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服穿着管理规定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学校和班级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里中学生的良好形象,我校于20xx年起,学生统一穿着校服。为此,对于规范校服穿着特作如下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的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级长批准后方可不穿;
5、各年级不穿校服者须报请政教处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不能穿或丢失时,学生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直接到总务处补办。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年级组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序: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
处理。第一次,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说明书”;第二次,级长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保证书”;第三次,政教处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纪律处分。
3、政教处对班主任和年级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追究班主任和年级组长的责任,按管理事故处理。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五项常规评比之“纪律”项目。
2、学校将不定时抽查校服穿着情况,对不按规定穿着校服者及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考核分:
①对不穿校服者,每人扣3分(上衣非校服者扣2分,裤子非校服者扣1分);穿拖鞋者每人扣2分。
②校服穿着不规范者,如不拉上拉链或者不扣扣子,每人次扣1分。
③对不遵守学校规定,穿着奇装异服,有损学校形象除按规定扣分外,将按《里湖中学学生管理处分规定》作出纪律处分。
五、本规定自20xx年 9月1日起执行。
普宁市里湖中学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第二篇:学生校服穿着管理规定
学生校服穿着管理规定(试行)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学生在学校期间原则上必须穿着校服。各年级组长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决定本年级统一穿着哪款校服。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的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年级主任、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同时须报请政教处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应马上上报政教处要求初办;若要更换尺码,于第一学期初经学生上报后向厂家购买。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序: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第一次,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说明书”;第二次,年级组长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保证书”;第三次,政教处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纪律处分。
3、政教处对班主任和年级主任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追究班主任和年级组长的责任,按管理事故处理。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年级与班级值周检查之“仪容服饰”项目。
2、值周班级和值周教师重点检查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不符合服饰要求,1人次扣减1分”。
富春江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