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槐树小学
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印发<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我省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委[2014]364号)精神,扎实做好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的滥发奖金、工作、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推动整治工作有序有力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及津贴补贴政策,严厉查处违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确保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的“一些地方和单位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工资、补贴等”问题得到切实改整,建立健全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反弹回潮。
二、组织领导
成立槐树小学系统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槐小党支部书记、学校校长杜斌担任组长,谢明、何克军担任副组长,冯明华、杨吉、李春艳、严清宝、高翔、何婷、会计樊毅、出纳周廷虎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谢明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自查阶段(20xx年12月5日至10日)。槐树小
学依据县教体科局关于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清理自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乱发钱物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改整落实情况;清理自查在接受各种专项检查、审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改整落实情况;深入排查自乱发钱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乱发钱物的通知》下发后,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按规定格式填报自查表。
(二)重点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1日---20日)。由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牵头,依据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的问题展开自查活动。检查的重点是有无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对发现乱发钱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对违规乱发钱物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边检查边整改边处理。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12月 21日-3 0日)。由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对我校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成统计报表的填报和书面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重申政策纪律。一律不准乱发奖励性补贴。学校领导无权自行出台奖励性补贴政策,擅自越权出台的奖励性补贴政策,自行设立的各种津贴补贴项目一律取消。一律不准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严格执行中央、省出台的津贴补贴政策,超规定标准和范围部分一律取消。一律不准自立名目发放津
贴补贴。不得在核定的工资基金之外发放津贴补贴。
(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改。学校违规设立的津贴补贴项目要立即停止执行;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资金要立即清退;对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12]4号)和监察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令第31号)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对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规范绩效工资发放和会计核算。学校必须严格工资直发管理,津贴补贴必须通过县财政局工资统发专户,以银行卡形式集中统一发放,不得发放现金。规范津贴补贴会计核算,确保相关支出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学校要严格预算管理和执行,硬化预算约束,严格决算审查,确保决算真实、准确、完整;要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全面推进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预防挤占挪用各种专项资金、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的行为。
(五)加强纪检监督。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将严肃财经纪律、禁止滥发奖金、工作、补贴纳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范围。把强化问责追责作为切实解决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的重要手段,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逗硬处罚处分,坚持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将刑侦处罚与纪律处分结合。点名道姓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滥发奖金、工资、补贴典型案例,释放执纪必严信号,切实维护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加强监督。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加强对财经纪律和工资及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将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作为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行为。
(七)加强宣传教育。将严肃财经纪律,禁止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等内容纳入学校党组织学习、干部专题培训和教师会议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财经法纪意识和津贴补贴政策水平,促进系统津贴补贴管理更加规范。加强财经纪律和津贴补贴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明确违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的危害性、危险性,有效预防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发生。
(八)完善规章制度。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在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重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机制上解决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等问题。坚决查处破坏制度行为,在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基础上,着力构建"不想乱发、不能乱发、不敢乱发”的制度机制,加强源头防控,扎进制度篱笆。
西充县槐树镇小学
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名单
组 长:杜 斌 学校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何克军 支委、副校长 谢 明 副校长
成 员:杨 吉 后勤主任
冯明华 工会主席、教导主任、 李春艳 教导副主任
高 翔 保卫科长
严清宝 教导副主任
何 婷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樊 毅 会计
周廷虎 出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支委、副校长谢明、后勤主任杨吉同志负责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的日常工作。
第二篇:票据接待津补贴专项整治方案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四项专项整治”的方
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党组,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根据省、市关于开展20xx年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关于开展20xx年“四项专项整治”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xx年7月10日
关于开展20xx年“四项专项整治”的方案
一、开展“四项专项整治”的范围和时间
(一)范围: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时间:20xx年7月-11月。
二、“四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机关事务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地税局配合。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牵头,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配合。
(三)财务票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配合。
(四)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牵头,县监察局配合。
三、“四项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四项专项整治”工作由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负责,配合单位协作配合,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设在牵头部门相关科(股)室。
(二)强化监督检查。在“四项专项整治”中,要加强监督检查,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要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情节轻微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单位要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四项专项整治”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适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
“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将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考评和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严格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要限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自7月开始,每月27日前向上一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和本地纪委监察局报送。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及时报送本地纪检监察机关。阶段工作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等情况综合要按时报送上一级专项整治专班和本地纪委监察局。对逾期未报者县纪委监察局不再另行催报,并予以通报,通报情况纳入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附件:1.《关于开展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实施
方案》
3.《关于开展财务票据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4.《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