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申请表附表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咨询电话:0991-2825526(李燕玲)
特别提示:“土地登记申请表附表”格式严格按照以下“11项内容”设置,不得随意更改。
一、文件名:命名方式:单位名称(必须是公章上的全称)+楼号(电子版保存时单位名称可简写)
注:必须将一个宗地的楼盘信息放入同一个Excel文件中,同一宗地的不同楼栋放入各自的“工作表”里,请参照“某单位附表”示例。具体要求如下:
二、序号:按顺序填写1,2,3,4,5,6 ???;(做表时先做住宅部分,在做商业部分,依次类推)
三、姓名:按身份证上如实填写;
(1)姓名之间不要敲空格如:张江
(2)如有两个名字时,请将两个名字之间敲一个空格,如:张江 王宏
四、身份证号:按身份证上如实填写(请将“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这三列设置为左对齐)
五、所在楼层、单元号、房号按房产证上如实填写;户号按楼层编号如:101 201 301 401 501 ??? ;102 202 302 402 502 ???
注:用地单位做附表时,必须先报1单元,再报2单元、3单元??依次类推;1单元里先报1号房,再报2号房,然后报3号房依次类推,必须从下往上报,不能横着报,如:101 201 301 401 501 ??? ;102 202 302 402 502 ???
六、用途:如实填写,如用途为住宅时可填写1,若为商业则填写2。(1
代表住宅 ,2代表商业)
用途为住宅或为商业时填写1或2;除住宅、商业以外的请按房产证上的用途如实填写,填写文字。
七、建筑面积:按房产证上的面积填写。(如:78.23保留2位小数)
八、房产证号:#b@2的必须填写,不#b@2(即姓名处填“空”或“公”)的不填;
九、使用权类型填写:若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可填写1,若为出让则填写2。(1代表划拨;2代表出让。)
十、终止日期:如果使用权类型是出让,那么终止日期必须填。如(2050-07-30)设置为文本格式
十一、抵押否:不填,但这列不能删除;如公房有抵押的,请在房产证号填写处注明已抵押
十二、抵押内容:不填,但这列不能删除;
十三、抵押期限:不填,但这列不能删除;
十四、凡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初始登记时全部挂空,则在姓名一栏处填“空”字,身份证号码一栏处填写该房屋首次购房者姓名。 挂空户的情况有:买卖、析产、分产、赠予、继承、法院裁决、对换等。(析产、分产即为离婚)。另外,身份证名字与房产证名字不符的,须更改房产证或身份证上的名字,待两证名字相符后才能办理,否则初始登记时也要挂空!
十五、纸张字符要求:
“土地登记申请表附表”表格的名称在页眉里设置,字符统一用18号字,字体用宋体字.。
表格内的内容按照以下要求做:
统一电子表格A4纸(横向设置);字符统一用11号字,字体用宋体字;行高设置为22(若名字较长,可以把行高设大,在“设置单元格格式”里将‘对齐’设置为“自动换行”)。“分户图”纸张不限,字体不限。
十六、如果不#b@2(即姓名为“空”或“公”)的,用地单位必须提供该住户的房产证复印件(若房屋已交易、离婚分产、继承、法院裁决等情况,用地单位提供现有人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统一用A3纸复印),并在房产证复印件上盖用地单位公章,以做面积依据。如果房产公司有测绘报告的,须提供测绘报告(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测绘报告复印件上盖用地单位公章)。
十七、同一栋楼带底商:
1、若该宗地为纯划拨或纯出让,将住宅报完后→再报商业→其次报办公→然后报车库、地下室和人防→最后报公房,序号按顺序依次填写;如果有公房(即姓名一栏填“公”的),将公房放在空房最后面。
2、若该宗地住宅为划拨,商业为出让,则将住宅和商业分开,做在两个“工作表”上,商业楼号用负号区别(如住宅楼号为:A,商业楼号就为:负
A)。
(公房含义:房屋产权在房产公司或单位名下,如果该房屋将来不再出售,或者建筑面积特别大,如车库、地下室等,或者该公司、单位要求办理公房土地证的,这三种情况视为公房,公房的界定请咨询分户办!其它如住宅、办公等虽在房产公司名下,但不属于公房,公房必须在土地登记申请表附表中姓名一栏处填“公”)
十八、分户图:按该楼栋现状如实做表。示例只做参考
在制作分户图时,如果有底商(或者负一层为车库、地下室等),必须将住宅、商业(或车库、地下室)做在同一个分户图里。分户图体现的是该栋楼的立体剖面图,是该栋楼所有住户楼房信息的综合反映。分户图可以用WORD制作,也可以用EXCEL制作。
十九、电子版的附表和分户图制作好以后,仔细核对表格和用户资料(即房产证、身份证等),确保无误后将每栋楼打印出来并装订,并将电子版附表和打印表一齐交予土地局(大西门分户办)。
二十、装订方式:
按每栋楼装订,即同一栋楼装订在一起。装订顺序:土地登记申请表附表在上,分户图放在最后。
二十一、资料排序:
用地单位必须将个人资料(即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等)按“土地登记申请表附表”上的顺序排列,把每栋楼用绳子打包,并在打包好的资料上用纸条写上#b@2单位和房产证数量。用地单位将整理过的资料和现场勘测调查表一起交于分户办进行资料审核。
二十二、身份证复印件:
用地单位提供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清楚无误,身份证不能过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第二篇:“土地登记申请书”范本及填写说明
土地登记申请书
编号: 单位:ð平方米/ð公顷、万元
土地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1)申请单位(个人):单位填写全称,个人填写姓名。
(2)通讯地址:填写申请登记的联系地址和邮编
(3)代理人:填写代理人的具体机构名称,代理资格证书号备查
(4)如果有第二位登记申请人还需填写在下面的表格中,并按要求具体填写,与上面的相似
(5)土地情况:填写“土地座落”、“面议” 与用途
(6)价格情况:按当时成交价格具体填写
(7)国有农业用地使用权申请者:指国营农、林、牧、渔场(不包括农场内部土地承包者)及其它使用国有土地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地类面积按填表的各类用地实际面积填写。
(8)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申请者:一般指村农民集体。
(9)城镇村土地使用权申请者:指使用城市、乡镇、村庄内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10)用地面积:填写申请者独自使用的土地面积,不包括与他人共同使用的土地面积和分摊面积。
(11)建筑占地:填写“用地面积”内的建筑物占地面积。
(12)用地类别:按城市的土地分类标准填写。如工业、住宅行装。
(13)土地等级:填写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评等定级确定的土地等级。尚未评等定级的暂不填写。
(14)土地实际用途:指申请者申请登记的土地:登记时的实际用途。填写用地的主要项目,如商店、住宅等。
(15)地上物权属:指申请登记的土地上的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按情况写“本单位”或“本人”或“××单位”(全称)或某人(姓名)。
(16)需役地坐落:填写相邻土地地名,如权属界线上有线状地物或附近有永久性显著界标(如河流、山峰等)可填写地物或界标名称,或界线与某一界标或地物的距离。
(17)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材料:分别填精悍申请者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名称,来源等。
(18)申请登记的内容:①土地权属有何合法依据;②土地面积是否准确;③权属界限是否清楚。
例:本单位(人)用地权属来源有合法依据,土地面积准确,合法,四至界线清楚无争议。请予登记。
(19)附图:粘贴申请登记单位(个人)所申请登记宗地的平面位置图。
1.××者(人、方):申请人名称,按土地登记的类型填写。此栏及对应栏目设有两处。单独申请的,填写一处,划掉一处。双方共同申请的分别填写。申请人为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者单独申请的,填写“土地使用”或“土地所有”,将“人”、“方”划掉;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分别填写“转让”和“受让”,将“者”、“人”划掉;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的,分别填写“出租”、“抵押”和“承租”、“抵押权”,将“者”、“方”划掉。
2.通讯地址:申请人的地址及邮政编码。
3.申请登记的类型:填写所申请土地登记的具体类型。如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出租变更登记、名称变更登记、地址变更登记、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4.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填写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填写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个人住宅填写个人。
5.权属性质: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或“集体土地使用权”。
6.主管部门:指直接负责本单位业务或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如县农业局开办的企、事业,上级主管部门填写:县农业局。
7.土地座落:指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申请登记的土地所在地的名称。
8.使用期限:填写政府批准的使用期限。尚未规定期限的暂不填写。
9.使用权类型:指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与土地的权属性质相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填写划拨、出让、入股、租赁或授权经营;集体土地使用权按具体取得方式填写荒地拍卖、批准拨用宅基地、批准拨用企业用地、农用地承包、集体土地入股等。
10.终止日期: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的终止时间,未明确的,本栏不填。
11.国有土地农业用地使用权面积:指国营农、林、牧、渔场及其他使用国有土地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土地面积。地类面积按实际面积填写。
12.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面积:指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及分类面积。地类面积按实际面积填写。
13.土地用途:填写申请登记时的实际用途,如商店、学校。
14.共有使用权面积:指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土地面积。通常是指在地面上不宜或无法划分使用权界线的土地面积。
15.城镇村土地使用权面积:单位或个人使用城市、乡镇、村庄内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面积。
16.分摊面积:指使用者在共有使用权面积中应分摊的面积。共同使用一幢建筑物可按使用的建设面积比例分摊。
17.建筑物类型:填写楼房、平房等。
18.申报建筑物权属:申请人认定的建筑物所有权。
19.申报地价:土地权利人在申请土地登记时申报的交易地价。
20.四至:填写相邻土地的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如权属界线上有线状地物或附近有永久性显著标志(如河流、山峰等)可填写地物或标志名称及权属线与某一标志或地物的距离。
21.申请登记的依据:填写申请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的类型、编号、日期。
22.他项权利:填写本宗地使用者或其他单位(个人)在本宗地的使用权或所有权以外的使用土地的限制条件和权利。
23.附图:指申请登记宗地的宗地草图或宗地图。
24.图号、地号:指变更登记时,原登记的图号、地号。
25.变更简要说明:简要说明变更的事项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