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力资源许可证规程

时间:2024.4.20

一、申请

(一)申请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方式: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人或被委托人一般需到办公和服务场所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逐项填写《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在相应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不必填写);非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应填写其隶属法人单位情况;

2、办公场所证明(无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无偿使用证明和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

3、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非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应提交其隶属法人单位的验资报告);

4、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5、健全可行的工作规则;

6、应公开的服务内容、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稿;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单位法人登记证明;其他法人单位需提交相关登记注册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非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非法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及其隶属法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的证明材料;

9、其他省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在北京市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交当地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证明。

10、其它要求提交的材料。

11、申请人可以授权委托其他公民或组织为被委托人代办有关事项,应同时提交有申请人签章的《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四)提示强调: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公民或组织为被委托人代办有关事项,应同时提交有申请人签章的《申

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行政机关未明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申请人可以提交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向受理人出示申请材料原件当场审查。

《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可登陆北京人力资源保障网查询并下载表样,网址:www.)

二、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受理人。

(二)受理标准:

1、按照《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2、申请人完整规范填写《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3、办公服务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房产证明为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书或相关证明。

4、验资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公章。

(三)受理程序:

1、受理人应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规范的,予以受理;能够当场改正的,经申请人当场改正后,予以受理;出具《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并当场填写《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规范的,受理人应出具《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交申请人,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和理由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受理人应针对申请进行实地检查核实,当场填写《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材料的核实记录》,之后填写《申请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审批表》“受理人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同转交初审人员。

3、对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受理人出具《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将理由告知申请人,并当场填写《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四)时限要求:15日内完成。受理人应当场核对申请材料,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受理人应于作出受理决定十五日内针对申请进行实地检查核实,当场填写《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材料的核实记录》,之后填写《申请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审批表》“受理人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同转交初审人员。

三、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主管领导。

(二)初审标准:

1、申请材料应当齐全、规范、真实、可行、有效;

2、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职业介绍服务)

(1)有明确的职业介绍业务范围、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2)有规范的人力资源服务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从事职业介绍的业务人员;

(4)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经费和专职工作人员;(依据《北京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第五条,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不少于10万元的资金、不少于5人的专职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初审程序:按照初审标准对受理人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产生疑问的,可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或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填写《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材料的核实记录》。在《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审批表》的“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专用章(区县编号)”(以下简称“行政许可专用章”)。

(四)时限要求:5日内完成。

四、申请材料的上报转递

(一)岗位责任人: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人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审核人员。

(二)标准: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整、及时提交签署了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意见的申请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程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人应将申请材料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审核人员当场接收。

(四)时限要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初审意见后5日内完成。(区县将申请材料上报转递的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

五、审核

(一)岗位责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审核人员。

(二)审核标准:

1、申请材料应当齐全、规范、真实、可行、有效;

2、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职业介绍服务)

(1)有明确的职业介绍业务范围、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2)有规范的人力资源服务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从事职业介绍的业务人员;

(4)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经费和专职工作人员;(依据《北京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第五条,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不少于10万元的资金、不少于5人的专职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审核程序: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应提出“建议准予行政许可”的审核意见,在《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审批表》的“审核人员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签字后,将申请材料送主管领导复审。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应提出“建议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核意见,在《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审批表》的“审核人员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应注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送主管领导复审。

(四)时限要求:2日内完成。

六、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复审人员。

(二)复审标准:同审核标准。

(三)核准程序: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复审人员意见”栏填写复审意见并签字后,转交领导审定。

不同意审核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流意见,在“复审人员意见”栏填写复审意见及理由并签字后,转交领导审定。

(四)时限要求:3日内完成。

七、审定

(一)岗位责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人员。

(二)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

(三)审定程序:按照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在“领导审定意见”栏签署“准予行政许可”的审定意见后,退审核人员,转入核发《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公示程序。

在“领导审定意见”栏签署“不予行政许可”的审定意见及理由后,退审核人员,转入核发《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告知程序。

(四)时限要求:4日内完成。

八、准予行政许可和公示

(一)岗位责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审核人员。

(二)操作程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审核人员应在领导审定后1日内制作《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将行政许可情况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申请材料和行政许可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按要求归档。

(三)时限要求:1日内完成。

(四)提示强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审核人员应制作《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交申请人,并当场填写《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九、不予行政许可和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审核人员。

(二)操作程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审核人员应在领导审定后1日内制作《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通知申请人领取并告知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三)时限要求:1日内完成。

(四)提示强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审核人员应制作《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交申请人,告知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当场填写《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第二篇:人力资源需求申请单


编号:

NO:

人力资源需求申请单

.

HITACHI CHEMICAL (SUZHOU) CO.,LTD.

更多相关推荐: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书宜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本人申请成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宜昌市发展大道28号主要从事人才职业供求信息收集整理储存发布为求职者介绍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求职者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和组织各类招聘洽谈...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表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表日期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填写说明一申请书应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二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另附A4纸填写三机构性质指申请机构为国营行业所属民营机构中外合资...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申请书

编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申请书申请单位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申请表2345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登记单位个人执一份发证机关执二份2个人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单位意见一栏由登记人户口所在地...

人力资源许可证申请书

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书申请单位人签章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可行性报告

关于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可行性报告一项目背景人力资源服务对促进劳动力供求均衡减少劳动力市场摩擦降低劳动力交易成本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促进就业做出了重大贡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迅速发展得益于我国...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附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表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表日期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1填写说明一申请书应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二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另附A4纸填写三机构性质指申请机构为国营行业所属民营机构中...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表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表日期填写说明一申请书应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二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另附A4纸填写三机构性质指申请机构为国营行业所属民营机构中外合资四服务方式指主营或兼营人力资源...

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委托人职务委托人联系电话被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被委托人职务被委托人联系电话今委托被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在申请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的机构名称办理申请人力资源服...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申请书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登记单位个人执一份发证机关执二份2个人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单位意见一栏由登记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3本表中单位名称是指由发证机关按照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的...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申请书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申请书申请单位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情况登记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审批情况登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注销申请书申请单位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注销情况...

申请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目录

申请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目录一办理程序一报工商行政部门审核拟设机构名称二拟定机构章程管理制度服务承诺等三落实机构场所并置办相应办公设备四聘用三名以上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工作人员五办...

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申请书

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申请书申请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一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情况登记二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审批情况登记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书(2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