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贯彻县教体局安全信息和事故报送制度,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
第一,学校各类安全工作情况,按月进行专项统计记录,并据此形成专项报告。学校安全隐患每月应组织安全检查,填写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表,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在对应项目中,填写清楚安全隐患的内容、采取措施并由办公室向市教育局报告。。
第二,外出和大型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学校组织外出和大型集体活动,应提前一周写出安全保障措施(预案)报学校安保处备案,说明负责人、事由、路线、交通工具等重要事项。并由相关组织科室向市教育局审批。
第三,安全稳定信息月报制度:要采取积极措施,缓解调处各类矛盾,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有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填报,及时了解学校内教师、学生可能产生影响稳定的信息,对排查出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要及时落实调处,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对可能引发重大纠纷、造成重大影响社会稳定的由安保处即查即报。
第四,重大事件即发即报制度:对突发事件出现伤亡的、盗
窃案值达5000元的事件实行即发即报制度,发现事件第一人有义务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并于2小时以内由办公室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安保科。发生消防、交通、公共卫生、人身意外、群体伤害事故以及涉及刑事案件等,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必要时根据事态发展实行滚动报告。
二、报告规程
1、学校安全稳定及月专项安全检查统计报告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2、突发事件发现第一人即为第一责任人,有义务向学校安保处或分管校长或校长报告所发现的事件经过。
2、学校安保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分管校长或校长报告,并了解事件经过、原因以及所引起的危害。
3、安保处在了解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写出详细报告或信息报分管校长审批,在征求校长意见后决定是否上报,并由学校办公室向上报告。
4、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可越级上报、审批。
三、信息报送原则
(一)迅速:
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最先发现或接到报告的学校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领导报告,不得延报。
(二)准确:
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
报。
四、报告问责制度
1、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必须保证真实性、时效性,必须及时通知到学校分管领导。
2、事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不许夸大或缩小事件的危害性。发现违纪现象按照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第二篇: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一、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信息包括:
1、 在本村区域内的重大安全隐患的相关情况(含责任单位、危害程度)。
2、 在本村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含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监控措施)。
3、 在本村区域内的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的具体情况。
4、 报告期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情况(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5、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报告的其他安全生产信息。
二、安全生产信息的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客观。
三、安全生产信息采取月报告及零报告制度,发生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
四、村安监员负责报告在本村区域内的安全生产信息包括火灾情况,交通事故情况,建筑施
工行业的安全生产信息,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
五、重要的安全生产信息或发生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立即报告镇政
府,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六、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通报全村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情况。
七、对因安全生产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对瞒报、漏报、迟报、谎报安全
生产事故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八、所有安全生产信息按规定要求均报送镇安监站(设在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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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家沟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司 凯
副组长:任润文
成 员:宋晓勇 安姜珍 王素青
村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面安排本村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具体问题。向乡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负责。
村安监员:司 凯
村安监员职责: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的日常安全监督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必须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上报乡人民政府和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二、生产经营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在获知事故发生或立即上报主管部
门、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三、接到事故报告后,村两委主要领导或安全管理员要立即向乡政府报告。
四、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
3、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4、对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事故现场及相关的证据应当妥善保护。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简图,或照相摄像,并写出书面记录,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毁灭证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本村行政区域内各行业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
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村级安全生产领导组对本村行政区域内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应监督、监管和指导。分析
研究本村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有关提议并协调解决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对镇政府负责。
3、 按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村长(安全领导组组长)是本行政区安全生
产工作地的负责人。各成员应抓好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4、 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村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各项
工作同考核。
5、 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因事故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防范重大
事故措施不办而酿成特大事故的,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 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季
度初,如工作需要或紧急任务,应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2、 会议由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和村安全生产管理员参加。
3、 会议主题明确,内容可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证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
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听取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和任务;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对作出的决定与采取的措施要认真抓好落实。
安全生产日巡查制度
1、 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重点
地段、重点地区、重点设施危险控制情况;企业员工和村民的安全健康意识与安全健康行为能力情况;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他问题。
2、 安全巡查的形式:主要通过经常性检查、日常性检查、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
重点活动日大检查、季节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3、 安全巡查要点:高风险环境,包括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控制的危险源,
事故高发、多发环境和区域等。高风险人群,包括本人容易受到伤害的和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人群。
4、 隐患整改: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到其单位或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
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规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以及完成时间、完成目标。整改措施完成后由检查人员进行效果验证。若问题具有普遍性,应制定改进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5、 由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安全巡查活动,并做好记录。
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重大危险源管理和隐患排查采取专业职能部门专业指导与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自查自
排相结合的方式。
2、 在每年的重点时间邀请各专业职能部门进行现场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并根据其
提供的汇总资料进行整理。
3、 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可采取集体讨论、现场走访、居民调查、居民举报等方式协助专业
职能部门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
4、 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的重点为各危险路段、地质灾害点、流动人口聚集区、低洼地带
等场所。
5、 根据确定需要重点控制的危险源,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合专业职能部门制定工作目标
和计划,以作为制定和开展促进项目的依据。
6、 凡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上级提示要求,做好相关记录,提出具体治理方案,全
面整改到位。对于个别整改难度较大,无法自行治理的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