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第三小学
专项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我校行风建设,维护我校教师良好形象,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关于“专项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治理内容
1.坚持我校教学工作作息时间,严禁各班违反规定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或占用节假日、假期及其它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补课或讲授新课;严禁任何个人有偿办班、补课提供场所、设施。
2.严格“向课堂要质量”,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内或校外租用场所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以发展特长为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开展奥数、作文辅导和体育、艺术培训等有偿办班和补课。教师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或从事家教时辅导不得讲授所教学科新课程,辅导的学生超过原教班级学生总数的20%视为违规补课。
3.坚持服务收费自愿原则。严禁任何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推销学习、生活用品及其他各项服务,暗示、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等学习、生活用品并从中获利;严禁教职员工在业余时间受聘校外服务机构,并利用职务之便在学生和家长中招揽业务,特别是教师向学生家长推销保险、教师相互之间或为社会培训机构介绍提供生源等。
二、活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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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形式向社会发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2.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文件、条规,认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
3.在9月上旬进行内部摸底调查,对以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登记,自查自纠。
4.学校将为学生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机构、服务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款人员制作成为永久性公示栏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含教辅资料、保险、电信服务等服务内容)。
5.向每个学生家长发出一封公开信,宣传有关专项治理行动的内容,公布举报电话(8567866)。对于实名举报的,学校对举报人情况保密,并组织专人严查严办。
6.学校在各社区邀请行风建设监督员(监督员名单另行通知),定期召开监督员会,收集社会监督信息,及时进行整改。
7.建立教师兼职备案制。每位在职教师业余时间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受聘证书复印件,明确受聘的机构名称、职务和受聘期限(一年一聘)。学校将教师受聘相关资料报区教委备案。
三、处理办法
1.对出现以上违规行为的教师,由区教委没收违规所得,学校的该教师的各种评优评先实施“一票否决”。
2.对出现以上违规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县教委。
(1)没收违规所得;
(2)待岗学习半年以上(学习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能参与各种评聘),参加教委组织的职业道德专门培训(培训费自理);
(3)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4)安排到边远学校支教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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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给予纪律处分。
四、组织机构
成立第三小学专项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领导小组。 组 长:岳 英
副组长:刘春美
成 员:许玉会 安胜军冯兰婷
- 3 - 程德禹
第二篇: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责任书
X X学校
20xx年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
责 任 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彻底治理在职教职工乱办班、乱补课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县相关政策,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如下责任书:
1、各位教师要认真贯彻上级相关要求和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要清醒地认识到乱办班乱补课,剥夺了学生自由休息的权利,影响了学生身心健康,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给教师群体和教育系统造成了恶劣影响。
2、教师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禁止在职教职工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大力营造抵制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舆论氛围。坚持依法执教,进一步加大“减负”的工作力度,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3、积极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有关治理在职教职工乱办班、乱补课的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4、按照“一把手”负总则的原则,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5、学校要加强对本校教职工的管理和监督,对出现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问题的教师,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校长:
学校教师:
20xx年3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