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居安房屋维修队工程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以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与地址:
二、工程范围与内容:
三、 承包方式:
五、 工程造价:以甲方认定的中标价格为准,竣工后按实际收方面积结算(见附件2)。
六、 工程期限: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遇雨顺延)
七、 结算方式:
八、 甲、乙双方责权: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防水工程的有关设计图纸的书面材料,乙方应按设计标准及施工工艺施工。
2、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属范围内施工前,共同对前道工序质量、现场施工条件进行验收和勘察,对前道影响防水施工的条件由甲方负责解决。
3、 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所需库房创造条件,乙方应尊重甲方的管辖权及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4、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施工的有关资料,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的进度、质量。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所施工完成的部位进行质量验收和工程收方。
5、 工程保修期_____年,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或材料原因造成的渗漏,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不取任何费用,全力做好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超出保修期只收材料费,不收人工费。如甲方使用不当或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防水层破坏,乙方不负其责。
九、 其他约定:
1、 施工过程中如遇伸缩缝及沉降等异形防水工程,应按国家建筑防水标准执行施工,双方协商价格。
2、 乙方应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施工期内因气候影响,现场施工条件的限制,由甲、乙双方及时协调,合同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从而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 施工期内,乙方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但乙方应自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施工中如甲方安全设施不妥造成乙方人员的安全事故,其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 施工期间甲方可进行材料抽检,在权威机构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方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
附件。
6、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内有效,保修期完后自动作废。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地址: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防水工程合同书
制作单位:浙江省平湖市居安房屋维修队
第二篇:建筑防水、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合同书 (1)
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单位:贵州天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顺市第二看守所建设工程项
目负责人:吴国骏(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周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
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以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与地址:安顺市第二看守所建设工程(安顺市区)
二、 工程范围与内容:本工程屋面、卫生间及施工图纸所示需做防
水、屋面保温部分。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 材料:按施工图纸要求。
五、 工程造价:防水每平方米 壹拾陆元(16.00元)(包含材料及
人工费),屋面保温每平方米 贰拾肆元(24.00元)(包含材料及人工费)竣工后按实际面积结算。
六、工程期限:开工2014 年 3 月 18 日
竣工20xx年 5 月 20 日(遇雨顺延)
七、工程量:屋面防水、保温各约1.5万平方米,工程量以甲乙双方
现场收方实际数据为准。
八、结算方式:根据甲方与建设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拨款方式拨付工程进度款的50%,余下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建设方使用
后,甲方除扣除质量保证金3%外一次性付清给乙方。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九、 甲、乙双方责权: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防水工程的有关设计图纸的书面材料,乙方应按设计标准及施工工艺施工,并经甲方开出的开工通知单。
2、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属范围内施工前,共同对前道工序质量、现场施工条件进行验收和勘察,对前道影响施工的条件由甲方负责解决。
3、 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所需库房创造条件,乙方应尊重甲方的管辖权及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保证文明安全施工。
4、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按工程总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量完成30%后退还。
5、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施工单位的公司资质,相关人员复印件,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的进度、质量。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序、质量及时验收。
6、 工程保修期五年,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或材料原因造成的渗漏,乙方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不取任何报酬,全力做好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
7、乙方需做好施工队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乙方施工队伍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承当。
8、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
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 其他约定:
1、材料进场乙方应提供材料复检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2、 施工过程中如遇伸缩缝及沉降等异形防水工程,应按国家建筑防水标准执行施工。
3、 乙方应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施工期内因气候影响,现场施工条件的限制,由甲、乙双方及时协调,合同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从而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4、 施工期内,乙方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但乙方应自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施工中如甲方安全设施不妥,乙方也没有提出异议,施工所造成的伤亡,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5、 施工期间甲方可进行材料抽检,在权威机构检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 未尽事宜,甲、乙方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7、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2014 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