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目录
一、办理程序
(一)报工商行政部门审核拟设机构名称;
(二)拟定机构章程、管理制度、服务承诺等;
(三)落实机构场所并置办相应办公设备;
(四)聘用三名以上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办理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六)申领并填写《申请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表》,提供所需材料,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二、所需材料目录
(一)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申请书和审批表(应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属企业性质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机构名称核准通知书);
(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三)投入的必备办公设备(计算机、文件柜、桌椅等)证明材料;
(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的验资报告(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五)三名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工作人员的材料(提供简历表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学历证书原件留复印件);
(六)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七)拟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章程、管理制度、服务承诺等;
(八)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申请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时限为:从申报材料齐备之日算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20xx年12月承诺为10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设立条件的,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发给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办结时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管领导批准,可 1
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
承办机构: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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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办审批表
九江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办审批表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
机 构 性 质:
申 办 事 项:
申 报 时 间: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要人员资格审查表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 请 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见后页)
申 请 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