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立工会的法定程序
依据《工会法》的规定,企业建立工会的程序为:向上级工会请示→成立筹备小组→开展宣传工作→发展会员→选举会员代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组织→选举结果报批
1、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报告。在报告中应说明以下几项内容:
(1)本基层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成立时间、性质、职工人数、注册资本、流动资本、生产经营项目、党政领导人的配备等);
(2)群众对于组建工作的意愿;召开由本单位各种层次的职工群众参加的讲座组建工会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说明组建工会是广大职工群众的意愿。
(3)党政领导对本单位组建工会的意见。组建工会应征求党政领导的意见,党政领导应依法给予支持。
2、成立建会筹备组:
上一级工会对《建立工会请示报告》批复后,应立即成立建会筹备组(3-5人),具体负责筹备期间的工作,在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前暂时代行工会委员会职责。筹备组成员原来不是会员的,要先向上级工会申请入会,办理入会手续。
3、发展会员:
发展会员时,要注意广泛宣传工会组织的性质、作用、任务以及会员的权利、义务,使新会员对工会组织有个初步认识。
4、建立工会小组:
会员发展后,可根据基层单位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工会小组。
5、召开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各项筹备工作准备就绪后,筹备组要积极准备召开基层委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首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6、履行报批手续: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前,要向上一级工会和主管部门协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会正、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正副主任候选人名单;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对整个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产生的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要及时报上一级工会批复,若选举结果与候选人名单不一致时,应以选举结果为准。
7、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产生后,应根据女职工数多少及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以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第二篇:建立工会工作程序
建立工会工作程序
一、成立工会筹备小组
筹备组成员可由学校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3—5人组成,负责学校工会筹建工作。
二、申请成立工会
筹备组成立后,以书面报告形式向上一级工会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申请,报告以学校工会筹备组的名义申请。内容包括:学校名称、教职工人数、通讯地址、成立时间、注册地点、(股东构成),工会筹备组成员及其简历等。成立工会时,应同时成立女职工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发展会员
工会筹备组在筹建工会期间,可以代行工会委员会的职责,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发展会员。教职工加入工会,应由本人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筹备组批准,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报上级工会备案。
四、酝酿委员候选人
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由工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组织同意后交教职工大会通过。确定的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填写相应的呈批表,报上级工会审批。 学校工会委员会由5—7人组成较为合适,一般设主席、副
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女工委员、财务委员等。 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和委员。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人数要增加应选人数20%的差额。
五、申请召开会员大会
筹备工作就绪,条件成熟,即可向上级工会申请,要求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申请内容包括:筹建工作情况、召开大会的时间、地点、议程等。
六、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
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的申请经上级工会批准后,就可以召开会员大会正式选举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由女职工选举。
七、报告选举结果
选举后,应及时向上级工会报送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及委员的分工。
八、刻制工会公章
上级工会批复后,为了方便工作,可向市公安局申请刻制“深圳市福田区××中(小)学工会委员会”的公章。申请报告由上级工会加盖公章附上上级工会批复复印件即可送市公安局审批。
建立工会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