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评估成为政府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常态
李克强总理在《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在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方面,两次提到了“第三方”字样,第一次是在20##年工作回顾中,提到“我们狠抓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第二次是在20##年总体工作部署中,提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尽量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第三方可提供的事务性管理服务交给市场或社会去办”、“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重视发挥智库作用”。并且,在“两会”期间,安纯人等委员也一并呼吁:“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实施成效“第三方评估”机制”。不难看出,20##年第三方评估、智库等新名词将成为一颗颗社会管理的闪耀新星赫然跃入人们的视野。
一、什么是“第三方评估”?
所谓“第三方”,既不制定政策,也不执行政策,是独立于政策运行过程之外的、相对超脱的机构。“第三方评估”,其实质是一种更客观的社会监督,就是要在今后的政府管理运行机制中引入多元参与,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参与政府决策、政策执行、效果评价、公开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以往政策的实施成效评估均由政府内部相关部门,即由实施主体来组织实施,体现不出政府的公信力。
二、第三方评估的必要性
在政府工作中引进第三方评估是重要的政府工作创新,是现代化政府的重要一步。今后借助外部力量进行第三方评估将成为政府工作的常规机制,切实发挥第三方评估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作用、推动作用,充分体现出对政府决策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在政府工作中引进第三方评估,凸显了政府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着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坚定决心。只有动真格的督查,才能挖掘出阻碍政策落实的“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庸政懒政行为,从而提高政府效能和公信力,打造现代政府。
在政府工作中引进第三方评估,体现了我国政府勤政务实的新风。第三方评估,如同一面镜子,可以最真实地反映底层声音,帮助政府发现问题、找到差距,推动政策实实在在地得到落实。
三、第三方评估主体
为了确保评估结果的相对公正和评估事实的准确,防止政策评估中的“人情账”、“关系网”,第三方评估主体,即政府的“智囊团”,既要具有专业知识上的优势,又要与被评估方保持利益关系上的相对独立。
第三方评估主体以中立的立场,通过实地走访、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调查发现一些政府内部监督碰触不到、不敢公开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可操作性建议。
四、格罗贝斯建议
“第三方评估”目前还是我国社会管理方面的新生事物,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工作方式方法,亦或是民间智库的薄弱、评估工作范围的拓展等方面均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要想“第三方评估”真正做到客观、独立、公正,还需要多方面摸索实践,积累经验。
1、加快第三方评估制度建设
我国政府开展第三方评估虽然目前有了初步尝试,但接下来更需要考虑的是,如果要真正发挥第三方评估在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中的作用,还需要在第三方评估制度建设上发力。政策制定部门要加快起草“各级政府第三方评估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第三方评估的范围、主体、评估者的资质、委托的方式、评估的公开等内容,特别是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和政策出台前设立政策评估这方面要加强制度探索。
2、拓展第三方评估范围
目前,第三方作为政府智库发挥督查作用还仅限于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但实际上,在政策制定阶段、政策执行阶段,第三方评估同样可以发挥巨大作用。为了使国家政策更好地得到推动,需要加大第三方参与的份量,实现政策方案—政策执行—政策落实的跟踪式评估,确保政策的科学性,执行的有效性。
3、促进社会智库的发展
目前很好的是,不论从国家层面还是社会层面都已意识到民间智库在重大决策中的巨大作用,但毋庸置疑,提到民间智库,我们只能想到那仅有的几家,导致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是我国社会智库的规模还比较小,智库产业在我国还有待壮大。这需要国家从制度层面加强评估人才的培养和对民间咨询机构的扶助,需要民间智库奋发图强,善于“引进来”和“走出去”,不断提高评估能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4、工作的方式方法需要创新
在前面提到,第三方评估机构要与被评估方保持利益关系上的相对独立,为什么没说要完全独立?原因是,如果进行第三方评估的智库完全独立,在评估过程中,一些部门和地方很可能以“保密、没有义务提供这方面资料”为由拒绝,那么即使机构是完全独立,最终的评估报告也有可能是不全面的。因此,第三方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时,需要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深入探索,要积极争取组织单位的配合,不走极端,做到既能保持利益关系的独立,又能与组织单位搞好配合,顺利完成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