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一、 重大情况的范围
1. 公司各部门内不稳定因素的分析排查以及重点矛盾处理的化解工作的情况。
2. 各类突发事件。
3. 造成酒店职工或客人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
4. 影响政治稳定的事件。
5. 重大刑事案件,包括重要刑事案件以及酒店职工被刑事拘留或正式逮捕的案件。
6. 由民族矛盾引发的各类重大问题,损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
7. 对本单位维稳和综治工作的思考、研究和建议。
8. 其他需要及时上报的重大情况。
二、 重大情况发生时的报告的时间要求
1. 例行为每季度末的30日将上诉有关情况报送总公司。
2. 属维稳和综治工作应急信息,应特事特报、急事急报。
3. 对于各类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各类案件及其他重要情况等,应于事发后的半小时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
4. 对于一时不能完全了解清楚的紧急重大情况。部门负责人应边上报边核实,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上报后续情况。
三、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
1. 高度重视。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是推进维稳和综治工作扎实开展,进而强化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2. 明确责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第一责任人,需指定在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明确任务和要求。对因工作失职、迟报、漏报、瞒报并造成工作损失和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3. 落实考评。公司将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和通报,并将此结果作为对各部门年度考核考察和评先评比重要内容。
第二篇: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辛安泉中学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理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确保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促进我校学生安全管理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地震、火灾事故、用电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校内食物中毒、学生校内活动伤害事故和社会实践伤害事故、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学生24小时以上离校走失等事故、学生非正常死亡等情况。
二、异常情况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靳联林
副组长:姜华庆 刘群秀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三、报告程序及内容。
1、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重特大事故(学生死亡)发生后,学校应立即报告教育局办公室。
2、学校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还应及时进行补报。
4、异常情况报告人:
书面报告人: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各年级班主任。
报告核准人:校长
四、报告原则
1、突发事件发生后,以“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迅速上报。
2、突发事件知情者必须在知情后20分钟内报告异常情况处置领 导小组,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
五、报告制度类别:
(1)向上级部门报告制度,重大事故直接报告制度,即对意外重大人身伤亡、集体或群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直接向校长报告.学校一方面组织力量进行及时更有效的应急救护,另一方面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部门报告制度,即对一般偶发事故或较轻微事故报告部门责任由部门责任人作初步应急处理,再向校长室报告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