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安监局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麻栗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麻机编办发?2011?1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县安监局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机构启动运转情况
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xx年4月20日印发县安监局“三定” 方案后,我局严格按照规定设置了部门内设机构,明确了内设机构职责、名称、规格、数量;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配备了股室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目前,除局办公室会计由县环保局会计兼职外,无混编、混岗、挤占、挪用编制以及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因实际工作需要,我局现有县原人事局批准转移服务的3名同志仍在单位服务。根据“三定”规定,目前,我局有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安全生产协调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事故调查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形成了4个内设机构加挂6个机构的情况。县编委核定我局人员编制为17人(行政编制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 —1—
编制2名,暂定人员数6名),实有16人;领导职数为1正4副,实有1正3副。
二、职责履行情况
(一)职责落实到位情况
经自检自查,我们认为,我局已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明确的职责内容,认真履行了规定的职责,履职基本到位。不存在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情况;不存在履行职责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局机关与内设机构职责已衔接到位,岗位责任制度已建立和完善;各股室工作职责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已下发了《关于明确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麻安监发?2011?33号),推动了各项职责的落实。
(二)职责履行规范情况
从近4个月的履职情况自检自查,我们认为,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履职基本规范。不未发生履职失误和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按规定程序调处了来信来访案件,政务信息、工作程序已按规定进行了公开;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已进行了公开,办理事项目前未发现有不规范的情况。
(三)职责履行效果情况
通过自检自查,由于县安监局职能不断扩大,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划入的职责有两项:即原卫生局承担的用 —2—
人单位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监督检查、检测、评价、培训、执法等监督管理职责和原会计管理中心负责的财务会计工作职责;加强的职责有四项: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二是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县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三是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审查、备案、验收及监督管理职责。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监督管理职责。根据目前安监部门的职责调整,我局现有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已无法满足日常监管工作的需要。由于核定人员编制较少,我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三、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一)机构设置规范情况
我局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呈报了机构设立、合并、变更等事宜;无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情况。
(二)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情况
我局已按规定程序呈报了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调整等事宜,无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局机关在计划招录人员时已向县编委上报了编制空缺情况;已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三)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情况
局机关已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机构编制工作,明确了专人兼职 —3—
负责机构编制工作,业务人员基本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具体工作;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目前已建立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针对我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今年3月初,我局已向县编委上报了《关于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请示》(麻安监发?2011?23号)。
麻栗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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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报告
宁晋县20xx年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报告
20xx年,我们在县编委的领导和市编办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机构编制情况
(一)机构设置。县委工作部门7个,政府工作部门24个,行政群团3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2个,部门管理机构3个,乡镇14个,还有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个,使用事业编制的群团5个,下属事业单位设486个。
(二)人员编制。县乡行政编制1092名,其中县直572名(物价所、成本调查队专项编制11名),乡镇520名。实有1092名,其中县直572名,乡镇520名。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531名,实有413名。直属事业机构编制57名,实有57名。群团事业编制21名,实有21名。工勤编制78名,实有78名。事业编制8569名,其中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7322名,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1163名,财政性资金零补助24名,企业化管理60名;实有9289名,其中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7158名,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462名,财政性资金零补助1287名,企业化管理382名。
(三)领导职数。严格按照市批方案确定的原则,县直工作部门设正职1名,副职2名。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科级职数核定186名,实配169名,乡镇核定领导职数192名,实配181
名。没有科级干部超配现象。
二、机构编制变化情况
根据《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晋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政府工作部门共设置25个(监察局与纪检委合署办公),精减直属事业机构1个,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清理部门管理机构1个。
根据邢民[20xx]6号、邢人社发[20xx]16号、邢机编办
[20xx]23号文件我县分别增加行政编制42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名。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基层机构编制部门人员相对较少,往往一人身兼数职,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在机构编制管理上执行的多,创新的少;具有针对性的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较少,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的学习主要依靠自身主观能动性,综合素质难以得到有效提高。
(二)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在机构编制管理问题上或多或少地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或只注重审批而忽视监管的问题。在平时管理工作中,只重视机构的撤并、分设,编制的精简、压缩,职能的增加、减少,而忽略了对机构编制政策贯彻落实和机构编制批复方案执行情况等的有效监督。
四.下步工作
(一)全面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深入贯彻省、市《关于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各项规定,落实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下管一级审批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增长。继续推行和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证》工作,并积极探索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新路子、新方法。
(二)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机构编制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邢办发[20xx]6号)和市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邢机编[20xx]20号),完善机构编制执行报告、审计、考核和政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不断总结监督检查工作经验,继续探索和创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三)努力提高机构编制队伍综合素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效率,廉政上高要求,实现“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奋斗目标,为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