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履约保证金退还的申请
致:芦山县教育局 由我公司施工的芦山县芦阳小学灾后重建工程,现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并已进行了验收,特申请退还我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比例为60%,合计人民币:14833068.00*10*60=889984.08元(大写:捌拾捌万玖仟玖佰捌拾肆元零捌分整),望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四川省国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2日
第二篇: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书
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书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是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勉政采MZC[ 2012 ] 号)的中标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约定向贵中心交纳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现已经履约完毕,无违约和质量问题,特向中心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
申请单位(盖章):
采购单位意见(盖章):
采购中心意见:
附: 户 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