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中的小学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不断端正教育思想,转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决不以学习压学生,更不能因故劝其休学、退学等,把学生距之门外,违者追究责任。
二、教师利用班、队会及思品课时间向学生宣讲《义务教育法》的有关内容,帮助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明确四化建设所需要的人才,树立为祖国的需要,为四化建设而学习的思想。
三、利用家长会和家访时间向大家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内容,提高家长的法制观念。保证《义务教育法》的实施。
四、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流动学生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向学校汇报情况。
五、班级发现辍学生,要及时进行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同时要将辍学生情况报告学校。
六、学校对流动学生要进行登记造册,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五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开展有效的劝返工作。
七、学校不隐瞒学生辍学问题,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 和教育局报告辍学情况,积极依靠乡镇和村级组织,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动员家长劝返辍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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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
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
博白县东平镇付新村小学
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流动学生进行实时检查,对每个辍学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记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
2.学生旷课1 天的,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或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并做好查访记录,同时要将情况报告学校。
3.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学校要进行登记造册,并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校长要全面了解学生辍学原因,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协 1
调当地政府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
4.学校不得隐瞒学生辍学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辍学情况,要积极依靠乡镇和村级组织,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动员家长劝返辍学学生。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报告制度。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如无学生流失,实行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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