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20##年夏季松材线虫病除治施工合同
甲方:山阳县林业站(森防站)
乙方:孙建虎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全面清除病害木,减少病源,降低传播媒介虫口密度,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天竺山林区的松材线虫病病害木、疑似病害木和华山松大小蠹危害木的伐除清理施工作业,特签订如下承包合同:
一、作业内容
松材线虫病病害木、疑似病害木、华山松大小蠹危害木以及其它原因死亡树木的伐除、枝桠梢头木屑(1厘米)的清理、烧毁、伐桩施药防治,本次共规划清理除治200株。
二、施工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时间全面完成作业任务。
三、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除治所需的农膜、农药、油锯等物料。
2、负责除治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全程督促检查工作。
3、确定需要除治的病害树木,并逐株打号标记。
4、为乙方伐木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1份。
四、乙方责任
1、负责组建25人施工专业队,要求队员年龄在20-55周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伐木经验。
2、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作业要求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凡打号标记的病害树木全部按要求伐除、清理,对伐桩进行全面除害处理。伐桩高度均低于5厘米,所有伐桩施药处置率和处置合格率均达到100﹪。
3、自备伐木工具和工人食宿,费用自理。
4、承担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民工的人身安全、药品使用安全、森林防火安全及其它安全责任。
5、在县森防站、天竺山林场技术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施工作业,按照要求实施伐除,不得乱砍滥伐。
6、伐除的木料、枝梢、木屑等必须全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东坡工区门前)集中烧毁。
7、木料运输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
8、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除治作业任务。
五、合同金额
1、除治费用:按要求完成整个清理除治施工作业,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工人实际出工天数付给乙方工资,每人每天150元。付给乙方工队代工负责人每天200元。
六、兑现办法
乙方严格按照作业要求施工结束后,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由甲方按实际除治合格株数核算兑付工程款。
七、奖惩办法
在甲方验收过程中,如存在以下问题,均予以罚款处理,并要求自费限期改正,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1、作业区内发现遗留有疫木的每根罚款1000元;
2、伐桩漏施的每个罚款500元;
3、伐桩处理不合格的每个罚款100元;
4、林内遗留一公分以上枝丫梢头的,每根罚款50元;
5、由于乙方管理不严造成疫木流失的,每根罚款2000;
6、乙方施工人员藏匿、转移疫木,或违法倒卖疫木的,每根罚款5000元;
7、木屑未处理干净的,验收人员可根据量的大小罚款50-500元。
8、乙方违反前面5、6条,应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疫木追缴、运输、销毁等全部费用。
罚款合计金额在兑现民工工资时一并扣除。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存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二〇##年六月二十日
第二篇:白蚁防治施工合同
漳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工程
施 工 合 同 (合同编号:DONGSHENG2009- )
工程项目:鑫瑞缘学府花园1—4号楼
建设单位:福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漳州市 白蚁防治有限公司
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制
建设单位:福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漳州市 白蚁防治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0号)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房屋白蚁防治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花园1—4号楼
二、工程地点: 漳州东山县
三、建筑层次与结构: 1—4#楼框架结构、2、3楼17层、1、4楼为1层
四、建筑面积: m2,其中:基础建筑面积 m2。
五、防治范围:基础及主体建筑的白蚁防治(不含二次室内装修)。
六、施工工期:自二○ 年 月 日开工,计划于二○ 年 月 日竣工(具体工期根据建筑施工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提供建筑基础平面图、底层平面图、不同结构的楼层平面图、设计总说明、门窗及建筑总平面图各一份,配合乙方作出施工方案。
2、负责协调、监督工程建筑施工单位将工程施工进度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白蚁防治施工,避免少防、漏防。督促工程建筑施工单位及时清理建筑基础及变形缝等的纤维质(木头、包装纸等)杂物,以避免孳生白蚁隐患。
3、根据乙方提供的组织设计或施工部位,督促建筑施工单位配合白蚁防治施工,无偿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
4、委托 甲方驻工地代表或授权的监理公司 进行白蚁防治施工工程监理。
5、负责(或委托监理公司)监督、检查白蚁防治质量、施工进度和验收工作。
6、工程竣工验收后,如有改建或二次装修,必须通知乙方再次进行白蚁防治处理(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承担),否则,发生蚁害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7、在合同期内配合(或委托物业公司)乙方做好每次的回访复查工作。发现由乙方防治的房屋有蚁害,应及时通知乙方灭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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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双方确认的其他权利义务:
二、乙方:
1、负责制定白蚁防治施工方案,并报甲方。
2、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3、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及时进行白蚁防治施工,施工时间如有改动,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否则必须承担因无故拖延而影响建筑施工进度(墙外毒土工程施工遇雨顺延)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必须接受主管部门和甲方对施工质量的监督。
5、负责验收资料的整理制作。
6、在合同期内负责组织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代表进行每次的回访工作。
7、负责防治施工及保治期内的用药安全。
8、双方确认的其他权利义务:
工程保治期内甲方如有改建或二次装修,须通知乙方再次进行白蚁防治处理,费用另计,否则,发生蚁害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但楼栋的主体结构仍在保治范围内。
第三条 质量标准与验收方法
1、以白蚁防治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规范为质量验收标准。
2、乙方施工完成分部工程后,由甲方和监理单位代表在乙方提供的施工记录上现场签证验收,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3、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凭甲方或监理单位现场签证的施工验收记录,作为白蚁防治工程竣工验收依据,报送甲方。
第四条 保治期限与定期回访
1、保治期限:自甲方收到“房屋白蚁防治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之日起15年。
2、定期回访:乙方在保治期内提供无偿的定期回访。保治期第一年起至第十年每年第二季度复查一次;第十一年起至合同期结束,每年5月份至10月份复查2次。回访的复查,由乙方代表及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代表参加,并在乙方的回访复查记录上签字认可,乙方将每次回访复查记录整理成档,送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 2
司)一份存档。
第五条 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价款:
白蚁防治工程施工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 元)。
其中:建筑基础部分: 元(单价: 元/m2);
地上建筑部分: 元(单价: 元/m2)。
二、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之日起七天内甲方向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80%,即 元,白蚁防治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七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总价款的20%,即 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取滞纳金,并有权不承担保治义务,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白蚁防治施工质量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应无偿采取补救措施,如果因此延误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要予以赔偿。乙方如果在保治期内,无法履行保治责任,必须委托其他白蚁防治单位承担本合同保治责任;委托或移交协议经批准后报送甲方,甲方对新单位应予以承认。
第七条 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保治期限届满时终止。
第八条 附则
一、附件:
1、乙方提供的白蚁防治工程施工方案;
2、双方约定的其它附件。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另行议定的协议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不得与本合同内容相悖。
三、本合同涉及的价格单价,必须严格按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漳 3
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五、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漳州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站壹份。
六、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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