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填写要求
1、产品名称
应使用商品名,不可一类产品(如蔬菜、水果、茶叶)作为一个申报名称,要坚持“一品一号”的原则。
2、“表一原料供应形式”栏
填写申报企业与生产基地或原料供应单位间关系,大致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A、申报企业本身是生产单位,如农场、果园等,填写“自给”;
B、申报企业有固定基地,基地负责生产,填写“公司+基地”“协议供应形式”,并附协议书复印件;
3、“表二农药与肥料使用情况”填写要求
A、“主要病虫害”一栏填写当年发生的病、虫、草害;
B、“农药、肥料使用情况”栏填写当年使用情况;
4、“表三畜(禽、水)产品饲养(养殖)情况”填写要求
A、“饲养规模”填写“头” “尾” “只”等单位;
B、“饲料构成情况”栏“饲料成分”应将全部比例列出,不得用“其它”含糊字样;“比例”填写百分数(%);
5、“表四加工产品生产情况”填写
A、执行标准,包括国标、行标、企标等;
B、“原料基本情况”栏“名称”项全部列出。
第二篇: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说 明
1. 随申请书须报以下材料:
(1)《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2)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附监测点分布图)及农业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由省级或省级以上食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一年之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执行企标的附报企业标准。
(4)《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
(5)企业生产技术规程及质量管理手册。
(6)省绿办考察报告。
2. 申请书及附报材料(1)、(2)复印无效。
3. 填写材料时须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印章清晰。
4. 所有表格的栏目不得空缺,不填写的须说明理由。
5. 填表人须亲自签名盖章,对所填内容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