口平均拥有福利机构床位1张,城镇每万人口拥有社区服务设施2个,城镇每万人口拥有便民利民网点 2.7个,农村老年收养性福利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2、家庭美德建设稳步推进。通过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已在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家庭中建立起来,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20##年,全市各级评选“五好文明家庭”130户,举办各类家长学校711个,五年累计培训学员 55.33万人。

    3、妇女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某些方面已有所改善。20##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改水受益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63.00%、93.71%、54%,分别提高9、3.71、8个百分点。但3个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偏低,城市污水处理工作滞后。

    4、妇女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有所提高。五年来,全市妇女以各种形式参加环境建设,以各种渠道参与环境保护的决策,在全市50岁以下妇女中基本普及了环保基本知识。20##年末,市、县两级有“三八绿色基地”43个,面积 750亩,全年参加义务植树的妇女达14.11万人,义务植树19.08万株,在改善生态环境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三、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的进展情况

    萍乡市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儿童优先”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禁止使用童工,儿童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儿童身心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一)儿童与健康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健康问题是儿童事业发展的基础和关键。五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投入,发展城市社区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开展妇女生殖保健服务,进行健康教育和育儿知识普及工作,大力倡导和支持儿童体育和青少年健身活动,大大提高了儿童少年的健康水平。

    1、出生人口素质有所提升。五年来,孕妇的营养摄入和保健工作得到社会和家庭的普遍关注和重视,在一定意义上保证了出生人口的质量。20##年出生缺陷发生率15.7‰,比20##年略有下降;但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度下降,成为影响出生人口素质的潜在因素。

2、孕产妇分娩的安全性显著提高。全市孕产妇死亡率由20##年的十万分之42.74下降到20##年的十万分之27.53,其中城市由十万分之31.25下降到十万分之30.06,农村由十万分之46.14下降到十万分之26.07;20##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04%,提高25.1个百分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21%,提高29个百分点,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全市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达到100%,提高0.9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6.23%,其中城市和农村分别达到89.22%和84.98%。

    3、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大幅下降。20##年,全市婴儿死亡率为11.7‰,下降15.5个千分点,其中城市和农村分别为7.2‰和14.31‰,分别下降7.8和16.51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4.92‰,下降29.61个千分点,其中城市和农村分别为10.98‰和17.13‰,分别下降6.83和35.29个千分点;已基本消除5岁以下儿童因肺炎和腹泻所引起的死亡现象;全市三县两区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均为0;全市计划免疫(四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9.06%,乙肝疫苗接种率达到99.04%,提高11.13个百分点。

    4、儿童营养水平全面提升。20##年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4.02%,下降0.2个百分点;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1.91%;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36.24%。

    5、儿童卫生保健教育得到加强。五年来,全市社会、学校、家庭坚持不懈抓儿童少年的保健教育,取得了较好效果。五年内没有发现未成年人吸毒和儿童及青少年感染艾滋病病毒;城市和农村儿童健康覆盖率分别为75.30%和50.56%。

    (二)儿童与教育

    五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实施有关儿童教育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教育优先、科技兴市战略,努力增加教育投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发展学前教育,保障了儿童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1、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大幅度提高。0-3岁儿童的早期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的家庭的重视,其效果也逐步显现出来。20##年3-6岁儿童入园率为35.06%,提高0.9个百分点。

    2、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20##年,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提高0.1个百分点,辍学率0.63%;小学五年巩固率为99.37%,初中学生毛入学率为118.95%,初中三年巩固率98.21%;普通中小学残疾儿童在校生398人。

    3、高中学生毛入学率明显上升。20##年,全市高中学生毛入学率为71%,提高47个百分点。

    4、教育质量和效益逐步提高。20##年,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9.13%、94.5%、72.6%和57.21%。适应素质教育的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及督导评估制度、升学考试制度已基本建立。

    5、家庭教育正在走向科学化、规范化。20##年末,全市已有83.4%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办家长学校,定期举办讲座,召开家长会,进行交流和沟通,家校互相配合,互为补充,共同打造学生教育平台,使儿童少年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由20##年的95%提高到20##年的98%。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全市各级各类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和要求,切实履行《儿童权利公约》,严厉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引诱、教唆、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犯罪活动,宣传保护儿童的法律知识,建立健全了保护儿童权益的工作网络和儿童法律援助体系,使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1、在诉讼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参加诉讼和辩护的方式和途径,为未成年人参加诉讼提供方便,并逐步建立少年法庭。

    2、妇女儿童受法律援助状况大为改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已有6个,而20##年萍乡市没有此类机构。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妇女儿童500余人。

    (四)儿童与环境

    五年来,我市依法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玩具生产、销售的监管,不断净化社会环境,增加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及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从而大大改善了儿童的生存环境。

1、儿童的学习、生活的自然环境明显改善。20##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农村改水受益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63.00%、93.71%、54%,分别提高9、3.71、8个百分点。

2、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得到优化。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尊重、爱护儿童,使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有利于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正在逐步形成。儿童日常使用的主要副食品和饮料的合格率逐年提高;各类艺术团体表演318场;广播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为97.95%和99.05%,分别提高2.5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目前,全市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数量不多。

    3、处于困境中的儿童保护状况不容乐观。20##年末,全市还没有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只是在其他类型福利机构中收养110名儿童;部分孤儿、弃婴的供养、教育、康复医疗状况亟待改善。

    四、实施两个规划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1、坚持以人为本,制定本地规划。我市规划的制定以“九五”规划监测评估结果为基础,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为依据,依照宏观性和操作性相协调、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全国、省两纲要求,20##年12月,市政府制定印发了《萍乡市妇女发展规划(20##—20##年)》和《萍乡市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新规划除与全国、省纲要接轨外,突出了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目标和指标。全市三县两区根据本地实际相继制定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强化政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市委、市政府坚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将妇女儿童规划纳入萍乡市“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范围,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实施专款专用。

    3、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工作领导。市、县(区)、乡(镇)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35个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市妇儿工委办人员、编制正在落实当中。每年定期召开妇儿工委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问题。制定了目标责任分解书、各成员单位职责,健全了成员单位联络员队伍、建立了会议制度、调查研究、表彰激励、监测评估等制度。下发了加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示范点的指导和管理。牵头成立了市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专家组和监测组,制定了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估方案,每年组织开展规划监测统计工作,撰写评估分析报告,动态掌握妇儿发展中新情况、新问题。

    4、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经费投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同时注重发挥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作用,通过执法检查等形式保证法律的实施。市政府出台了25个配套就业和再就业方面的政策文件,先后下发了《关于控制中小学生辍学的有关规定》、《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意见的通知》、《关于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五年来,市政府加大对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建设的投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年,投入5亿元用于教育、卫生、防治防疫、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比20##年提高了2.7亿元;投入财政性资金8000万元,改造中小学危房21万平方米;投资2000万元,建立再就业中心;投资5000万元加大城市亮化改造;投入669.5万元,对经济困难学生落实“二免一补”政策;妇儿工委办公经费单列,由原来的2万元增加到现在的5万元;还投资兴建与妇女儿童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如老年儿童福利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坚持以宣传为主导,围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及两个规划的贯彻落实,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规划的宣传。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在电视、报刊上发表电视讲话和撰写有关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文章;在《萍乡日报》开辟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专栏,各县(区)领导、妇女工作者、社会学者纷纷发表了有关男女平等、儿童优先为主要内容的文章,为妇儿工作造势;举办学习贯彻妇儿规划骨干培训班、监测统计培训会议,宣讲两个规划知识;组织县(区)妇儿工委主任参加全省实施纲要县长培训班;20##年,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市委党校县级干部培训班课程,提高决策层的国策意识和性别意识;开展两纲宣传月、国策宣传年、“两纲”知识、国策知识、婚前医学检查知识竞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采取上街咨询、义诊、散发宣传单、举办成果展、文艺演出等形式,提高全社会对两个规划的参与度、关心度、了解度,各大媒体宣传报道了大量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新闻、消息、访谈等节目,及时反映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状况和典型经验,在社会上营造了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氛围。

6、加大统筹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促进重点难点指标落实。

⑴重视对女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提高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措施硬、力度大。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200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见》,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抓住每次换届契机,尽可能多地把女干部选进领导班子。充分利用女性人才库,多层次、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大胆选拔女干部。市委组织部和市妇联坚持每年举办一期妇女干部培训班,并积极选拔女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进修班学习,有计划地组织女干部到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在后备干部工作中,明确要求保证有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女干部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

⑵多措并举,推动妇女就业和再就业。我市制定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责任制,推出了一系列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建立了26个再就业基地,通过组织招聘大会、购买就业岗位、购买培训成果、开发新岗位、开展免费职业介绍、发展劳动力市场等一系列活动,为全市下岗女工再就业创造条件。市劳动、民政、工商、税务、财政、金融等部门积极落实小额信贷、税费优惠、岗位补贴、社会补贴等优惠政策,为全市下岗女工创业提供资金、政策支持。几年来,培训下岗失业妇女64119人,培训后的再就业率达40%。

⑶加强培育培训,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实施妇儿教育培训战略。一是狠抓了基础教育。“十五”期间,共投入2.57亿元,用于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新建校舍58.96万平方米(含危改房21万平方米)。投入2272万元专项资金,为全市农村517所学校安装了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两基”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发展,使我市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初中生适龄入学率、青壮年非文盲率分别达100%、99.99%、97%(前2项列全省第1位)。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全市幼儿园(所)数、幼儿园入园率都有较大增加。我们建立了经常性助学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文盲的出现。通过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慈善助学”、“关爱女孩行动”等捐资助学活动,切实保障贫困儿童的受教育权利。特殊儿童教育得到较好发展,全市各县(区)均建立了特殊学校,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80%。二是狠抓了妇女培训。结合妇女素质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妇女进行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卫生保健、科技农业、劳动就业、统计分析、实用技术等各种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五年来,先后举办培训班1138期,参训妇女达7.5万人次。三是狠抓了家庭教育。创办了家长学校711所,累计培训家长学员55.33万人。成立了家庭教育讲师团,深入全市巡回讲学,建立小公民道德建设基地12所,家庭教育示范点10所,开展“双合格”家教宣传实践活动,传播科学家教知识和方法,提高儿童家长家教知识知晓率。

⑷加大投入和管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妇幼保健工作是实施规划的重要指标,各级卫生部门把落实规划目标作为重要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卫生部门改变投资重点,把乡镇卫生院产科、儿科作为重点投资对象,确保卫生和预防保健投入和增长速度高于卫生事业总投入的增长速度。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无证行医无证接生的非法医疗行为。为切实降低孕产妇、新生儿和婴儿死亡率,大力开展母婴保健和儿童防疫防病系统管理,严格筛查、专案管理高危孕产妇,严格推行住院分娩。加强对全市助产技术的管理,乡村两级都要求有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专职和兼职妇幼保健人员。加强对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对全市219所托幼园所进行了检查验收,下发了关于实施《江西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从而规范了卫生保健工作。推行社区卫生服务,将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纳入社区管理,目前我市建立1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39个居委会,服务家庭24339户,服务人口18.06万人。计生部门开展了生殖感染干预工程,使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得到保护。

⑸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市建立县级法律援助中心6个,维权合议庭6个,妇女儿童投诉站22个,健全完善妇联系统四级信访接待网,6个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开通了妇女儿童“12338”维权热线电话,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市司法局将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四五”普法规划中,与市妇联联合坚持每年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政法部门多次开展“扫黄打非”、“禁毒”、“禁赌”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犯罪行为;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出生婴儿性别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集中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劳动、文化、教育等部门多次开展网吧专治行动,切实净化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市劳动保障部门开展了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专项检查;公、检、法加大了对“包、养、纳”行为的惩处力度,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工商、质量监督局开展对妇女儿童食品、用品、儿童玩具专项检查,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消费权益的违法行为。

⑹整合社会资源,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建设部门以城市、道路、公园为重点,投资5000万元进行了城市亮化改造,狠抓城市道路、广场、景观建设,为妇女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市属新闻媒体都设有反映妇女儿童生活、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政策的宣传栏目,萍乡电台开设了《苗苗乐园》频道,萍乡电视台开辟了《七色光》栏目,在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社会意识方面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市图书馆坚持儿童阅览室对外开放,为少儿的课外学习提供方便;市文化局积极开展以妇女儿童为对象的文艺活动,丰富妇女儿童的业余生活;安源纪念馆、市博物馆免费对未成年人开放;教育局、团委、妇联分别牵头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积极促进形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化工作网络;市体育局在广场、社区、公园、街道安装适应妇女儿童的健身器材,进一步丰富了妇女儿童的健身活动;市总工会每年开展妇女健康知识讲座,为10000名女职工送去健康知识、健身理念;市妇联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创建学习型家庭;民政局发挥社区功能作用,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为特殊困境的妇女儿童提供社会救助,提高了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

    五、实施两个规划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之间的工作发展不平衡,极少数单位对妇女儿童重视程度不高。基层妇儿工委办编制、经费、人员还未得到全面落实,有的没有专项经费,而是临时性争取少量资金,使规划实施缺乏经济保障。

    2、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还有一定差距;女干部的来源渠道需要拓宽;女干部队伍结构有待改善;女干部培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加强,女干部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女干部选拔使用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3、女性就业压力仍然很大。女职工下岗和再就业难仍比较突出。我市近年来由于企业改制,城镇新增长的劳动力逐步增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之间的劳动力供需矛盾突出,女性受自身素质、择业观念、性别歧视等客观因素影响,下岗失业人员女性比重高于男性,而在再就业过程中,因生理、技能、家庭等主客观因素,下岗女工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

4、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进展缓慢。目前,全市社会保险的主要保障对象是城镇单位职工和低收入群体,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由于多种原因尚未开展,这就使农村妇女儿童的医疗、养老、生育等方面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5、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不宽,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妇女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尚待加强。一是目前我市生育保险的覆盖面窄,主要原因:受生育保险法立法滞后,国有企业改制和部分企业经济效益滑坡,参保意识不强,生育保险覆盖率与20##年目标要求(98%)有很大差距。二是当前不少个体、私营及乡镇企业对女工劳动安全保护不够重视,生活工作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工伤事故时有发生。

6、婚前检查率急剧下降。自20##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婚前体检已不作为结婚登记的必要手续,目前自愿婚前体检者的数量微乎其微。全市目前婚前医学检查率为0.14%。

    7、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有待改善。一方面妇女儿童人身权利得不到更好保障,拐卖妇女儿童、重婚、包二奶、卖淫嫖娼、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儿童的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仍然存在。另一方面,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也需要进一步改善。我市社区服务设施和便民利民网点数量少,妇女儿童活动场所严重不足,少量小型的活动场所又达不到功能完善的要求。

8、女性艾滋病毒感染率和女性病病例增幅较大,截至20##年底,我市艾滋病感染人数168人,其中女性17人,居全省第2位。20##年女性性病病例报告1491例,比20##年增加了385人。

    9、全面开展《妇女儿童规划》监测面临困难。一是数据来源难以保障。一些重要监测指标由于现有的统计制度没有分性别统计,影响了监测统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二是部门配合程度还不高。一些成员单位对监测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单位责任心不强,数据收集不够规范、准确,前后变动大,影响了客观监测、评估工作的开展。

    六、实施两个规划的对策与建议

    1、加大宣传教育,为妇女儿童发展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新闻舆论、大众传媒,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萍乡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的宣传。特别是加大对党政部门领导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决策中的性别意识。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专题节目及报刊杂志、街头宣传栏等方式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推动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意识的提高。

    2、切实抓好对女干部的培养教育。把培养选拔女干部纳入全市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摆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上来,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教育,切实采取理论培训、实践锻炼等有力措施,全面提高女干部整体素质,为选拔大批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打下坚实的基础。

    3、进一步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多渠道开发、拓宽女性就业岗位,给予妇女就业政策倾斜。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适应市场变化的转岗能力。加大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工作力度,促进妇女就业与再就业,降低失业率。

    4、扩大生育保障覆盖范围,加强女工保护和社会保障工作。一是调整政策,开辟新的渠道,扩大民营企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等各种不同经济类型用人单位的生育队伍征缴面,建议尽快制定生育保险条例,通过立法来确保女职工生育待遇。二是加强对个体、私营、乡镇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及专项检查,强化企业经营者的女工劳动保护意识,禁止安排女工从事女性禁忌劳动,对女工“四期”予以照顾和保护。

    5、努力提高婚检率,减少婴儿出生缺陷。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新《婚姻法》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二是要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和免费推进方案,努力提高婚检率。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计划外妊娠、分娩的管理,加强三级预防保健措施,扩大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覆盖面,切实减少缺陷婴儿的出生。

    6、坚持舆论监督与严厉打击相结合,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要积极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和社区精神文明教育活动,树立文明新风尚。二是要广泛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婚姻法》,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尤其是要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危害妇儿权益的典型案件,媒体舆论予以曝光。三是对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重婚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加大专项斗争打击力度,严惩违法分子。

    7、坚决遏制女性艾滋病、性病病毒感染的趋势。一方面要加强对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妇女和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知晓率,动员和调动全社会的力量,采取强力措施加以遏制;另一方面不断增强女性自我保护能力,从个体上杜绝艾滋病感染和性病蔓延。

    8、加强性别统计,完善统计监测网络。两个规划监测工作尚需全社会的关注和努力,需要社会各成员单位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入性别统计内容和性别统计指标,建立一个完善统计监测网络,有利于统计监测工作的开展和建立性别统计制度。要不断提高部门专业统计水平,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以确保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正常实施和顺利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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